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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寶與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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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銳眾合酒店諮詢
前段時間回答了一個被公司用各種折磨,逼迫手段讓員工自己辭職,你這個單位顯得比較“仁慈”,直接開除。
首先,我們要認識到一個問題,不是所有的開除單位都得賠償。比如如下情況開除就不用:
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以威脅,欺詐,強迫等手段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點損失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次,如果沒有以上的情況,被單位開除,可以追述,讓單位賠付經濟賠償金。根據工齡,進行雙倍工資賠償。
維權的部門為:工廠所在地區的勞動監察大隊,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非法開除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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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聽雨江湖客
首先,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單位是不會輕易開除你的,會根據你的情況進行調崗,或者待崗,讓你主動辭職。說實話,待崗的滋味不好受,除了你原有的某些待遇會降低,還有一層心裡壓力,所以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如果開除,除非你犯的是重大錯誤,不然的話單位必須按勞動合同法對你進行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種情形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意,一般情況下,這些你是不會違反的,而且第二、三條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失職不是很好衡量,除非你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簽署了一些有關責任書,或是有欺詐隱瞞行為。
被解除勞動合同,大部分情況下會獲得賠償,還應當看到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單位是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違反當給予雙倍賠償金: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的賠償標準為:賠償金的計算基數,以勞動者在被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要看你所簽訂的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看是否能滿足你的訴求,具體情況可諮詢當地勞動監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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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爽到醉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被工廠開除的工人是不應該得到任何補償的。但這種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需要一定的先決條件的。
一、員工觸犯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二、公司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帶來可損失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公司的管理制度是透過合法程式產生的,並且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已知曉相關制度條款的。
五、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是可計量或有充足證據證明的。
在以上的先決條件成立的情況下,開除工人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的。否則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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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雨中趕路人
被工廠開除的工人應該得到什麼補償?
這個問題有很多方面的,如果是你違反公司規定開除的,如曠工遲到早退之類的,不好意思,一分賠償都沒有,
還有就是工廠倒閉或者給別公司收購,整合資源你給開除的,這就得按勞動合同給你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之類的賠償,這些都得和工廠協商解決。
所以我不知道你屬於那種情況下給工廠開除,如果不是自己過錯而是工廠無故開除的就向工廠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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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好就碰到這種事情,被開除了,得到什麼好處,什麼都沒有。因為自己理虧,在加上也不想在幹下去了,所以就走人了。而且大部份人都是這樣子,不要動不動說告訴勞動局之類的,他不是你家開的,也不要說報記者,把事情搞大就有結果。不要老是覺得別人做成的事,碰到你就做了,現實是殘酷的,上面這兩樣我都碰過,五年了,也沒有一個結果。這年頭誰不是大魚吃小魚,如果我有機會吃,我也很心安吃了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