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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江大湖大武漢闖

    有的,一定得賠,房東竟然沒有告訴你,可能發生的意外,造成租戶受傷,太過分了,他應該出一份五百業的說明,告訴租戶家裡所有東西都使用方法,產品說明,材料製作,而且詳盡的突發應急處理方法,並且給租戶配備二十四小時保鏢,和保姆,不然就不稱職,賠到他傾家蕩產才行。。

    問這種問題腦子被驢踢了,真是訛天訛地訛空氣,要是小孩子監護人呢,要是大人媽的這是巨嬰嗎?

    有沒有房東要負責的意外,有那是房東房子質量有問題樓塌了,墜物了他需要負責那屬於產品有問題,其他的意外不好意思,只是租了個房子真不需要為你生老病死負責,總不能你掏個幾千塊就真吧你當大爺了。。這種租戶還是睡馬路吧

  • 2 # 小吳說個事

    一、租客在出租房中意外受傷,房東是否有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租客意外受傷,房東需要承擔責任的有以下情況:

    1、房東配備的房屋裝置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發生損壞導致租客受傷的;

    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導致天花板墜落等其他情況造成租客受傷的;

    3、房屋設計等原因未與租客說明,在租客使用電器或其他裝置時導致發

    生觸電、火災、煤氣中毒等意外事故;

    4、超出合同約定的租賃物使用範圍造成的傷害。

    總的來說,因個人原因造成受傷的情況的,由租客或導致該傷害方承擔責任,因房屋本身的問題或者房東管理房屋問題導致租客的意外受傷,則房東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中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的情況造成他人損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東將房屋租賃時,在房屋質量問題上、居住房屋和使用物品注意事項等是有義務提醒租客的,而租客在同意在該情況下租賃房屋,在居住時所造成的傷害應由租客承擔。

    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將房屋用途、居住注意事項、房屋潛在問題等註明。

    2、約定在可能發生的意外中,發生意外時責任的劃分。

    3、在維修事項中,如無約定則出租人應當履行維修義務,如另有約定,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記憶體在維修義務。

    4、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如需改動須徵得出租人意見。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

  • 3 # 不喜歡冬天123456789

    看是什麼造成的。如果是房子的本身的老化以及房子裡的傢俱家電以及裝修老化造成的傷害是房東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是租客自己操作不當引起的是租客自己承擔的。

  • 4 # 天天聊房

    這個可以看是因為什麼意外受傷的,如果是因為出租房內家電老舊導致觸電,或者因為房子老舊造成的房頂脫落受傷,這些業主肯定是有責任的,如果在出租房內摔倒,或者自己不小心劃破哪裡,那肯定就是個人原因了。

  • 5 # 房產啊傑

    租戶在出租房內因意外事故受傷,按照事故責任認定承擔責任。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

    1、出租人負全部責任。出租人對其出租的房屋和設施負有維護、修繕、管理使其適於居住使用的責任,未盡義務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就看事故是如果引起的。

    2、承租人負全部責任。如果房主提供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已經盡到了提醒其注意安全使用的義務,而承租人不聽勸阻導致事故發生的,由承租人承擔責任。這就看租客是否有違法亂紀的行為了

    3、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租客違規使用出租房需負責任,房東沒有盡到提供安全的設施和提醒義務也要擔負責任。

    總歸認清事故的責任劃分是判責的重要依據,

    法律法規拓展資料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透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範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各個地方的相應政策不定相同,具體請諮詢當地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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