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前不久,在南京中央路上一家五星級酒店門口,一位年過六旬的老大媽跟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發生肢體衝突,被路人發現後報警。原來,這位家在北京的羅大媽於去年在某網直播平臺認識了男主播任某後,短短一年的時間裡,打賞了任某現金及禮物共計30餘萬元,後可能被羅大媽的女兒們發現,氣得跟她要斷絕關係。被逼無奈之下,羅大媽千里迢迢趕到南京,截住這名從山東來南京開會的男主播任某,索要打賞出去的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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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姬鵬
有媒體報道,一個六旬大媽,因沉溺“網路直播”,為一個30歲男主播持續打賞,前後花去30多萬元。大媽的女兒得知事情的原委後,要求母親向男主播要回打賞的錢,否則要與母親斷絕關係。經女兒勸說,大媽不得不向男主播索要打賞的錢。溝通無果後,大媽找到男主播,情緒激動並試圖廝打,最終被民警阻止。
對於類似“沉迷直播”的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沉迷歸沉迷”,只要“不糊塗”的亂打賞,似乎這點“消極的自由”,人們還是不會去過分苛責。不過,在普通收入家庭中,30多萬著實算一筆不小的數目。於此,才會出現後來的“撕扯結局”。
從成年人角度出發,“打賞”應該算是贈與的行為。即便其中存在“衝昏頭腦”的因素,但責任還是需自己承擔。畢竟,大媽是實實在在的“成年人”,而非沒有判斷的“小孩子”。而所謂的“判斷失效”也是緣於自己的“慾望”造成的。
雖然,從媒體的口風中,一再強調大媽的女兒工作忙,對大媽的關心少。意在說明大媽孤獨,才走向沉迷“網路直播”的不歸路。只是,作為“男色”也開始被消費的時代裡,單純的以“空巢視角”看待大媽的沉迷行為,似乎就有點勉強迴避的意思。
實際上,就現在的一些“主播”而言,很多都是在“出賣色相”,不管唱的好不好聽,演的值不值得看,好像人們都不太關心,只要顏值“夠美夠帥”,就總會有一些人關注和打賞。當然,只要關注者願意,並且覺得開心,也沒什麼好說的。
不過,就類似的“鉅額打賞”而言,之所以會鬧出糾紛,多是因為“頭腦清醒”後,卻發現自己難以承受“鉅額的打賞”。在直播剛盛行的時候,發生過好幾起挪用公款打賞的事件。雖然,公共輿論一直強調積極的社互動動,但總還是有人“色迷心竅”,自甘墮落。
只是,單純的用“衝昏頭腦”來標註這些荒唐的打賞者,似乎算是一種籠統的批評。就直播中的互動而言,除卻那些有知識傳播的互動,有很大一部分“直播互動”,都帶有很強的“情色互動”。雖然,“直播平臺”也在一直打擊相關的違規操作,但很多憑藉色相生存的主播,還是會在“違規的臨界”上來回遊走。
而在這種“情色互動”中,如若撇開所謂“衝昏頭腦”說,大抵也算得上一種交易。主播們出賣色相贏得看客歡心,看客們丟擲重金刺激尺度上揚,總之各有各得的戲份,只不過站的角度不同,欣賞到的情節各異而已。
甚至,一些主播利用線上的“色相”,開始展開線下的“社交”,而線下的“社交行為”多數處於監管盲區,很容易誘發一些見不得光的交易。而線下的社交活動,一旦遇到不順,線上的“鉅額打賞”,紅容易就變成一種“撕破臉”的觸因。
我們暫且不清楚,六旬大媽和30歲男主播是不是存在這樣的情況,但作為大媽的“鉅額打賞”,可能遠不止被叫“乾媽”那麼簡單。因為,我們很清楚,就算是親子關係中,父母給子女較大數額的財物,也是會有一定的審度,何況這只是一個網路上認識的“乾兒子”。
從這一點上來看,大媽也很難逃避異性之間,情感上的糾纏。而這樣的“糾纏”註定陷入“羅生門”,男主播畢竟也“沒犯法”,大媽也不是“被強迫”打賞的。而這樣的情形,不管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會陷入各執一詞的境地,但其中卻也很難直面真相。
因為,從“色相的消費”層面上而言,“男色消費”並不被主流認可。雖然在年輕一代的身上已經有些許趨勢,但作為一個六旬老大媽,就是她自己“敢想敢做”,也是不敢隨便承認的,因為“道德的大關”,就很難讓她有“容身之地”。
所以,在遇到這種較為尷尬的事情時,往往“大媽們”會處於劣勢。就算她聲嘶力竭的強調,是怕女兒跟自己斷絕關係,可誰又能保證她在與男主播互動的過程中,沒有動情感上的“邪念”(靠金錢維持感情的持續)。
於此,對於六旬大媽的“鉅額打賞”能否討回,似乎已經變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於中老年群體中,反向消費色相的問題上,能否有一個較為明確的認定,因為這些細枝末節要是不搞清楚,在類似的事情上很容易就陷入“羅生門”。
我們習慣於用“結果”去證明“結果”,可實際上,在六旬大媽打賞30歲男主播的過程中,只有他(她)們二者,最清楚其中的驅動原因。而我們也能確信,六旬大媽所表達的言辭,一定程度上並不確切,而男主播能叫出“乾媽”,一定程度上只是誘獲打賞的技巧,並不一定關心大媽。
而這也註定,在這場社交博弈中,只要“撕破臉”,必然會走向“羅生門”。這一點上,大媽深信不疑,於是打賞30多萬,小夥子深信不疑,於是情願叫出乾媽。而這一切都來自於人們過分相信“金錢駕馭情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