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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仙呀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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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強哥創業生活
30歲彼此單身就和你結婚,意思是現在你們兩個該幹嘛幹嘛,想幹嘛幹嘛,等是一個過程,不是一個結果。你想要結果,她想的是過程,過好過程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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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娛樂新聞早熱點
親,聞題一驚,因為也有過同樣的經歷。她是我高中同學,相貌長的可以,不輸當今網紅。就是學習成績不好,當時高中生的我們,學校老師管的嚴,高考在即,談情說愛肯定不被允許,所以我們都是剋制的,孰輕孰重我們自己也知道。她也書信跟我說到25歲如果都是單身,可不可以在一起?我回信也沒有正面答應她的君子之約。寫的是好好學習,考上大學之類的芸芸。我那時其實心有所屬,可惜不是她。當然在那個環境下都是暗流湧動的,沒人知道我有喜歡的人。之後的幾年裡,大學在一所城市,大學期間各自談過戀愛,也偶有聯絡,在一起吃過飯,幾個要好的同學聚會聚餐那種。後面我們都分手了,又重回單身。但是我們依然只是單純的朋友,雖然我去過她家。但是那都是幾個好友一起玩的。後面進去社會工作了,隔得遠聯絡少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壓力,圈子。基本上不聯絡了,直到我們25歲了。過年的時候,邀請了幾個同學到我家玩,再見面,碰巧我們真的都是單身。再去想起來君子之約的事情,我問她,還記得高中時給我寫的信嗎?她說不記得了。我也沒再說了,因為中間的不聯絡讓我們覺得陌生了,之前一些曖昧的情愫都背時間沖淡了。既然她不記得了,我也不必再提。後面聯絡基本也就斷了。現在來看,我想給你一點建議,你如果喜歡她,現在就去追求。不要被人趁機而入佔了便宜。莫等閒,白了少年頭。不對,應該是,莫等閒,綠了少年頭。接盤俠有什麼好當的,如果你不喜歡她,就直接拒絕,也不要給自己留後路,有破釜沉舟的勇氣。我推測問出這個問題,至少有一方內心是抗拒的,。兩廂情願何須等,一廂情願何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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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卿聽我說
對方射手女,和我約定30歲如果彼此單身,就和我結婚,該不該等?
不說一個人所屬的星座問題。只說如果兩個人約定,30歲時彼此還單身,倆人就結婚。我覺得,這不是真正的為愛而約定,而是屬於為一種不確定的假設而約。為這種不確定的假設而等待,是不值得也是沒意義的。
為愛約定,是我在某時某地一定等你,你不來我不走。為一種假設約定,相當於如果某時我還沒結婚,我就跟你結婚。哪一種靠譜,一看便知。兩個相愛的人,如果因某種原因暫時不能在一起,他們可以約定:多少年之後我依然像今天這樣愛你。如果對方也愛他,那對方也在心裡有這種信念。倆人憑著相同的信念等待,中間發生什麼都不改變倆人的初心。如此,倆人一定能修成正果,獲得幸福。
而,如果不為著一件確定的事情,相反,那件事情是不確定的,即可能是空的,是虛無的,那還有必要為一件虛無飄飄的事耗費時間、虛度青春麼?
如果,我真的一心一意地等你,到時候你不來,我怎麼辦?
愛要確定,不要假設。如果連愛或不愛一個人,自己都不能確定,那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意義。對方為你所做的一切也沒有意義。愛一個不存在的、不確定的人,連結果都不能確定,這愛就不值得。
愛是一種承諾。承諾必須具體、明確,否則承諾就是假的,是空的,它還不如不承諾。因為空的承諾會耽誤對方。愛不要假設,不能假設。“如果我30歲還單身,我就跟你結婚”,這等於“如果我30歲前結婚了,你等我也白等”,這樣的承諾或許諾有意義麼?
我等你到30歲,你結婚了,我怎麼辦?或者我結婚了,你等我到30歲,你怎麼辦?那不是兩個人互相辜負?這種等待同樣沒意義!不知兩人為何要做這種約定?不懂為何其中一個人還要信守這種約定?
如果30歲倆人都還單身,那當然好,倆人可以踐行當初的諾言結婚。而,如果30歲倆人都結婚了呢,是不是約定就沒了世紀意義?既然約定沒有實踐意義,當初為何又要約定?
再者,如果30歲時一個單身一個已婚,又算什麼呢?算一方沒履行承諾,還是算欺騙?其實,該約定根本就不該存在,因為約定的內容是不確定的。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約定如果30歲都還單身,就結婚,這不是真正的為愛約定,因為約定的內容不確定存在。為一個不確定的愛等待,不值得,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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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彼此喜歡的型別,就不會等到30歲了,雖然我也喜歡看星座,但你們現在沒有在一起,真的和星座無關!約定等到30歲才在一起,多少有點沒有找到更好的,所以湊合的意思!喜歡就去爭取,就算沒有最好的結果也沒有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