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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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勵志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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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束小草
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需要本人簽字,如本人不能簽字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簽,但需要有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需提供給另一方當事人,由另一方當事人存檔備案,避免以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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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咫尺91940641
第一,合同上不是本人簽字有無申請筆跡鑑定。
第二,合同是否實際履行。
第三,如果是買賣合同建工合同等,如你自己已經實際履行,且履行過程中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對簽字的認可或者對合同的追認。
第四,另外還要看如果是借款合同或者擔保合同,不是本人簽字又沒有追認,即使該合同履行,也無效。
據有關法律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下: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雙方之間欲訂立一項有效合同時,必須根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定,方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應正確理解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關係。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有效合同的有機結合的兩個方面。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必然結果。因此,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概念。
附條件、附期限以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的效力如下:
一,附條件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不成就。”
二,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的效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依法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地訂立合同。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了合同,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認才能生效。在法理學上這種合同又稱為效力待定合同。
無權代理在民事活動中,代理人應依法行使代理權。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代理人必須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訂立合同。否則將會形成無效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迫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無權代理,是指無權代理人以他人名義訂立合同,其性質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絕對無效的合同。此類合同儘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權而存在瑕疵,但此種瑕疵是允許修正的,即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可以使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未經被代理人的追認,那麼,這種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在履行職責時,應依據許可權對外訂立合同,而不得超越許可權。否則,會形成無效合同。就是說,如果法人或其他組織將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代表權限制明確地告知了相對人,此項許可權的限制有效,也即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加以追認時,此項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合同的行為,屬於無處分權行為,它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對於他人權利標的所實施的處分行為。所謂“處分他人財產”,是指處分人對他人財產的法律上的處分,包括財產的轉讓、贈與或設定抵押等。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因無處分行為而訂立的合同,經過權利人的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在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後,屬於有效合同。(宣告:發表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法律常識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人聯絡,我將及時更正或者刪除。同時,本文選自《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如與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