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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倔強小姐張小小

    我覺得要和繼子的關係處得好,首先你得把他當成自己的親生兒子對待,視如己出般,你就會順其自然為他做很多事情,你的付出他自然會感覺得到,人心都是肉做的,他遲早會感動的。我朋友就是這樣做的,每天三餐煮好,在學習上,生活中都關懷備至,比親生母親還要好,所以繼子對她也不錯,兩人相處得就像朋友一樣,繼子很多事情不和老爸說,反而和她說,所以她的付出也算是得到了回報吧。

  • 2 # 情感小客棧

    女人如果第二次走進婚姻家庭就要面對與繼子的關係。繼母與繼子關係確實很難相處,很容易產生誤會和矛盾,處理好了可以給婚姻家庭錦上添花,處理不好就是雪上加霜。女人作為繼母在婚姻家庭中怎樣才能和繼子和睦相處呢?

    首先,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這是繼母和繼子和睦相處的前提。夫妻之間不能因為孩子發生矛盾,夫妻之間不和睦就一定會影響到孩子,使孩子討厭繼母。所以夫妻和睦對二次婚姻家庭至關重要。

    其次,女人作為繼母就要賢德淑慧,善解人意,把繼子視同己出,甚至比對自己的孩子還要好,主動的關心,愛護繼子,積極與繼子溝通,承擔起母親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人心都是肉漲的,孩子也是有感情的你對他好,他自然也會對你好的。我表姐第二次婚姻就是帶著女兒和帶著一個男孩的男人結婚的,她們夫妻感情非常好,我表姐是個很賢惠的人,對繼子視同己出,百般呵護,有什麼好吃的好用的都先給繼子,寧願自己的女兒受委屈也不讓繼子受委屈,有一回她們回老家過年路遇車禍,表姐首先想到的是繼子,先救出繼子,而自己的女兒因為耽誤救助險些喪命。我表姐的付出看在繼子的眼裡也記在心裡,繼子對我表姐也是很信任,有什麼事都先和我表姐說和表姐商量,對我表姐的稱呼也從阿姨改成媽媽。現在要不是知情人根本就看不出她們是繼子和繼母的關係,都以為是親生的母子。

    所以女人二次婚姻,只要你善良賢惠,只要你真心付出就會得到回報,你的婚姻就會美滿幸福。

  • 3 # 韋志中心理學網校

    這是一個深奧的課題!在我接待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例中,繼子女關係尤為突出,要麼過左要麼過右,要麼就是切齒大恨。拒絕給再婚家庭的孩子“移情式的愛”。再婚家庭背後的故事複雜,作為直接受害者~孩子,需要重新審視他賴以生存的空間是否安全、以及自身所處位置;如何“抱持”才能萬無一失。

    A女士離異後 由於工作太忙,自認為7歲兒子自我約束能力及獨立生活強,疏於照管,兒子在一次意外中喪失,和現任先生結婚後把滿滿虧欠兒子的母愛無私移情到孩子身上。由於孩子還沒做好心理準備,其效果是:漠視~逃避~暴力行動。孩子需要愛,但孩子有選擇愛的權利。移情式的愛或多或少的都帶有“背景”,這樣的愛可能給孩子帶來二次傷害。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母愛是每個女人自帶的天性。從新組建家庭對女人來說是不易的,為了鞏固自己在新家中的地位,有的會“熱情似火”(男女經濟和地位懸殊大的尤為普遍)。但往往受傷害的是自己。

    B女士大學畢業和張先生是在一次招聘會上認識,張先生喪妻三年一直未娶,一心經營企業(地產)直到和B女士認識後情投意合,走到一起。B女士母親去世的早長,和父親相依為命,親身感受到母愛缺位的痛楚,加之丈夫的條件優越,對繼子是百般依從、全身心付出,即時繼子天天白眼粗語,像這種失去自我付出的愛,其結果可想而知。在新的家庭裡,鞏固地位的前提是在相互尊重和信任氛圍進行,這種“討好型”的愛不可取。

    和諧相處不是女人單方完成。由於各自原生家庭文化差異等多方因素,重組家庭已改變原來的“一張床六個人”模式,需要的不僅僅是時間問題,還需要“一張床六個人”以外的協助。

    C女士離異後和黃先生組合新的家庭,黃先生(也是離異)有一10歲的兒子,雙方經濟實力相當,各自付一半房款買一四居室房屋居住。黃先生家三代單傳,父母對孫子十分寵愛,在家裡專橫,對C女士母女經常出言不遜,黃先生急了就打。最後解決辦法是雙方把孩子託付各自父母代管,似乎和諧了,實則不然。C女士父母都是教師退休,家庭文化理念不僅有尊重,還有感恩。黃先生父母經常給孩子灌輸的是沒媽的孩子更可憐。黃先生也知道這樣引導孩子不對,但他經常掛在嘴邊的是“不管他”“我也莫辦法”“說到都氣人”。 這樣的家庭能和諧嗎?C女士母親經常經常和親家母聯絡走動,帶其參加自己圈子裡的活動交流;C女士和黃先生前妻交流溝通;並引導黃先生如何和孩子溝通等等,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這一家人也能和睦相處了。

    建議:尊重、信任是前提;和繼子女關係要循序漸進;適時適當交流溝通;母愛不是濫愛,要了解孩子內心的真實需求;求大同存小異;彼此寬容接納。 總之,二婚女人需要更多的努力,甚至一身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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