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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今夜三十1

    曾經年少輕狂的我,認為愛情是我這一生都要追求的東西,一個人活著若是沒有愛情,跟一棵樹有什麼區別?

    於是在小學畢業那年,我13歲。我愛上了我們班的班花,可惜那時間畢業了,是沒有時間留給我來和她培養感情,來和她表白的。好像愛情的萌芽就這樣被扼殺了。

    但我不甘心,在痛定思痛之後,我思考良久,我認為我是有機會的。為什麼?因為有一次我在一個路口不小心撞見過她。我想她一定還會在那個路口出現,我要去堵她向她表白。

    為此我連夜從床上翻起來,去我們村的小賣部買回來信紙和信封,連夜寫了一封五百字左右的情書(我自認為文筆不錯)寫好了之後我將它小心翼翼的收好,整夜睡不著,想著明天的相遇,她收到我的情書該有多麼高興?

    第二天一早我便騎著腳踏車,假裝不經意經過那個路口,一天下來也就不經意個十幾回,如此兩個月。晚上回去了,躺床上就唱老鼠愛大米,把老鼠改成我的名字,把大米改成她的名字,如此也是兩個月。

    我想我這般老天爺一定會被我感動,她也一定會被我感動。有時間我還會坐在草垛旁,抬頭看天空(那時候的天空還有星星)在心裡想,為什麼愛一個人如此艱難?為什麼我寫了情書,她一直不出現?不禁也落過愛的淚水。最後——從畢業後到答題現在我再也沒有見過她。至於那封情書,我也不知道它去哪裡了。

    愛一個人真的好難,我想要不我換一個人愛?可是時過三年,我的心裡還有班花的影子怎麼辦?我不能對不起她的。直到我遇見了她——算了,班花,是你先對不起我的,沒有給我機會給你表白。

    我再次認定她就是我此生要追求的人。懷著一顆激動的心,我開始了對她的追求,按照平常的套路——吃飯,看電影,逛公園,划船,遊樂園,我全部來了一遍。那一刻我很幸福,她很感動,感動之後她想都沒想就拒絕了我。

    好傷心,我跑去喝酒,想灌醉自己,然而卻怎麼也灌不醉。我行走在昏暗的道路上,感覺是如此的孤獨,整個世界都背叛了我,想到了去跳江。可惜我怕水,我只好找一個地方先來安慰一下我受傷的心。

    網咖——不打遊戲只聽歌,鄭源。如此兩個月“你看見我螢幕上的字,卻看不見我落在鍵盤上的淚。”依舊清晰。

    ——

    總結以上我過往的兩段戀情,我不知道算不算死去活來。但有一點我可以確定:愛的死去活來的愛情都很不幸,很不幸,甚至不能稱之為愛情。大部分只能算作,單方面的作,或者雙方面的作。

    愛情這回事它應該是美好的,可以讓彼此之間變得更美好的,可以叫人成長的,它應該一直是以輕鬆的狀態保持著的。

  • 2 # 仄隅

    如果愛一個人愛到死去活來,這件事情對被愛的一方或許是幸運也可能是不幸。而對於當事人來說喜憂參半吧!

    從“死去活來”這一詞彙中可以看出當事人對這份愛情十分看重,為了這份愛不顧一切甘願為其犧牲所有。這種精神個人表示非常欽佩但是這一行為我並不太認為。

    在我看來“愛到死去活來”這種行為本就有些偏執,而且也已經失去了理智。如果喜歡一個人到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理智這其實本就是一種不幸,因為真正的愛情並不是要當事人以這種方式去愛去付出。而“愛到死去活來”本就是不公平的,而我印象中的愛情並不是這樣一種近乎扭曲偏執的樣子。

    可能在我這個旁觀者看來這其實是一種不幸,而當事人或許認為能夠為ta不顧一切並付出所有是值得的,同樣也是幸運的。愛情本就是充滿了盲目與衝動,所以無論當事人怎麼選擇我們這些旁觀者能做的僅僅只是說明自己的觀點,真正能夠改變現狀的人,只有當事人自身。

    而被作為愛的一方其態度就很難說了,畢竟愛情這東西並不是一個人就可能支撐起整個局面的。假設我作為被愛一方,開始階段我可能會感覺到幸福甜蜜。但是若對方長時間如此那麼我會有些吃不消了。因為每個人都需要一定的私人空間與行動自由,如果對方整天圍著我轉悠,對我來說這可能是甜蜜的煩惱吧!所以既幸運也不幸。

    如果現實中我知道了她有這種傾向時,我會正確的加以引導不會讓她陷入到這種局面。因為愛是包容與理解但不是自私自利。如果她為了我“愛到死去活來”那麼我能做的只有加倍努力去用自己的行動讓她感受到我的真心。同時我會盡量的說服她不要如此偏執下去,理智一些。如果她執意如此,那我也不太好去勉強她,畢竟這是她的選擇。

    愛到死去活來本就是個人認知與選擇的過程,幸或不幸就是故事結局的答案,真正能說明問題的人只有親歷者。

    綜上所述既為個人觀點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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