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年終盤點由財務部門提出,由公司各部門負責盤點。固定資產每個單位都應該有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和保管,盤點時應該由管理部門;盤點完,固定資產盤虧盤盈要找出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查明原因報批准後,由事故原因的負責人負責。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就由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由個人負責賠款;由自然災害造成的,計入相關的費用或支出記賬的工作是由財務人員負責的。盤點完出具盤點報告:
1、財產盤點範圍 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所有財產。
2、盤點方式 年中、年終盤點 (1)財務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 (2)其它部門的固定資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3、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組織協調。 (3)、監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或有關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盤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或財產保管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協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4、年終(年中)全面盤點 (1)、財務部門應在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的主管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對於各車間在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若有出入者,必須重新盤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送財務部門稽核。
5、盤點報告 財務部門應根據稽核後的“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及處理意見後,轉報總經理審批。
固定資產年終盤點由財務部門提出,由公司各部門負責盤點。固定資產每個單位都應該有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和保管,盤點時應該由管理部門;盤點完,固定資產盤虧盤盈要找出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查明原因報批准後,由事故原因的負責人負責。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就由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由個人負責賠款;由自然災害造成的,計入相關的費用或支出記賬的工作是由財務人員負責的。盤點完出具盤點報告:
1、財產盤點範圍 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所有財產。
2、盤點方式 年中、年終盤點 (1)財務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 (2)其它部門的固定資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3、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組織協調。 (3)、監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或有關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盤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或財產保管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協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4、年終(年中)全面盤點 (1)、財務部門應在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的主管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對於各車間在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若有出入者,必須重新盤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送財務部門稽核。
5、盤點報告 財務部門應根據稽核後的“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及處理意見後,轉報總經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