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君不見

    事出反常必有妖。有一個點很重要,他找你借多少錢?跟市場行情做個對比吧,一般房抵貸行情,融資額度在房產估值的7折左右,也就是說,房產評估價值100萬,那麼金融機構一般可以融資70萬,他跟你開出的這個條件,如果借錢金額在房產價值7折內,市面上很多金融機構都可以融到錢,最簡單的就是銀行的房抵貸,很常規的業務,利率很低,有房產做為抵押品,銀行等額本息還款利率大概6個點左右,小額貸公司也可以做到10個點以內,真沒必要找你。

  • 2 # 融融37543681

    信用、友情、感恩型出借錢重點考慮一是借給誰,二是幹什麼,三是拿什麼還,抵押型出借給朋友錢重點考慮抵押物,一是無瑕疵,二是抵押登記(注意是否重複抵押和總值),三是抵押物變現能力。

    題主問題先弄清這種條件為什麼不找銀行去借,是借款人不清楚還是有意要贊助你。

  • 3 # 期市指南

    根據法律規定,類似房產一類財產,其權利以登記為準。也就是說以房產部門的登記來確定權利人。他給你一份房產證而不變更登記,房子還是他的,它可以憑身份證把房產證掛失作廢再補辦一份,房子所有權還是他的,然後可以過戶給別人,也可以賣掉,還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而他給你的那份房產證如果不做變更登記,等於一張廢紙。將來你拿著房產證過戶,發現房子早就抵押給別人,或者已經賣掉了

  • 4 # 老鄭90726

    你坐下來,冷靜想想,有哪個行業,淨利潤能做到15%以上?你朋友借錢,一定要從事年淨利潤在15%以上的行業,才能還清債務,有這樣的行業嗎?除了蘋果,這世界上應該不多吧。

    抵押房產,公證了也沒有用,公證處只能證明不動產所有權人的財產的合法性,無法公證產權的轉移和抵押,房產證可以掛失重新領取。

    如果你朋友在借到錢後,掛失了產權證,並轉移了所有權,你即使起訴了,也很難追回欠款。

    再者,今年,銀行的不動產抵押貸款很容易辦,為什麼不去銀行而找你?你朋友是智障嗎?顯然不是。

    朋友之間這種騙錢的多了去了,有的連親戚姐妹兄弟之間都騙,何況是朋友。

  • 5 # guovinson

    記住了,承諾的回報率越高,風險也越高。利息高的越離譜,被騙的概率越高。不要相信所謂的公證那些東西,到時候財錢兩空是大概率事件。

  • 6 # 房建老楊

    我只分子法律風險,利息不管。房屋價值大於抵押額度30%以上,且辦理他項權證。房主無抵押情況。產權證無假,查下他徵信和房屋抵押情況。那好假如上述條件達到,ok可以借!因為這種抵押執行挺快的,不是,或者二次抵押都不建議辦理。但估計不可能哈哈,因為全款自己就拿去抵押,現在貸款利息那麼低啊。所以,你就別想了。[大笑]

  • 7 # 長風H大俠

    錢最好別外借,這話不是我一個人說的,這些年我也是經歷很多,什麼親戚 朋友 包括家人,真是傷心了,沒幾個講信用的,真的! 別說利息,我借錢都不要利息, 要賬時就真不是親戚朋友了,搞得以後都不好相處了

    有些人可能是碰到難事了,但是他欠的錢多了還不起了就真喪良心 賴賬了,這些年我也瞎了不少錢。

    我這人還好說話,誰有事還不好意思不幫,每次都說不外借了,到時又犯賤,我老婆也是這樣。

    到現在外面至少20多沒要回來。

  • 8 # 律師飛小飛

    首先,雙方約定年息15%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其次,房屋可以辦理抵押,此處抵押並不是說房本放你那就行了,一定要到銀行辦理他項權證;再者,看抵押房產有無權利爭議,比如是否夫妻財產,是否按揭貸款,是否有其他抵押。

  • 9 # 花合百香

    年息15%不高於最高法院規定的年息不超過24%的標準,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要用抵押的話,千萬要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拿個房產證卵用不當。

  • 10 # 戒愛terry

    風險關鍵是房子。這個房子是不是清房,是不是可以到房產交易中心去做抵押。還有就是你朋友外面的負債是多少?這套房子是不是隻有他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還不出錢,打官司後,這套房子能不能拍賣。

    這些你事前最好都瞭解清楚。別到時候錢拿不到,房子還是別人的。

  • 11 # 馬哥同學

    如果你的朋友真的給你這年利率,那麼你就做好收不回本金的準備了。年利率15%?目前,市場上沒有這麼簡單的低風險的投資產品了,收益率6%都無法突破,更不用說15%了。說到實體經濟,做生意是有的,但只有少數人會支付你15%的年利息,你朋友經營業務的淨利潤率必須至少為20%以上,否則他基本上也是為你打工的,但是目前市面上哪種投資的淨利潤率能超過20%?

    如果你想接這一生意的話,則必須注意以下風險點:做好抵押登記。如果你想借出這筆資金,則必須去當地住房管理局完成抵押登記程式並獲得其所有權證書,如果你不進行抵押登記程式而只給你房產證,則房產證根本是無效用的。因為他可以隨時以報告丟失的名義重辦一份。因此,接受房產抵押的人必須去當地住房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獲得其他項權證。在這種情況下,你才可以保證自己財產的安全。做二次抵押登記。在中國,允許商品房進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貸款是指對抵押的抵押品進行再次抵押並從特定放款人處獲得貸款。例如,這棟房子的估計價值為100萬元,只有60萬元用於抵押,二次抵押最多還可以抵押40萬元。

    因此,在進行抵押登記之前,你必須確認該房產已抵押了幾次,抵押的總額是多少?例如,如果房屋價值100萬元,並已抵押80萬元,則你不要接受了。從理論上講,可以抵押的價值還有20萬元,但在實際拍賣中,通常一百萬元的房屋能賣萌70、80萬就不錯了(這就是銀行要求抵押利率不超過70%的原因)。如果房子最終以70萬元的價格拍賣,則不會按比例分配給第一抵押人和第二抵押人,而是全部給第一抵押人,只有在第一抵押人還清後,第二抵押人才可以享受剩餘的金額。

    綜上所述:年利率15%回報,我個人不建議出借,儘管年利率回報很高,但實際上風險也很大。即使房子確實是抵押給你,只要房子不是淨房,最終也會在拍賣中遇到一系列困難,甚至有可能拍賣失敗,所以不要總是貪圖高利率回報,因往往高利率北後是高風險。如果你朋友的財產以前沒有抵押過,去銀行用房產抵押貸款也是比較容易的,並且貸款利息不需要高達15%,為什麼要找你借錢呢?自己想一下本金能回嗎?

  • 12 # 國華財經

    對於朋友貸款讓你作為擔保人或者用你的房地產證作為擔保,那麼我覺得這種做法是不值得的,為什麼呢? 我們中國有句成語叫做:股市無父子,賭場無兄弟。

    001

    那麼,在中國,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淡漠,淡漠的背後是利益關係的斷裂,而利益關係的斷裂正是人性道德的敗壞。

    所以,現在社會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們儘量的不要為朋友做這種不值得的事。

    那我再給大家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那麼,前些年,我父親是做生意的,有一位朋友企業資金有困難,想向他借¥1,000,000元,他那性格也比較好,也就給這位朋友借了¥1,000,000元,15天之後這位朋友,也非常順利地還給了我父親¥1,000,000元。 但是,隨後的15天之後,他又向我父親說:要借5,000,000元,那麼之後,由於之前的朋友關係還可以,再加之他還款的能力還可以,就給他借給他¥5,000,000元,誰知道他最後跑路了,害得我父親給他還了¥5,000,000元的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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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這種朋友信用背後的故事,我個人認為是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水平不夠,是我父親的識人能力不強,所以,在生活中的,我建議很多朋友還是不要做這種事。 當然,最後,我父親報警,也是抓住了這位朋友,他最終還了我父親四百多萬,剩下的100多萬呢,他也是揮霍完了。

    那我父親此後,在給別人借錢的事情事情上的也是比較的小心眼兒,這種事也是沒有必要的。 所有,從這個事情,我就可以看得出:中國館人的一句話都是沒有錯誤的:股市無父子,賭場無兄弟。

    這句話是正確的,那麼,經過這樣的事情以後,我自己也提高了給別人做信用擔保的風險意識,那麼,我們往往認識到身邊的朋友,覺得關係很好,但是,有時候你覺得關係好就可以幫他貸款嗎?他的信用憑證能不能值這些錢,這是我只得很懷疑到一個地方?

    什麼意思呢?

    也就是說:他的人品值不值1,000,000元,值不值我們給他借這個1,000,000元,這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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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生活中,我還是建議,許多人不要採用這樣的做法,因為現在社會人心浮躁,道德淪喪,那麼有個抖音段子都是這麼講的:我不是敗類,我是敗類中的敗類,足見,中國有些人的道德觀念已經到了六親不認的地步。

    我們再看一看,中中國人民銀行在疫情期間公佈了中國有多少人欠下的信用卡總額達到了多少?

    達到了600,000,000,000元。

    那麼這些人就是死死的不還錢,就連中中國人民銀行也沒有辦法,況且,你想:朋友借給他錢,你能拿他怎麼樣?

    所以,中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財政部在今年的四月份,也制定了相關的金融舉措,那就是禁止發放大量的信用卡,對於信用憑證不夠的人儘可能不發發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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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說白了就是我們個人的憑證,但是,有的人,你信用卡給他¥100,000元,但他的人品值¥100,000元嗎?

    他還不了,怎麼辦,那麼,有的人,也就當起了老賴,有時候想一想,你覺得中中國人民銀行真的拿你沒辦法嗎?是國家隊你不敢動手嗎? 作為財經工作者,我個人覺得不是國家拿你沒辦法,是國家政策沒有出臺,出臺了之後你試一試。

    所以,四月初,人民銀行也釋出了相關的金融舉措,其中一條是這樣規定的:信用卡套現金額特別大的將要進入個人徵信,很多人都對個人徵信沒太大的在意? 進入個人徵信不是說錢不用還了,你把錢還了之後,信用還要逐漸恢復。

    005

    我們很多朋友儘量的不要給朋友擔保或者說貸什麼款。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但是,在當前的社會中,處久並不見得人心好,但是道德敗壞。

    我們中中國人講:在生活中有多大的本事,你吃多點飯。 但現在社會,有些人為了炫耀,為了購買某些奢侈品,在網上進行網貨,那麼這樣的悲劇,也是時需發生的。 咱們來講,你說這些可憐吧,可憐,但可憐後,可恨吧?

    正如,我們中國講的:可憐之人必有可很之處,但是,你犯下事的後果是你必須承擔。 所以,在當前的社會中,忽略金融風險的人是愚昧的,也是成不了大事的。 因為你把自己的信用憑證揮霍出去以後,再走向社會,誰還會信你?

    所以,在生活中,我們不要做這種自欺欺人的事

  • 13 # 張衛東說茶聊地產

    朋友!錢只要離開你的口袋,在外面玩回兒就有風險!

    當然,從你描述來看,你朋友也是遇到了難事,比較急須用錢。所以想把房產證拿來抵押給你並進行公證,承諾給你年息15%,這個利息在民間借貸中也沒有違反“不得超過4倍基準利息”的規定。基本上借貸還算清晰規範的。

    東哥提醒你的是,雖然看似萬無一失,但還有幾個風險點。

    1、抵押環節,要去進行登記,把他項權證拿到。

    2、公證。在條款中寫明:到期不能及時還款,有權直接處理抵押物。

    3、要經常對抵押物進行查詢,經常!很重要!防止該抵押物被法院查封被銀行等訴訟保全!所以這個環節一般個人做到就比較難。你需要託關係才能把握,我不詳細說了,大家懂的。

    4、說到底,借錢還錢還是個信用問題。如果你這朋友是很守信用的人,那麼借他也無妨;如果信用很一般,那麼你再多的預防措施又能怎樣?最後還不是惹一堆麻煩?為了錢,朋友沒得做,一拍兩散的多了去了。

    5、對於借錢:先看信用,而後先小人後君子。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 14 # 廣州張律

    一、年利息15%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1)近年民間借貸愈演愈烈,其中不乏有很多民間借貸中有套路貸的跡象,涉嫌刑事犯罪。甚至有很多特意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達到侵佔借款人財產的目的,這也導致國家目前對民間借貸案件嚴格審查。最近甚至有新聞報道國內某法院,因為原告超過10次起訴不同的人要求還款而拒絕立案,直接移送公安進行刑事立案偵查。

    (2)當然,合法的民間借貸是受法律保護的。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法律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年利率在24%——36%之間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護。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這部分利息,之後又反悔要求償還,法院同樣會駁回;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因此,從法律層面上看,年利率15%是符合法律規定。

    二、房地產抵押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怎樣才叫完成了房地產抵押?

    此前,有網友認為只要對方的房產證放在我自己這裡保管、並有抵押合同就行了。實際卻並非如此,房子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抵押屬於需要登記生效主義。也就是說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進行實際登記抵押,形成排它權利你才會享有抵押權。否則,只是房產證放在你處,是沒有形成抵押權。

    綜上,借款利息符合法律規定,而如果按照法律規定的不動產抵押手續進行不動產抵押登記,那麼整體而言對應出借人而言,風險將會在可控範圍內,因為你對其房產享有抵押權。如果不能及時收回債權,可以行使抵押權。

  • 15 # 老劉財經新視角

    風險肯定是有的,而且還不可控。

    第一、房產抵押並公證,但實際所有權人並沒有發生改變,既然沒有發生改變,那實際所有權人有任何債務糾紛、民事官司,涉及到財產分割等問題,抵押給你的房產都有可能被波及到。

    可能有些小夥伴說了,辦理了他項權證並公證,我是第一順序權益人,

    但是朋友一旦涉訴,財產被當事人保全,你架不住案件漫長的審理時間。

    這個期間你是賣不了房子的,這種事一旦遇上,朋友又不會坐牢,大不了就是洗白,你呢?大幾百萬資金收不回來,家人、配偶會不會埋怨你,你的心理負擔肯定少不了,太得不償失了。

    第二、房屋抵押貸款這個貸款產品,目前來說,在銀行獲得貸款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所以你要搞清他為什麼不到銀行去貸款。

    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必要搞清,當然你也可以通過朋友和一些工具,看看這個時間點,朋友有沒有在外面進行大額借貸、公司和個人有沒有涉訴、涉案。

    第三、如果你對這筆交易也很心動,那就做一個無後顧之憂的借款方案。

    直接讓他把房產過戶到你名下或者你指定人的名下,然後簽訂一個回購協議,協議註明2年後(匹配借款時間)起,至一個時間點,這個時間不用太長,就是他把錢還給你的時候,你在把房子原價過戶還給他,當然中間會產生交易費用,費用他全部承擔,過戶2年後在交易這個費用會低一些,

    其實整個借錢過程就是他賣房獲得資金,你通過迴轉過戶收回資金,風險0。

    整個過程就是他賣房,你買房,就怕到時候房價大躍升,你不願意還給他,這打起官司來,可就好玩了,哈哈哈哈哈,他能不能打贏不好說,畢竟法律是以事實為根據。

  • 16 # 言鳴法務

    有朋友問我借錢年利息15%,願意將房產證抵押並公證,有啥風險?

    還是分成兩部分來給你解答:

    1、年息15%的問題:

    這個符合法律規定,不存在風險的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年利息在24%以內都受到法律保護,24%-36%之間屬於自然債務,何為自然債務,即你認法律不干涉你,你不認,法律也不強迫你,而超過36%的部分,則法律就不再保護。

    而你的年息才15%,這個點沒有問題,不存在風險問題。

    2、將房產證抵押給你的問題:

    這個有很大風險。

    因為房產證抵押,並不等於房屋抵押。房產證抵押,只是將房產證放在你那裡而已,並不改變房屋的任何權屬關係。

    兩個人結婚,就必須得去民政局登記,而不將身份證交給一方保管就能行的事情。同理,將房產證交給你作為抵押,實際是就是交給你保管而已,對他的房子來說,沒有任何影響,所謂的公證,也只能公證證明他當時將一個房產證交給過你,僅此而已。真正的抵押,是要像登記結婚一樣,去登記機關即房管局登記的才有效。

    因此,你的這個問題做和沒做其實是沒有區別的。對你借錢的行為來說,風險是非常大。

    最後,就目前的行情來說,借錢給別人,本身就是一個風險很大的問題。借出去的不僅僅是錢,甚至是你珍惜了很多年的友情、親情,有時候甚至是愛情。因此,慎重吧!

  • 17 # 法潤金沙

    向朋友出借錢收取15%的年利息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法律是允許的。但若說你朋友以房產證抵押是否有風險?當然有風險!房產證有什麼用?一張紙罷了!只有用房產抵押才有用,而且是要首次抵押並在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才能真正化解風險!簡略說明如下:

    第一、民間借貸收取15%的年利率不違反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第1款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此你向朋友出借貸款收取15%的年利率合理合法。

    第二、辦理用於抵押房產的抵押登記才能降低或化解風險。房產證僅是不動產(房產)所有人的一個權利憑證,將房產證扣留並不代表房產就真正抵押了。根據《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的相關規定,對於房產等不動產的抵押,只有將抵押房產在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才能產生他物權(抵押權)效力,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且抵押權順序越靠前,實現抵押權的順序才越優先,從而才能有力保障你債權的實現,才能降低或化解風險!

  • 18 # 吃不完的菜

    學會這幾招,有效規避民間借貸風險:

    一、房產抵押:辦理流程我不累述,主要是提醒注意房產是否可上市交易的全產權房,是否住有大齡老年人、病人等,這會對出風險後的法院執行造成困難,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大齡老年人住著不肯搬,你碰都不敢碰,就這麼拖著五年了。

    二、簽訂租賃協議:法律上有關於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即不會因為房屋買賣而影響租賃合同,這也造成房屋處置困難無法騰房,而且承租人還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先簽個租賃協議(可先不填日期),以防借款人偽造租賃關係對抗買賣關係。

    三、辦理強執公證:出現違約後可直接申請法院執行。

    四、簽訂共債人:房本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抵押時產權處不需要夫妻雙方到場,但這並不能認定該房產就是個人獨有,最好將借款人妻子簽訂為共同債務人,以防房子被判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影響處置。

    五、辦理銀行委託貸款:通過銀行委託貸款,從借款協議簽訂到放款都會形成有效的證據鏈,還會上徵信,完美解決了民間借貸法律手續不規範、對借款人缺少信用約束等問題,而且有些銀行已經實現線上辦理。(我的另一篇關於親戚借錢的回答中有具體操作流程,找不到可以私信我)

    六、更換借款人:誰的違約損失大就與誰簽訂借款合同,比如你朋友退休了,但他兒子是公務員,肯定與公務員簽訂借款協議,因為銀行委託貸款是上徵信的,如果被列為失信人員,對他的工作肯定是有影響。

    七、其他資產收益權利:比如你朋友有商鋪或寫字樓等,你可以籤成二房東,籤個5-10年的期限法院都是支援的,違約權利再籤重點,這樣即使不還錢,你就收取租金收益。

    八、訴訟時效提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超過時限,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這些建議表面上看起來有八條之多,其實流程並不複雜,都是細節上的問題並沒有需要多耗費時間,曾經有個人想套路我,我給他說了我的要求,結果他立馬說不借了,借個錢還這麼麻煩,後來別人和他的官司到現在都還沒有處理完。

  • 19 # 與同法律

    有一定風險,要注意操作流程,可以規避風險。

    1、抵押和公證是兩個步驟

    房屋抵押可以公證,房產抵押公證既是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他人,用於作為償還債務的擔保,在債務無法清償時,可將該房產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要生效,必須到房屋管理部門做抵押登記,房屋管理部門向你出具《房屋他項權證》,抵押生效。

    公證的目的是公證抵押合同,以及通過抵押合同如何實現債權。

    2、抵押公證要注意基礎關係

    要注意載明基礎關係是借款合同,也就是要做債權公證。

    《公證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要注意三點:

    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房屋)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

    所以,以借款合同作為主合同,屬於債權文書,才可以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並且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如果只是公證抵押合同,屬於物權文書,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需要執行時,還需要去法院起訴,證明基礎債權關係,才可以申請執行。

    3、注意物權瑕疵

    第一,房屋可以多次抵押。在抵押過程中,可以在房管中心記載簿看到抵押房屋是否在之前經過抵押,如果是第二、第三,甚至更低順位的抵押權,那麼就要慎重,要考慮是否能夠順利的實現抵押。

    第二,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其他產權瑕疵。比如,房主是夫妻二人,產權證上記載為個人所有,那麼,就要產權人配偶出具書面說明同意抵押,或者說明是單方個人財產。其他的,如房屋型別,是不是公房、農村宅基地房屋、兩限房、自住房等,是否允許交易,房屋是否被查封等,都要注意到。

    4、注意借款合同

    再次提醒,以借款合同作為主合同。那麼借款關係要清晰明確,借款還款日期、用途、利率等要全面,細緻。在公證的過程中,也會對借款合同進行細緻的稽核,這是另一個問題,不再多說。

    總之,抵押借款既幫了朋友,自己也有一定的收益。在風險可控,利率可觀的情況下,還是值得考慮借款的。

  • 20 # 強言無忌

    這筆業務在邏輯上沒有問題,但是在具體操作中,有很多細節,稍有不慎,就把自己也套在裡面,可以說,最大最集中最主要的就是操作風險。

    抵押物評估及借款折扣風險

    一般個人之間的借款,都提供了房產抵押,肯定是雙方約定一個房產的價值,然後根據這個價值再打個折扣操作借款。房子是個非標準化的產品,哪怕同一個小區的房子,不同戶型、朝向等,都會有不同的價格,所以,具體的評估時還是依託專業評估機構比較好。一旦價格高估,那麼你的借款金額也高估,後期會面臨風險。另外,就是折扣率的問題,如一房子市值500萬元,一般操作借款金額為估值的70%,如果超過這個估值,一旦房產價格波動,就可能面臨損失。

    房產價格下跌的風險

    同前文,房產價格不是一直上漲的,目前多地有房產出現價格下跌,如果下跌幅度過大,折扣率都無法作為安全墊,那麼也會有損失的風險。

    借款流程辦理的操作風險

    1、借條或者借款合同是否明確表述,在法律上是否有歧義,導致最終主張債權有瑕疵

    2、抵押登記一定要到房管局去進行登記流程,取得該抵押物的他項權證,如果有了他項權證,其實公證就可有可無了。但是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光公證是沒有效力的。取得他項權證,就排除了重複抵押、產權不清晰、按揭未還清等一系列問題,這個過程是非常重要核心的。

    3、打款流程必須打到借款人賬戶中,並留存相應的打款憑證記錄

    借款資金是否是自有資金,會對後續一系列問題產生影響

    如果借款資金為自有資金,且預計在借款期限內不會動用,那這個影響可以忽略。

    如果是自有資金,但是需要使用;或者為借款資金,但是成本較年化15%低,都會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旦對方不還款,你要用錢的話就需要借款,借款就需要成本,一邊你利息和本金收不回來,另一邊你需要償還利息本金,這部分成本可能會拖垮你的現金流,大家也知道,資金鍊斷鏈,後過很嚴重的,你自己將陷入出問題的囧境,三角債的各項報道屢見不鮮。

    房產處置的問題

    借款人一旦不還款了,在做好上述操作流程的前提下,去走法律程式,肯定最終勝訴的會是你,後續就是處理房產的事情了。但是,不要把這個問題想的太簡單,這個過程會由很多實質性的問題。

    1、從起訴到最終拍賣,這個過程目前一般在半年到1年,可能時間更長。

    2、最理想的情況,中間都沒有問題,就看拍賣,拍賣會存在流拍的情況,流拍後二次上拍,起拍價會較一拍打著,最終的拍賣價格肯定低於評估價格,可能會存在賣掉房子後還不夠你的借款金額。

    3、如果借款人有多頭借款,其他的債主也走了法律程式,並將這個房產進行了查封,那麼想要拍賣,就需要先解封,這個就需要和其他債主扯皮,時間根本無法預估。這個過程就是噁心你,最終拍賣後錢款是優先償還你的借款的,多餘的錢才輪到其他債主。如果沒有多餘的錢,他們什麼也拿不到。你可以想象下其他債主的心態會怎樣,你就知道讓他們解封的溝通是多少不好做了。

    4、在房產抵押給你後,借款人將房產出租給別人,還簽訂了長期租賃合約,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這個房子在拍賣給新業主後也不能趕租客。這個情況,一般在拍賣公告上都會註明,所以很可能讓原來想買的人放棄購買,導致最終抵押物無法處理變現,那時候你也什麼都拿不到。

    所以,由於存在著上述的一系列問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的時候可能就碰到了其中的某些,導致銀行無法下款,才走民間這條路。

    個人覺得,只要能將上述的風險點把控好,並做好自身的資金鍊籌劃,這個業務還是可以操作的,注意將房產價值的折扣率打低點,目前房市有一定的向下可能,保護自己資金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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