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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芝麻育兒

    可能我們對自由有了誤解,自由應該是可以自由地釋放自己的潛能,自由地抒發自己的想法。

    很小的孩子我們應該有給他行動的自由,就是他要怎麼翻身,他要怎麼爬,他要怎麼站起來,他要走到哪裡。他也應該給他有表達的自由,很多時候我們會跟孩子說,你不可以這樣說,這樣說不禮貌,你這樣說傷害到什麼什麼人。

    可是如果你太早就讓他不能表達,那他以後有什麼話不說,你就更加不能夠理解他,所以應該有行動的自由,有自我表達的自由。

    更重要的一點就是有選擇的自由,我要A還是要B或者AB都不要。

    那我們在講自由的時候,應該有自由選擇的機會,有自由行動的機會,還有自由表達的機會。還有就是有一個自由去犯錯的機會。自由犯錯的機會,也是我們今天的孩子一直在吶喊著你至少讓我嘗試吧,我錯了我才知道我距離完美有多遠。

    所以自由其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個自由,就是像解放一樣,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很小的孩子必須要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蒙臺梭利就曾經說過,自由跟規律是一體的兩面,你給他越多的自由,他就越會守紀律,也就是說因為這個東西是我選的,我選我感興趣的,就會跟他產生感情。而不是說我自由選了之後我會破壞。所以自由跟紀律是一體的兩面。

    但是,在執行自由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設定規則,哪些東西是在自由的氛圍裡面你不能做的。

  • 2 # 小英子老師教英語

    孩子的自由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自由,那麼自由的邊界就應該是規則,長大成人之後就是法律。這就是孩子需要遵守的,需要被社會容忍的界限。

    孩子需要約束的方面和自由的方面都是應該根據孩子自身的情況來決定的。作為像我兒子一樣的初中生,他們自由和約束的地方就應該是遵循一些學校裡的規範和家庭裡的自己制定的規則。

    能夠自由的比較少,作為初中生,能夠自由的真的不多,就算是吃飯睡覺都要有規定,何況學習和作業活動之類的呢。穿衣,在學校也是有要求的。

    需要約束的很多:上課、作業、考試都是需要強制約束的。其次是輔導班,是父母約束、自己基本同意的。還有吃飯需要講究營養,因為是長個子和長腦子的年齡,而睡覺也是需要完成作業後立即就要休息的。穿衣在學校裡是有規定的,不能奇裝異服,髮型要適合學生身份,不能燙染。

    所以,作為中學生,需要約束的太多太多了。

    但是,一個孩子如果沒有了規矩,應該也就沒有了什麼追求一樣了。所以,規矩也是可以讓人迅速成長的。

  • 3 # 北北說真話

    在我看來,如果孩子獲得的自由完全不被控制,無異於像當街裸奔一樣難看。

    老話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自由的邊界——人人都應接受的公序良俗。一旦孩子的行為和公序良俗相違背,影響他人的生活,給別人帶來了麻煩,家長就必須及時提醒並強化改正。正因為孩子小不懂事,也是其人性最容易被塑造或者最容易被誤導的時候。

    尊重孩子的天性,給予成長的自由並不等於家長放棄教育的責任。作為家長,如果誤以為自由就是讓他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從而無條件接納自家孩子的無規矩,或者以為孩子還小不懂事,就不去及時合理引導。這樣的孩子去公共場合就不可能會輕聲慢步,也往往不懂按序通行,大聲叫喊橫衝直撞更是不足為奇。如果去別人家做客,也很可能會刪掉人家的存檔,摔壞人家的模型,劃爛人家的螢幕,甚至還死乞白賴地要搶走人家心愛的漫畫、遊戲、玩偶……最終成為一個不受人待見的熊孩子。

    既然該管還是要管,那新教育豈不是沒有什麼進步,在自由的教育中,我們到底應該給孩子什麼樣的自由,接納怎麼樣的一個孩子呢?

    如果我們肯把這個問題咬文嚼字一番,自然會推出另外一個問題:何為接納?

    閆剛的《關係場理論》裡面是這樣解釋的:所謂接納是我允許你以客體的身份,以你那獨特的結構存在於我的內在。即雖然孩子現有的狀態並不符合我的期待,但我能平靜地接受並允許孩子擁有自己獨特的個性。

    因而,真正的自由是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上,家長不去幹擾破壞孩子的成長,並且允許孩子在自我的世界裡,大膽做他自己。家長可以接受孩子學習上與他人的差距,可以接受他性格上的不完美,能夠體會他失敗挫折之後的無助並且共情,在他跌倒的時候給他鼓勵,在他迷茫的時候給他方向,在他懶惰的時候溫柔而有力量地陪他前行。

    這才是孩子需要的自由。

  • 4 # 羽媽幸福成長記

    我認同給孩子自由不是絕對的,不能放任自流,需要有“邊界”。我想這裡的“約束”也就是給孩子立規矩的意思吧,“自由”可以理解為愛,我認為規矩和愛要相輔相成,“邊界”和“自由”也是同樣的結合在一起,不能單獨的分離開去界定。

    我想在孩子小時候給他充分的愛和自由,以後自然是會自我“約束”和懂規矩的人。我會在保證孩子安全的情況下,讓他自己嘗試危險,比如摸熱水杯,雖然這次被燙了,可是以後他有了熱度和燙手的概念,就自動的有了自我約束。讓孩子在充滿愛和支援的環境中學會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就更好了。

    每個人對於孩子的要求不同,所以“約束”也不同。但是不管怎樣,請在約束孩子的時候和善而堅定。孩子的出生給父母了第二次成長,我自己有深切的體會。家長做好了自己,孩子也會更好的成長。

  • 5 # 傾城秀

    對孩子而言,自由是渴望的!但絕對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都是有一定界限約束的。那孩子最起碼的自由邊界在哪?在法律法規以及各項制度。從小處說,你在一個地方生活,你就要遵守這個地方的各項制度,不能任由自己性子,無以規矩不成方圓,所以說,最起碼的邊界就是外界環境賴以維持安定的各項制度。

    對於給孩子自由,可以讓孩子自由發揮自己的技能,自己豐富的想象力,自由的做著對自己對他人有益的事情,自由的選擇自己的職業,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所愛的人,等等,這些孩子都是可以自由去做的。

    相反的,你生活中的坐立行走,吃喝拉撒,言行舉止都要受到風俗習慣以及各項制度的約束,固然不是非得遵守,但在其範圍內生活那樣子你才能和諧,愉快、自由,那樣才是你過生活幸福的樣子。

  • 6 # 晴之婉約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百分之百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邊界的,也就是說,都有一個約束行為來支撐自由。

    比如,我們作為父母親,從小就要對孩子必須有規則意識這一點,作一個鮮明的現身說法。在所有的公共場所,孩子都應該遵守相應的秩序,而不是一味任性妄為。在這個範圍之內,不損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為,都是自由的。一旦越過這個界限,那就必須要約束。

    再比如說,孩子們所有天馬行空的想象,都應該值得家長保護。不能以成年人的眼光去嘲諷或者約束,要尊重他們的創意和想法,這種自由就是讓孩子有一個可以隨意表達自己的空間,不給孩子設定條條框框。

  • 7 # 愛讀書的媽媽轅鳶

    我很認同你的觀點,孩子的自由,的確是需要有邊界的。至於邊界範圍在哪裡。我想每個人想法不一樣,但是原則是相通的。

    比如我認為,孩子吃飯,吃多吃少吃什麼,都由孩子做主,是孩子的自由,而孩子必須在餐桌前吃就是邊界,就是規矩。

    如果孩子不想吃或者吃的少,我不會干涉,不過如果他邊吃邊玩,或者不想在餐桌旁邊吃,就不行。他吃飯中途離開,再回來就不會讓他繼續吃了,更別說邊吃飯邊看動畫片等等。

    現在追著孩子吃飯的家長以後就是陪著孩子做作業的家長,在給這些小孩樹立規則時,家長自己也不打破規則,每當孩子打破規則時,要告訴孩子,“你這樣的行為影響到了他人”,而不是說必須停下來,或者,乖,聽話,不能這樣做。

    這就是讓孩子自己體會他自己的行為的自然結果,並學會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

    不吃飯會餓,不穿衣會冷,不洗手會生病,不收好玩具會找不到玩具,這些都是自然結果。告訴孩子結果,讓他對他的選擇負責,他選擇後,就不要再強加家長的意思。

  • 8 # 宸宸豆豆媽咪

    我跟題主一樣,同為85後,我家大寶6歲了,我相信每位父母在育兒過程中都遇到了這個問題,給孩子自由,希望孩子不被束手束腳,但是又害怕沒有規矩,孩子越來越大,不受管控,過於散漫,不適應學校和社會的生活。所以,我們在給孩子自由的同時,一定要把握“度”,也就是“界限”。

    哪些事可以做,可以在什麼情況下,什麼時間內,怎麼做,做多久,這要根據每個孩子和家長的具體情況而定,每個家庭不定相同。

    比如,孩子看電視,我們倆達成的協議是,可以看,時間,週六週日。時長,上午下午各半小時。前提,作業完成後。要求,事後做眼操。

    再比如,購買零食,可以。時間,媽媽需要去超市買菜時。前提,規定的數量之內(一般是3樣)。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但是要詢問媽媽。金額太大的,可以溝通,達成某種協議,比如生日或者下個節日,作為禮物送給孩子。

    在合理的範圍內,讓孩子為自己做主。

  • 9 # 啟明星138717721

    我也是一名85後的家長,只不過我結婚比較晚,孩子很小。關於自由,雖然很嚮往,但經驗或許不足,淺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自由的“邊界”問得特別藝術,我感覺它存在於父母的內心和孩子的眼睛裡。其實,我個人比較崇尚自由,或許有些叛逆。但是,作為家長,我不能那麼散漫,因為我的內心裝滿了責任,我要對孩子負責。

    對於孩子的興趣、愛好、思想、創意、未來發展道路等一些非智力因素,我贊同它們自由,如果物質上只能竭盡全力,那麼精神上就不要過度限制。精神富有,比物質富裕對一個人的影響更大。

    我比較保守,在孩子的飲食起居、學習、遊戲、娛樂、朋友方面,我會有所限制,對於他的道德認知邊界,我必須給予規則,確保他在道德層面不跑偏、不越界,而且能夠養成良好的生活和作息習慣,這點至關重要,起碼孩子要學會照顧自己,男孩子尤其如此。

    但是,時代在變化,“自由”和“邊界”也在變動,我不確定對一個15後的孩子來說,這個判斷是否準確,但我會不斷調整,盡我所能給他一個相對寬鬆的環境。母親對孩子的影響很大,但我只能儘量剋制並不斷學習,因為我也有很多不完美的侷限。

  • 10 # 凌兒媽媽

    關於自由的邊界在哪裡,我想不同年齡段的孩子都應該有不同的邊界。自由應是建立在規則及原則之下的。就比如一個小學生,他要準時到校上課,不能因為困就讓自己自由自在的睡到自然醒。小學生要穿校服上課,不能因為校服不好看,就拒絕穿校服吧?

    如果自由沒有邊界,那孩子就會墜入漫無邊際的恐懼裡。放任不管真的不是自由,而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至於邊界在哪裡,不同年齡的孩子不一樣,具體怎樣設立邊界,還應該是家長通過了解孩子之後,選擇比較適合自己孩子的一種方式。

  • 11 # 曉華149062955

    孩子自由的邊界在哪裡?不同的家長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需要,在不同的時間,同一個家長對孩子也會有不同的要求。

    什麼是自由,什麼是邊界,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理解。因為孩子比較幼小,需要我們的保護,在安全的環境下,孩子可以自由玩耍,對孩子的安全有威脅的事情,堅決不能允許。

    對於孩子興趣愛好這方面的事情,允許孩子的選擇,尤其是對於孩子和我們期待不一樣的時候,允許孩子和我們不一樣。

    對於孩子的品德、習慣這個方面的事,必須要有邊界,這有利於孩子今後的成長。

  • 12 # 靈犀呀

    規矩是自由的邊界,不破壞規矩的情況下,孩子應該享有充分的自由。

    一些常見的規矩包括:社會公德方面:不能隨手扔垃圾,公共場合不能大聲喧譁,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等等

    還有人際交往方面:不隨便去別人家裡,不隨便動別人的東西,尊重他人,不說髒話等等

    再就是個人方面:個人衛生要求,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等等

    其實這些行為方面的約束,平時生活中,父母都會多多少少的告訴孩子。我們給孩子設好了邊界,那麼在邊界之內,孩子應該享有充分的自由。只要不傷害其人身安全,不破壞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不會對他的性格和品德造成壞的影響的,都應該被允許。

    簡單的從我個人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只為拋磚引玉。

  • 13 # 九皮皮

    我想這個問題代表了很多家長的心聲,想給孩子自由,卻不太清楚自由的界限在哪,想約束孩子,又怕壓抑了孩子的天性。

    我對家我孩子有三個原則,那就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傷害環境。如果做一件事情,既不影響別人,對自己和環境也沒有危險,那麼這件事情就可以去做。基本上我都能遵守這三個原則,在這個大前提下,讓孩子自由去探索和體驗,滿足他的好奇心,並保證他的安全。

    想給孩子建議自由和約束的邊界,家長先看清自己的邊界在哪,這樣才能很好給孩子一個示範和榜樣的作用。

  • 14 # 大海142581829

    \孩孑的自由,是養在網箱裡的魚苗,既護著又自由,是有束縛的自由。做完作業後自由玩,玩的時侯在安全環境中玩,不能損人利己\,跟夥伴玩要団結友愛,不能以大欺小,給孩子自由,也給他好學精神,安全意識,良好品德,並且培養他玩中有學,學中有玩的習慣,這樣才越玩越有味,越學越精神。給孩子的自由是有邊角度的,一手放的同時還要一手扶,不要讓他摔跤趺倒,要讓他自由快樂的同時身正人正,是一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

  • 15 # 糖糖媽媽22

    所有的自由都是相對的,大人的自由是在不觸犯法律的基礎上,所以我覺得孩子的自由的界限是在不觸犯家庭規則的條件下的,孩子自由的界限應該就是家庭規則。兒童教育家蒙臺梭利說:建立在規則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同樣,建立在規則上的愛,才是真正的愛。如果不給孩子建立規則,讓孩子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孩子也是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在哪個環境中就要遵守這個環境的規則。就比如在幼兒園裡就應該按照幼兒園的規則按照幼兒園的時間來作息活動。不是在哪一方面約束,我覺得應該是在遵守規則的基礎上可以享受自由。

  • 16 # 糯米麻麻Coco

    孩子的自由也不是絕對的“自由”。這是愛和規矩的共同體。在給孩子自由的同時,也要給孩子制定一些規則。我覺得這就是孩子自由的“邊界”。沒有邊界的放任自流的愛,是溺愛,那不是愛,會害了孩子。

    告訴孩子在什麼範圍內是自由的,比如家裡的安全方面,電源插座,廚房的刀具,煤氣,這樣都是不可以碰的。這就是家裡危險品的邊界。除此在外的範圍可以自由的活動。

    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也要以身作則,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養成良好的時間觀念和生活習慣。自我約束的過程中孩子自然也會看到,自然而言的就會跟著模仿。

    還有很多的規矩和約束是可以跟孩子在一起協商之後建立起來的孩子可能會更加比較遵守。

    比如說吃飯。到了吃飯的時間,一家人坐到飯桌前準備吃飯,但是孩子說不餓,那麼可以給孩子吃或者不吃的自由,提前跟孩子說好,不餓的話,過了吃飯的時間,就不可以吃飯嘞。這個就是大人跟孩子之間的約法三章。

    沒有絕對的自由,在規矩和自由中尋找平衡,讓孩子既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又能有足夠的自由。

  • 17 # 玲瓏骰子安紅豆5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對於自由的邊界到底在哪裡?我認為,不該做的不能做,就比如,公園裡的花是隻能賞不能摘的。阿姨家的玩具真好玩,玩過之後也是要放回去不能帶走的。孩子明辨是非的觀念沒有形成之前,家長需要引導,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讓孩子在符合道德規則之內,自由的發揮。孩子有犯錯誤的機會,但是你要把這個錯誤,儘可能的侷限在小範圍內,最低要求不能觸犯法律。平時給孩子營造一個寬鬆的家庭環境,讓孩子體驗到輕鬆和愛。

  • 18 # 蘭怡C

    我覺得自由的邊界就是不要影響正常的規則和秩序。

    比如說孩子喜歡玩遊戲,但是不能因為沉迷於遊戲而影響學習,家長就要制定規則一天玩幾個小時,什麼時候玩。

    現在孩子都喜歡看奧特曼,喜歡打來打去的,玩當然是可以的,前提條件是不能把別的孩子打傷。

    孩子過馬路的時候就要遵守交通規則,你總不可能讓他自由奔跑,闖紅、綠燈吧

  • 19 # 為愛等待2017

    自由和規矩看起來是矛盾的,實際上我覺得他們應該是統一的。自由是在一定的規矩之下才能成其為按照個人的想法行動,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在孩子2—5歲期間,家長應該給孩子訂立一定的規矩,這些規矩是基於一些道德規範、行為規範的東西,告訴他們,哪些是不能做的,比如:玩火、玩電、廚房重地的安全知識,自身的安全等等,哪些是好的規範,比如: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貌等等。在孩子日常的生活中,他們就有意識知道這些規矩,只要不違反這些規範的行為,孩子可以自我支配自己的行為,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自由。

    孩子在慢慢的成長,可以有更自由寬廣的天地,但在他們內心深處,總會有規範的意識存在,這對他們的成長是有好處的。

  • 20 # 黃衣心理

    關於孩子自由的邊界,我覺得在家庭裡面還是要有約法三章的,比如,不能影響別人,不能破壞家裡的物品,還有一些規則性的問題,決定了要做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計劃自己執行。

    這也有利於孩子的事務性管理和時間管理。有必要提前約法三章,讓孩子他能懂得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我們大人要注意的:第一、孩子不懂的事兒不能算孩子錯,要耐心的給他講解。

    其次、約法三章裡頭沒有的事兒,不能隨便懲罰孩子。

    在我看來,可以自由的事情:第一、孩子已經規劃好了每天做什麼。在做的過程中,他可以選擇先做什麼後做什麼,只要不影響別人,都可以自由安排。

    第二、孩子可以自由選擇,停留在某一個事務裡面的時間是多少,只要他能完成,他就可以自主去選擇這件事情。

    另外就是選擇衣服、選擇鞋子等事情,這些都是可以自由的。

    第三、我們週末的時候選擇去採摘還是去看花?去植物園還是去圖書館?都是可以自己選擇的。

    第四、有選擇的自由。如果孩子比較挑食,還可以讓他選擇一下今天的飯菜,比如我們今天晚上有萵筍,和芹菜,有鴨肉和魚,你想吃什麼?讓孩子選擇一個或者兩個,他自己選擇的飯菜,做出來以後孩子更容易喜歡吃。這也是針對孩子厭食非常有效的一個好方法。

    我們家小鳥去地裡玩兒的時候就告訴孩子,只要你不弄壞莊家,那麼你就可以隨便玩兒。

    因為我們出門在外的約法三章:1不能離開大人的視線。2不能鬆開手就跑,一定要看好了路況再邁步。3不能破壞別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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