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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李

    在中國,保守的說,有七千萬人群屬於喜歡同性群體。按照這個比例來算,即在20箇中間,就有一個人喜歡同性。

    這個數字龐大嗎?確實夠龐大。

    在這些明確喜歡同性的人群中,還有一半以上,或者更多人,最終選擇了和異性結婚。

    意味著,我過至少有三千多萬人,無辜的成了同妻或同夫。

    想說,對於這些人,公平嗎?

    當然,造成這種傷害的最主要原因:同性婚姻沒能合法化。

    以此為背景,很多同性戀者在適婚年齡,或被父母逼婚,或為了給世俗一個交代,於是,掩蓋了自己的真實性取向。

    事實上,他們和異性結婚之後,將會揹負婚姻中的責任和義務,與此同時,他們依然會找性取向相同的男生約會。

    他們以及他們的異性愛人,其實都蠻悲哀的。

    然,當這段感情不被認可,不能結婚,或許,他們的存在就是一個悲劇。

    介於以上,我的立場是:

    這條路確實很難,但是,至少應該讓孩子活出真實。

  • 2 # 陳再拾

    我不會逼孩子結婚。

    同性戀是正常人,他們真的不是妖怪。 如今很多國家已經實施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請大家不要再坐井觀天,好好看看外面的新聞。瞭解外面的世界,不要覺得自己眼前看到的就是一切。

    大部分中國人大多喜歡抱團,喜歡人云亦云。很少會真正深入自己的內心,問問自己到底能不能夠接受。到底能不能夠理解?他們只喜歡抱團取笑別人來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說白了人都是自私的。都只是想要接受自己想要接受的訊息。

    為什麼我們總是習慣去幹涉別人的人生。每個人的人生是有限的,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花時間去過好自己的人生呢?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他有自己的人生自由。他可以選擇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什麼時候我們才可以做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成熟呢?

    同性戀只是喜歡的物件不一樣而已。並沒有跟別人有任何的不同。就像有的人是雙眼皮,有的人天生面板白。有的人高,有的人矮,都是由基因決定的。怎麼就成了你們貼標籤和討論的話題了呢?我覺得大部分原因是因為閒的。大部分人沒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整天碌碌無為渾渾噩噩的過日子,所以才有時間去幹涉別人的人生,以此獲得自己的快感。

    以前,白人決定黑人的命運,男人決定女人的命運,現在卻由異性戀決定同性戀的命運。不覺得這一切非常可笑嗎?就因為你們人多嗎?所以就要少數服從多數,少數被多數管是嗎?

    雖然我個人非常鄙視騙婚這種行為,但是確實有部分同性戀迫於社會的壓力選擇去跟異性戀結婚,造成一些女人成為了同妻。其說這是同性戀的鍋,不如說是社會甩給同性戀的鍋。假如社會給的包容性更強,怎麼可能會有人會扭曲自己的性取向,去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同床共枕。當然大部分同性戀還是堅守自己的內心。不做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的,他們只會更加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加的優秀。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夠保障自己的生活,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可憐。

    俗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很多70後,80後,甚至一些90後的思想都已形成了固定的模式,沒有辦法更改,甚至沒有辦法滲透一點點新的思想。同性戀的問題若想得到改善,只怕要等到00後這一代的努力,才可能有所改善。

  • 3 # 芸齋陪你聊

    你好,關於您的問題,我的回答是:不會!

    原因如下:

    1.首先 從同性戀的心理角度來講,相當多的同性戀,是因為從小的生活環境中父親的缺失而造成的。除了沒有父親的單身家庭之外,還有很多是因為父親在這個家庭裡的話語權極少,母親比較強勢、權威,父親在家庭裡的存在感慢慢被淡化,甚至被邊緣化,孩子從小感受不到來自父親的應有的性格的培養:比如堅毅、強大、果敢、力量……等等

    在這種家庭情況下的孩子:

    男性喜歡上男性,是渴求在另一個男人身上找到那種本應該來自於父親的男性力量的感覺,所以他們迷戀的不是同性,而且同性帶給他們的力量感,和被保護的感覺。

    女性喜歡上女性,同樣是因為缺失了來自父愛的力量,從而希望自己變成男人,替代所缺失的父親來寵愛自己。當她疼寵別的女孩子時,就象她所期望的父親疼寵她自己一樣,在心理上,她是把對方當成了幼年的自己,去非常疼愛對方。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做為母親千萬不要去強求改變對方的戀愛觀,應該淡化自己在家庭中的強勢,擺正自己的在家庭裡的位置:溫柔,包容,溫暖,柔和,等等,給予孩子情感上的理解,包容孩子的選擇,讓孩子慢慢治癒好童年心理傷痕,才有可能轉化為異性戀。

    2. 其次,在社會高速發展的現階段,單身大齡青年晚婚,甚至是不願結婚,獨身主義已經是社會常態了,我們沒必要用有色眼鏡看待這些問題。

    無論他們是以什麼樣的方式生活著,只要他們自己感覺輕鬆自在就好,無論是父母或是旁人,即不能代替他們去生活,也無法決定其生活方式,只要這種生活方式沒有傷害到其它人,那麼,尊重每個人的生活方式是起碼的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基礎。

    況且,現在生活壓力這麼大,很多兩情相悅的佳偶結婚了,那麼深厚感情也敗給了生活裡的細微末節、雞毛蒜皮,從而選擇離婚。

    更何況本身是喜歡同性的人,卻被強迫與不喜歡的異性結合,那麼,這樣的婚姻的成功率能有多高?這樣的夫妻關係最終會傷害到了夫妻雙方彼此兩人,甚至會波及到身邊的親人。

    你願意看到自己疼愛的孩子除了受盡身邊人異樣的眼光之外,還要遭受一次婚姻關係的破裂的傷害嗎?

    況且,本身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不道德的,既然您的孩子無法也不可能愛上對方,為什麼要用欺騙的手段去騙取對方一起步入婚姻呢?這樣建立在欺騙性質上的婚姻會影響甚至摧毀一個人婚姻觀,這種傷害會影響對方一輩子的生活。

    她/他也是別人家的孩子,也是別人家的寶寶,您為了自己的孩子,而要去摧毀別人家的孩子的一生,於心何忍?不覺得這是對對方的極大的殘忍嗎?

    既然現在社會對於各種生活方式都非常寬容了,那麼在沒有影響及傷害到別人的情況下,尊重您孩子的自我生活方式的選擇,才是您應該做的。

    最後,祝天下的孩子都能健康快樂的長大。

  • 4 # 被來無一物

    我曾經也想過這個問題,但我是在我自己的角度,假如我是同性戀,我父母會不會同意。我的父母都是70後的,我爸爸小時候,我爺爺年輕時一直在工地打工,家裡就只有奶奶照顧2個老人,4個小孩,我爸爸是最小的一個,但也很懂事,跟著奶奶在一起,幫奶奶做著家務事,所以,其實我爸爸的性格是比較保守的,也因為從小很多事情自己解決,形成一個比較大男子主義的人(扯遠了……)。從我爸爸的觀念,他是絕對不會同意的。我想如果我喜歡上一個同性的人,那她一定有這過人之處,或者是我在她那裡得到了異性身上沒有的東西,既然跟她在一起,那我一定就有自己肯定的地方。那個地方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所以,如果我孩子是同性戀,我不會排斥,首先她自己要明白,為什麼跟她(他)在一起,你們在一起能不能承受世俗的偏見,能不能面對未來的生活,她(他)必須明白自己未來面對的是什麼,父母不可能為孩子做一輩子決定,不管是誰,不管什麼事,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

  • 5 # 小狐狸喜歡笑

    不會啊!那是害人害己。

    我們單位有一個同性戀,以前這些資訊不發達的時候,他也不明白自己的性取向為何跟別人不一樣,他以為自己出了問題,後來再不喜歡,也按部就班結了婚,生了孩子,但過的異常痛苦。後來,網路發達了,同性戀者漸漸不再被大家認為是怪物,他才確定了自己不是怪物。有一次聽他的朋友說起,他經常痛苦的坐在樓頂,想著跳下去一死了之,但又覺得老婆孩子太無辜,忍著忍著就過下來了。

    其實,無論怎樣的選擇,自己喜歡最重要!

  • 6 # 不會游泳的風

    假如孩子確實如此,首先會引導他正確的兩性觀,半強迫他嘗試正常的男女交往。

    如果他努力過了不行,再告知他現今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和未來會遇到的困難。

    如果他了解未來不易,那就設個時間,三年五年,能堅持下來再放手支援他。

  • 7 # 三心二乙

    如果我的孩子是同性戀,首先跟他溝通,交流,引導他與同性戀物件保持距離,迴歸到男女之間的正常戀愛關係,但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如果孩子拒絕我的勸導,再找心裡醫生分析,指導,找出最佳方案迴歸正常戀愛關係上來,實在不行,只有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吧

  • 8 # A靜心若荷

    不支援不反對!

    愛情沒有錯,錯的是時間、地點、人物!

    所有堅守的堅貞的堅強的感情都值得尊重!(前提是不傷害兩個人以外的其他人!)

  • 9 # 生活的80後

    同性戀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名人都公開了,比如蔡康永。人家當主持人不也好好的嗎,人家父母也沒逼著結婚。

    逼結婚無非就是掩蓋事實,但你覺得對於和你孩子結婚的那個人公平嗎?

    電視上也報到過很多同性戀結婚的,結果都是離婚結束,害了對方,甚至有些還生了孩子。

    所以不要害人害己了,既然已經是同性戀了,這個是沒辦法改變的事實,忍痛接受吧。

  • 10 # Miss三米

    這是一個偽命題,即使是異性戀,也不應該“逼”孩子去結婚。同性戀和異性戀本身就是平等的,沒有對錯,只是我們正好處在大多數人的佇列而已。真心溝通,尊重選擇,然後陪伴理解,這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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