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41312923180

    孟子在論證“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時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任何一個人看到小孩子將要掉下河去,都會感到驚懼心疼,孟子把這種驚懼心疼的心情叫做惻隱之心。孟子說,產生惻隱之心的人,首先,他並不是想要納交於孩子的父母,不是想從它們那兒得到酬報,得到好處;其次,他也不是為了邀譽鄉黨朋友,獲得熱心救人的好名聲,最後,他也不是因為孩子如果掉到井裡面,其哭聲將使他產生一種生理上的反感。總之,他不是為了自己的感覺,或為了名利心而產生“怵惕惻隱”之心的,這一惻隱之心超越功利的純粹的善。這種善的道德價值是絕對的和無條件的,它甚至不以隨後的行為為轉移,更不以行為的效果為轉移。

    孟子把這種惻隱之心稱為“仁之端也。”仁在儒家思想裡面往往是所有道德原則的總稱,在儒家看來,道德的根源正在於這種對他人痛苦的不能忍受、不能漠視的心情。這種心情類似於我們現在所說的同情心,據說,儒家推崇的聖人舜,想到有人掉在水裡很痛苦,就好象自己也很痛苦一樣。

    人們常說同情是脆弱的,但這種脆弱的情感卻蘊涵了人之為人的本質。動物可能也會有互助互救的行為,但這種行為大多出於本能,而不是出於道德情感。同情另一個人的苦難,首先必須知道這個人確實很痛苦,而要知道這一點,又必須自己感覺過痛苦。所以,當我們同情他人痛苦時,實際上是把他人當做同我們一樣的人,這裡面就有對他人尊重的意思,就有道德的成分。我們確實是由自己的痛苦而知道他人的痛苦的。人在身體方面有大致相同的感受:“口之於味,有同嗜也。”我們對之表示同情的他人的痛苦,一般是我們曾經遭受過的,或者由此及彼而能預感到推知到的,我們對這些痛苦的同情程度,也常常和我們體現這些痛苦的強烈程度成正比,而有些我們尚未經歷過的痛苦,我們卻甚至可能不知道去同情,直到我們自己也經歷這些痛苦。

    同情或惻隱的邏輯推理過程往往是這樣的:我是人,我以外的其他人也是人,我會痛苦,別人也會痛苦。所以我應該透過行為減輕他人的痛苦,這種行為是道德的。這種論證在邏輯上是不嚴謹的,從我會痛苦不一定能推匯出別人也會痛苦,從我痛苦別人也痛苦也推導不出我應該採取行動減輕別人的痛苦或者幫助別人擺脫痛苦。

    人的身體總是以個體的形式存在的,身體和身體之間存在著差距。雖然大致相同,但卻有斷然的分別。你的身體就是你的身體,我的身體就是我的身體。一個人無論這樣愛一個身患絕症的病人,他也完全不可能感受他所愛的人的痛苦,他不可能以自己的痛苦來取代,來消除他所愛的人的痛苦。因而同情或惻隱之心有其脆弱的一面。

    儘管別人的痛苦感受與我的痛苦感受大致相同,但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他那裡,我並不會感到同樣的身體痛苦,為什麼要設身處地,把他的痛苦也看成我的痛苦呢?我可以要推己及人?但是為什麼一定要推己及人呢?所以,有人說,惻隱之心除了身體感受相似性外,另有來源。一個人經歷的痛苦多,他很有可能因為對痛苦感覺敏銳而富有同情心,但也有可能過多的痛苦使他變得很冷酷,所以以身體感受的相似性來論證惻隱之心邏輯上不嚴密。有些思想家認為,一個人是否有惻隱之心,是一個人的天性,這種天性是人的本心、本能,良知、良能,你只能感覺到,但是不能進行論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條件充電比亞迪秦plusdm-isoc設定多少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