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剛生出來時,並沒有善和惡之分,但是一輩子也離不開一個“我”字。
孟子主張“人性皆善”,後來荀子反對孟子的說法,提出“人之性惡”,這兩位大家主張的人性觀對立千年後,人之初到底是善是惡至今仍沒有一個說法,成了千古懸案,不是沒有道理的。
人在嬰兒時候,什麼都不懂,只要看見母親嘴裡有食物,會自然地用手去將母親口中食物奪走放進自己口中咀嚼;看見母親把食物分給兄弟姐妹,也會動手爭奪甚至大打出手,這些都是與生俱來的爭奪意識,那麼既然人的本性不會顧及父母兄弟之情,那麼又怎麼能說人之初性本善呢?
人長大了一點的時候,在街上看見兩個人打架,其中一個人是自己的朋友,相比起陌生人,朋友與自己關係顯得更為親近,那麼肯定會毫不猶豫的幫助朋友對付另外一個人,既然雙方都是平等的人,那為什麼會幹出人多欺負人少這種事情來呢?
這些行為不能說是善是惡,不過是一個“我”字在自然驅使罷了,人類的自私之心才是人最真實的本性,既然是本性那麼自然不能以對錯來區分。
人的惡念來源於求生的本能,嬰兒時搶奪母親兄弟姐妹的食物,和長大後幫助朋友欺負陌生人,這些行為都是出於天性的一種自然表達。我們從小受父母約束,長大一點受老師約束,再長大就受社會法律和道德規範的約束,在各種後天約束下人性的惡念自然有所收斂,藏於心中不敢肆意展露出來。當外界的制約達到了一定程度後惡念會逐漸縮小到影響極其小的狀態,此時人的外在行為會逐漸以善念作為主導,故而社會中會產生許多好人好事,讓人激動肺腑,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觀。
但有些人受到約束並不那麼連貫,缺失了某一環節導致心中的惡念仍未能被善念完全取代,加之心智不夠堅定而誤入歧途,表現為偷摸拐騙作奸犯科,與社會倡導的主流價值觀背道而馳,最終落得一敗塗地甚至是身敗名裂的下場。
我的一個發小,命運相比起很多人都來得不幸。我們家同住一個街區,同歲。四歲時我們認識並結伴快樂的度過了童年,在18歲前他的家庭不算富足但也足夠美滿,父母都是國企職工收入穩定,他有一個比我們小7歲的妹妹,性格乖巧,發小的性格也,屬於開朗樂觀、三觀正面的型別,一家住在單位分配的房子,衣食無憂,然而在他18歲的一天,一切都變了。那時候臨近高考,我和他在不同的學校,加上臨近高考的原因,沒怎麼聯絡。一天晚上我晚自習結束回到寢室,我媽打來電話噓寒問暖一番後順帶說了一下發小家出了點事情,當時我也沒多上心。兩天後放假回到家,我媽跟我說,發小的爸爸在單位工廠上班時出了意外,那天捲進機床後人當場就沒了,當時我一下子蒙了,內心不安,忐忑了一晚,簡訊編輯了無數遍還是沒有發過去,也不敢打電話,就這麼渾渾噩噩的過了一晚,第二天回校。一個星期後我完成了高考,這件事或多或少也影響了我的發揮,但我不怪任何人,我知道他沒有參加高考。高考結束後,我去找他,才知道在他爸的喪事辦完後,他媽就提出以後要搬去另外一個男人家生活,他撕破臉皮要留在原來的房子,他媽沒辦法只好帶著妹妹離開。那一晚我們在他家喝了一晚上的酒,我永遠記得他在我面前痛哭流涕,我從來沒有見到他如此傷心,那晚我才知道,在他爸出事前他媽就已經和那個男人好上了。或許發小的妹妹還小不懂事,但當時的他已經是18歲的男子漢,這件事帶給他的只有對世界的憤恨和對母親的絕望,這將是他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夢魘。我永遠不會忘記,他那天晚上的眼神和氣質已經不是那個和我相處十幾年的他了,我或許永遠無法體會他當時內心的痛苦,唯一能知道的事是殘酷的事實已經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他沒有再回到學校,而是拿了父親的一部分遺產和單位的撫卹金獨自一個人去了外地,我們再也沒了音訊,後來再次收到他的訊息,卻是我們天人永隔的噩耗。
2017年,5月份街道辦和派出所的人帶著發小的母親和妹妹到昆明把他的骨灰領了回來後匆匆下葬,沒有送別儀式,一切在低調中結束。半個月後我才知道,他離開的九年時間裡去了很多地方打工謀生,做過生意也吃過虧,做過英雄也坐過牢,最後兩年在雲南販上了毒,揹著三個命案,最後是被審判槍決的,知道這一切後,我哭了很久。
人在剛生出來時,並沒有善和惡之分,但是一輩子也離不開一個“我”字。
孟子主張“人性皆善”,後來荀子反對孟子的說法,提出“人之性惡”,這兩位大家主張的人性觀對立千年後,人之初到底是善是惡至今仍沒有一個說法,成了千古懸案,不是沒有道理的。
人在嬰兒時候,什麼都不懂,只要看見母親嘴裡有食物,會自然地用手去將母親口中食物奪走放進自己口中咀嚼;看見母親把食物分給兄弟姐妹,也會動手爭奪甚至大打出手,這些都是與生俱來的爭奪意識,那麼既然人的本性不會顧及父母兄弟之情,那麼又怎麼能說人之初性本善呢?
人長大了一點的時候,在街上看見兩個人打架,其中一個人是自己的朋友,相比起陌生人,朋友與自己關係顯得更為親近,那麼肯定會毫不猶豫的幫助朋友對付另外一個人,既然雙方都是平等的人,那為什麼會幹出人多欺負人少這種事情來呢?
這些行為不能說是善是惡,不過是一個“我”字在自然驅使罷了,人類的自私之心才是人最真實的本性,既然是本性那麼自然不能以對錯來區分。
人的惡念與生俱來,受禮約束才不顯露出來人的惡念來源於求生的本能,嬰兒時搶奪母親兄弟姐妹的食物,和長大後幫助朋友欺負陌生人,這些行為都是出於天性的一種自然表達。我們從小受父母約束,長大一點受老師約束,再長大就受社會法律和道德規範的約束,在各種後天約束下人性的惡念自然有所收斂,藏於心中不敢肆意展露出來。當外界的制約達到了一定程度後惡念會逐漸縮小到影響極其小的狀態,此時人的外在行為會逐漸以善念作為主導,故而社會中會產生許多好人好事,讓人激動肺腑,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觀。
但有些人受到約束並不那麼連貫,缺失了某一環節導致心中的惡念仍未能被善念完全取代,加之心智不夠堅定而誤入歧途,表現為偷摸拐騙作奸犯科,與社會倡導的主流價值觀背道而馳,最終落得一敗塗地甚至是身敗名裂的下場。
人導之以善則善,導之以惡則惡我的一個發小,命運相比起很多人都來得不幸。我們家同住一個街區,同歲。四歲時我們認識並結伴快樂的度過了童年,在18歲前他的家庭不算富足但也足夠美滿,父母都是國企職工收入穩定,他有一個比我們小7歲的妹妹,性格乖巧,發小的性格也,屬於開朗樂觀、三觀正面的型別,一家住在單位分配的房子,衣食無憂,然而在他18歲的一天,一切都變了。那時候臨近高考,我和他在不同的學校,加上臨近高考的原因,沒怎麼聯絡。一天晚上我晚自習結束回到寢室,我媽打來電話噓寒問暖一番後順帶說了一下發小家出了點事情,當時我也沒多上心。兩天後放假回到家,我媽跟我說,發小的爸爸在單位工廠上班時出了意外,那天捲進機床後人當場就沒了,當時我一下子蒙了,內心不安,忐忑了一晚,簡訊編輯了無數遍還是沒有發過去,也不敢打電話,就這麼渾渾噩噩的過了一晚,第二天回校。一個星期後我完成了高考,這件事或多或少也影響了我的發揮,但我不怪任何人,我知道他沒有參加高考。高考結束後,我去找他,才知道在他爸的喪事辦完後,他媽就提出以後要搬去另外一個男人家生活,他撕破臉皮要留在原來的房子,他媽沒辦法只好帶著妹妹離開。那一晚我們在他家喝了一晚上的酒,我永遠記得他在我面前痛哭流涕,我從來沒有見到他如此傷心,那晚我才知道,在他爸出事前他媽就已經和那個男人好上了。或許發小的妹妹還小不懂事,但當時的他已經是18歲的男子漢,這件事帶給他的只有對世界的憤恨和對母親的絕望,這將是他一輩子揮之不去的夢魘。我永遠不會忘記,他那天晚上的眼神和氣質已經不是那個和我相處十幾年的他了,我或許永遠無法體會他當時內心的痛苦,唯一能知道的事是殘酷的事實已經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他沒有再回到學校,而是拿了父親的一部分遺產和單位的撫卹金獨自一個人去了外地,我們再也沒了音訊,後來再次收到他的訊息,卻是我們天人永隔的噩耗。
2017年,5月份街道辦和派出所的人帶著發小的母親和妹妹到昆明把他的骨灰領了回來後匆匆下葬,沒有送別儀式,一切在低調中結束。半個月後我才知道,他離開的九年時間裡去了很多地方打工謀生,做過生意也吃過虧,做過英雄也坐過牢,最後兩年在雲南販上了毒,揹著三個命案,最後是被審判槍決的,知道這一切後,我哭了很久。
人生來沒有善惡之分,生命中得到了什麼際遇就變成了什麼人,人性在現實面前很多時候總是蒼白無力,正如告子所說“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角逐西方則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