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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漢明167786202

    謝謝邀請!如果你想少交物業費、甚至免交物業費,絕對不需要用什麼:我家一年才來住兩個月、我家住一樓這樣的藉口!你只需要針對物業的服務專案,無中生有、雞蛋裡面挑骨頭來指責物業的工作不到位!然後在小區裡拼命地叫嚷:物業是黑社會、物業是黑惡勢力、物業是奴僕、物業只收費而不作為!把物業趕出小區,由業主自己管理,所有業主不但免交一切費用,每年由小區的廣告費、停車費等公共收益中支付保潔人員、保安人員的工資,還有盈餘分紅給每戶業主,還可以組織業主出國旅遊!當你把物業趕出小區後,就可以免交一切費用!如果小區裡的垃圾沒人清運、有共公設施損壞而沒人來維修,就找“小莉幫忙”、1818黃金眼、冰影片、百姓關注以及其他記者前來小區進行採訪、報道。這樣,街道辦和社群的工作人員就會自己掏錢出來為全個小區的業主提供免費的服務!

  • 2 # 白加黑話房產

    不應該的。權利與義務有時是相互的,但你不可以以不享受權利為理由,而放棄義務的責任。比如一個封閉小區,南北兩個出口,你經常走北門,而南門不走,那你說南門崗要不要取消?你會說不能取消,那麼南門的門崗人員是有成本的,他們的工資來自於物業費等收入,而這些收入也有你的奉獻,對吧?這就似你住的小區,比如有電梯費吧,而你住在一樓,此樓還有電梯,雖然理論上,二樓以上的人才用電梯,對於你來說,電梯沒有使用價值,但是,誰能保證你不上鄰居家串門呢?你要去串門了,是不就用上電梯了?那要是坐一次收一次費用嗎?不能!這與另一個問題是相通的:你是一個守法公民,你從來不麻煩警哥哥,但不能因此取消警哥的編制吧?(平時我們上交的稅費就是用來給這些公共機關花銷的)最後要說明的是: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但同時也規定了: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理由而不承擔相關義務。說白了,業主共享的,為公眾服務的內容,你有法定責任承擔相關的費用。

  • 3 # 弱水三千只為伊人

    其實,在實際生活中,有不少業主之所以會拒交物業費,就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房子一直都是空置著,也沒有住人,更沒有享受過物業的服務,這樣自然是不需要交物業費的,因此他們才會拒交物業費,但事實上,儘管是空房子,按照相關的規定,也是需要物業費的。

    其實,在實際生活中,有不少業主之所以會拒交物業費,就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房子一直都是空置著,也沒有住人,更沒有享受過物業的服務,這樣自然是不需要交物業費的,因此他們才會拒交物業費,但事實上,儘管是空房子,按照相關的規定,也是需要物業費的,因為物業管理付出了相關的服務。

    一、房子都是空著的,平時沒人住,那麼是不是應該少繳物業費呢?

    有些人雖然是買了房子,可因為是在外地買房了,所以房子大多時候都是空的,那麼這樣能少交物業費嗎?根據中國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其實,從上面的這些相關規定來看,就可以得到了一定的答案。即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其計費時間是以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簽訂的合同規定的計費時間為準。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不予支援。

    因此,哪怕就是房子空著,不住人,只要物業提供了相關的服務,那麼你就得交物業費。也就是說,如果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房屋無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務)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援。

    二、在這些情況下,就可以不交物業費

    1、擅自提高物業費

    在實際生活中,你可能會碰到有些不良物業管理會亂收物業費的情況,如果真的是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話,那麼業主就可以提出異議,並拒絕繳納超過標準的物業費。

    2、物業資質有問題

    其實,國家對於物業費的收取方式也是有規定的,並非物業管理說收物業費就一定能收物業費。因為一般來說,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必須經過當地物價局的稽核,只有稽核通過後,物業公司才有資格收取物業費,否則業主有權拒交物業費,並可向物價局進行投訴。

    3、房屋有質量問題

    在通常情況下,買完房子之後,還需要進行驗房,驗房之後才能收房。因此,如果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達不到交房的標準,那麼在此期間所產生的物業費則由開發商承擔,購房者不需要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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