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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緯評球

    我在打乒乓球的時候幾乎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這和我的球齡比較短可能有直接關係。但我在打羽毛球的時候遇到過這種情況。就是當我們揮拍擊球的時候,球打在羽毛球拍的邊緣然後又滑到拍網上,被拍網彈出。我們習慣管這種現象叫“滑拍”。

    乒乓球的一個動作,球卻兩次與球拍接觸這種現象,我個人理解是持拍人在搓球、挑打這種處理臺內短球的時候,由於動作、擊球時間、對來球落點判斷不夠準確等原因,對來球的處理有了一個“時間差”造成的。

    但不論什麼原因,在一個擊球動作內球拍兩次觸到來球就是違規動作,這個動作也叫“連擊”。

    其實乒乓球有不少意外的情況是好球:比如球在碰到手腕以下部位被“打回去”、球沒有從網子上方回到對方球檯,而是繞過球網回到對方球檯的“繞網球”。這些讓對手很意外、措手不及的球都被國際乒聯認可是有效擊球,是好球。

  • 2 # lcz678

    “一個連續動作而球拍兩次碰球是好球嗎?”,本人經常打乒乓球,從未碰到這種情形,包括我的一幫球員,均未發現過這種情況。既提到這情形的出現估計特殊有可能個別人會出現。

    比賽時會出現以下的四種情況時,在一次還擊來球或發球時:

    1. 兩次連續用球拍擊球:

    2. 連續兩次執拍手手腕以下的部位擊球:

    3. 先用球拍擊球又用執拍手腕以下部位擊球:

    4.先用執拍手腕以下部位擊球又用球拍擊球:

    在正式的乒乓球規則中尚無對“連擊”定義,但中國乒乓球界多年以來對此約定俗成,只要出現上述情況中的任意一種,均算犯規的還擊應判失分。

    以上都是本人所知道的,說得不合或不完善還望各位朋友補充。

  • 3 # 乒乓球球

    按最新乒乓球比賽規則,一個連續動作中球拍兩次碰球屬於無意連擊,是好球,是有效的!

    乒乓球愛好者在比賽是經常遇到對手連擊的情況,一般都算對手失分。但是按最新的乒乓球規則來說,其實大多數連擊都是有效的,不應該判失分的。

    不過這種一個連續動作中球拍兩次碰球的可能性太小,可能以極快的速度正手翻腕挑打能夠做到。一般都是先碰手指後碰球拍的連擊。

    在2011年以前如果比賽中出現連擊的情況是壞球,是無效的。但2011年以後國國際乒聯競賽規則進行了修改,在連擊規則前增加了“"故意”二字,也就是說非故意的連擊算是有效擊球。 國際乒聯競賽規則中關於連擊的定義是這樣的(出自國際乒聯官方網站)

    英文原文:2.10.01.07 If an opponent deliberately strikes the ball twice in succession;

    翻譯:If(如果) an(一個) opponent(對手) deliberately(故意地) strikes(打擊) the(這個) ball(球) twice (兩次)in(在) succession(連續);

    中文:2.10.01.07 對方故意連續兩次擊球;

    國際乒聯這個連擊的定義就是明確了非故意連擊就是合法有效的擊球,而故意連擊是非法無效的擊球。將連擊分成 “故意連擊”、“非故意連擊”兩種,那麼如何區分是否故意呢?

    所以在實際裁判中,如果選手在揮拍過程中一個連續動作,沒有故意的停頓以及中斷,那麼即使發生了連擊(比如先打到手指再打到球拍,或者先打到球拍邊緣又打到球拍面),為有效擊球,比賽回合繼續;如果選手在揮拍過程中有兩個動作,那就是故意連擊,判失一分。

    還有乒乓球規則規定“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都是有效的擊球。也就是說無論你是先打到手後打到拍的連擊,還是先打到拍後打到手的連擊,或是兩次打到球拍的連擊,再或是打到手指又打到手背的連擊,只要是一次連續動作沒有故意的停頓以及中斷就都是有效的擊球。

  • 4 # 蠻哥談體育

    打乒乓球時如果一個連續動作中球拍兩次碰球,稱之“連擊”,這個也不能稱好球,如果能避免是最為佳。目前也沒明確的條文說明,不過在2011年修改過規則連擊球分為二種:第一種是有意連擊,則判罰;第二種是無意連擊,則合規,所以這個有意與無意的判斷由裁判員來決定。

    有次全國趣味乒乓球比賽中,運動員甲正握球拍採用反手橫打還擊對手乙的球時,球雖然先後觸及甲的拍柄和執拍手,將球擊至乙的檯面上:乙還是順利將球還擊到甲的檯面上。甲正手扣殺使乙不及還擊,球已飛越乙的檯面落地。裁判員判乙失1分,乙表示異議,認為甲還擊時是“連擊”球,而且是用手背擊的球。此球應如何判定?

    裁判員應維持原判,判乙未能正確還擊而甲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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