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當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
中書省(即隋朝的內史省)其長官為中書令(隋稱內史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重要官員的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是決策機構。
門下省其長官為侍中(隋稱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後改稱門下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負責稽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有認為不當者,可以駁回,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是審議機構。
尚書省其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副長官為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尚書省設在宮外,總領六部。中書、門下發出的制敕,皆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州縣,或根據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達有關部門。中央寺、監、百司等機構下達諸州的政令,也必須由本省發遣。是執行機構。
各部長官稱尚書(正三品),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六部各下設四司,合共二十四司。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事務。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禮部掌管國家典章法度、宮內紅白事、祭祀學校、科舉考試、接待外賓等事務。
兵部掌管武將選用、軍隊訓練、兵籍、軍械、軍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獄事務等。工部掌管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項工程以及貴族的生活用品等。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當時稱尚書檯),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
中書省(即隋朝的內史省)其長官為中書令(隋稱內史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重要官員的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是決策機構。
門下省其長官為侍中(隋稱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後改稱門下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負責稽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有認為不當者,可以駁回,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是審議機構。
尚書省其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副長官為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尚書省設在宮外,總領六部。中書、門下發出的制敕,皆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州縣,或根據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達有關部門。中央寺、監、百司等機構下達諸州的政令,也必須由本省發遣。是執行機構。
各部長官稱尚書(正三品),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六部各下設四司,合共二十四司。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事務。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禮部掌管國家典章法度、宮內紅白事、祭祀學校、科舉考試、接待外賓等事務。
兵部掌管武將選用、軍隊訓練、兵籍、軍械、軍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獄事務等。工部掌管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項工程以及貴族的生活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