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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香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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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角分百千萬
和朋友親戚合夥做生意,成功比登天還難。
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者見識不一樣,或者對生意的看法不一樣,或者對生意的經營管理參與度,或者生意不好時的態度等等多種因素,導致最終善終的很少,往往都是"賠了親情輸了生意"。
創業,本就是九死一生的事情。有些人是把畢生心血拿出來做生意,創業也不是你表面上看到的那麼風光。當有一天,創業失敗,面臨倒閉時,合夥人的問題也會被激發。
剛開始盈利也好,虧損也罷,最終都會因為錢的問題鬧得人財兩空,甚至人盡皆知。
第一層原因:經營管理的理念差異。
時間長了,雙方都有各自的想法,不會像創業初期那樣什麼兩個人都商議著來。
也難免會出現意見不一致的時候,這時候,佔股權多的一方肯定會做出單方面的決定,另一個人肯定會急眼。就算夫妻倆做生意都會出現意見不合的情況,更何況是兩個合夥做生意的朋友親戚。產生的矛盾漸漸的積累,雙方都會心生隔閡,所以以後再有什麼需要做決定的事情干脆就不商量,由此兩人就此拉開了距離。
第二層原因:任務分工不同。
剛開始兩個人明確了分工,誰做技術,誰做管理。但如果兩人心生隔閡後,就會打破原來的分工原則。於是連續不斷出現問題,彼此之間你少幹了我多幹了也難免心生芥蒂,這就更加深了彼此之間的矛盾。本來就溝通不夠,再加上分工不明,合夥人的路就會越來越差,最後的朋友情意也消失不見了。
第三層原因:價值觀認識和個人抱負差異。
合夥人之間價值觀和抱負對比懸殊,你看到的是眼前利益,而對方看得是長久生意,不免雙方成員之間就會出現爭辯或歧義。這麼,一則降低了決議計劃與履行的功率,二則簡單各奔前程。所以,挑選創業合夥人時,最佳能找抱負和價值觀都差不多的人才好。
第四層原因:權責和利益分配不清晰
親戚朋友合夥創業時,一開始都沒有把股權、薪資待遇、責任分工、分紅等細節提早確定好,最主要考慮到人太熟,說得太明會損害雙方的關係,導致後期出現問題根本無法解決。
4大原因,4大致命份,導致親朋合夥做生意,原則性不強,利益劃分不清,感情又摻雜其中,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就是關係鬧僵,感情沒有,利益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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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刀哥說股事
合夥投資總傷心?只因理不清生意夥伴和親朋好友的關係。
中國社會是個很重人情的社會,傳統的人倫關係比如親情、友情、愛情,在一般人的思維裡,是要重於商業關係的。而在重“情”的表象下,多數人都更注重自身利益的維護。不管你承不承認,這是人的自私天性決定的。
合夥投資做生意,本質上一種商業利益關係。合作各方應該訂立有周全的契約,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利益的分配和違約的責任,並嚴格執行。
而在華人的傳統人際關係中,我們是恥於言利、推崇讓利的。一些處事方式如大事化小、淡化利益、模糊是非、維護表面一團和氣而拋開原則等等,都很常見。把這套準則用於純商業活動中,不僅違背了人的自私天性,更與生意逐利的目標背道而馳。這樣的合作怎麼能長久維持並達成生意目標呢?
生意歸生意,定好契約並執行契約,生意相關的事一切以契約為準;人情歸人情,和生意無關的事情再談人情,兩不相擾。這樣,責、權、利分明,才能避免“合夥總傷心”的結果出現。
人情自然是要講的,但不能拿生意裡的契約和原則來置換,一碼歸一碼。規矩在前,人情在後。先講規矩,人情也可能留住;先講人情,規矩沒了,生意毀了,人情也留不住。這也是老話“先小人後君子”的真正含義。
跟哥哥投資開個店,我投入8萬,他出3萬,剛乾兩個月看不掙錢就不幹了,沒辦法我把他的3萬補了,我自己幹,我還有其他的事要做,主要就是看他夫妻兩個可以守店才合夥的,結果我放棄了,一個人守店,現在親戚都沒法做了,我落得各種埋怨,還賠了錢,真的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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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創業是最常見的一種創業模式,特別是剛開始創業的時候,大家可能因為資金,資源,專業等方面的問題,都願意接受合夥創業的模式。但合夥創業也是風險很大的,做得好一榮俱榮,做的不好則是一損俱損。最怕的就是因為其中某一個或幾個合夥人的問題,導致整過創業最後停擺。
那麼合夥創業到底要注意那些問題呢?以下幾點供大家參考。
1.從人的角度。合夥人一定要德才兼備,志同道合,重諾守信。這是最根本的。因為一切起源於人。對的人是合夥創業首先要具備的。
2.從財的角度。合夥創業,一定要在初期設定好明確沒有異議的股權配置,設定好每個合夥人的收益路徑。同時要注意公私分明,生意就是生意,交情就是交情。
3.從才的角度。合夥創業,講究優勢互補。術業有專攻,合夥人之間分工需明確,並且做到因人制宜。
4.從勢的角度。合夥創業,必須力出一點,勢達一處。在目標明確的情況,所有合夥人都要同心合力,堅定不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