六書,漢字的六種造字方法: 象形、 指事、 形聲、 會意、 轉註、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註、假借是“用字法”。 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等較抽象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註: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裡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用作“自己”的“自”。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解釋。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慎為核心。
六書,漢字的六種造字方法: 象形、 指事、 形聲、 會意、 轉註、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註、假借是“用字法”。 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等較抽象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註: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裡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用作“自己”的“自”。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解釋。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慎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