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卓越的音樂人,優秀的音樂作品,豐富的音樂產品;我們有各種電影節、電視節、戲劇節。可是,為什麼沒有一個平臺,把這些音樂資源整合起來,每年召開一次音樂的盛會呢?我們為什麼沒有自己的格萊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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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隻小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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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大王
可能是跟美國不一樣在於,在美國,獲獎的歌曲是真的很好聽,得獎的人是真的有才華。
而在國內,獲獎的標準怎麼定呢?歌手粉絲量或者歌曲流量,還是歌曲傳唱度?
舉例子說:
1、如果靠粉絲量或者歌曲流量,那麼現在的飯圈那麼亂,要麼就是要求粉絲強制性購買超出能力範圍內的流量,要麼就是失去理智無腦刷流量,這種歌手(偶像)或者歌曲得獎有什麼意義?
2、如果靠傳唱度,那麼“廣場舞”歌曲傳唱度算是非常高的,得獎的話是不是會被很多人罵?(沒有貶低的意思)。畢竟每個人的喜好很不一樣。
以上原因就會導致獲獎的人或者歌曲會很不服眾,沒有說服力。
影視劇的大獎就沒有這種苦惱,因為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的好壞大家是很容易分辨出來的,並且國內好的影視作品產量並沒有很高...或者有好作品,但是礙於某些不可言喻的原因導致不能曝光,所以...
不過迴歸正題,大王覺得,飯圈確實需要規範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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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慕容爵士
格萊美的專業性是毋庸置疑,但是也只是美中國人或是歐美人在評價眼中的音樂而已。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不能以一批人的眼光來判定所有音樂的價值
大家好,我是小南希。首先我給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格萊美。格萊美獎(Grammy Awards),是由美國國家科學院錄音藝術與科學學院在美國主辦的音樂類獎項,創辦於1958年。格萊美獎與電影類的奧斯卡金像獎、電視類的艾美獎、戲劇類的託尼獎共稱為美國年度四大娛樂獎項(EGOT)。而獲得格萊美獎的條件是什麼呢?
1、主題健康 “年度唱片”跟“年度歌曲”主題最好跟愛與信有關;要對生活充滿希望;可以懷念所愛的人;鼓勵人們追求幸福;或是扭轉劣勢的勇氣等正面意義,以上的主題比較可能得到肯定。
2、市場肯定 以2004年為例,五張“年度唱片”都是Billboard排行榜前二十名的作品,五首“年度歌曲”都是點播大熱門,近十年來的“年度唱片”得主就包括四首排行榜冠軍與四首排行榜亞軍,一首前五名之作。畢竟評審也是 消費聽眾的一份子,基於相輔相成的作用,得到格萊美入圍或優勝的作品,一經媒體渲染,往往會立即反映在暴增的唱片銷量上。
3、搭配電影 這種因搭配電影曝光而廣受格萊美認同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近十年來就有八首“年度歌曲”同時也是電影主題曲或插曲的實證。
然後我來說一下個人觀點。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不能以一批人的眼光來判定所有音樂的價值
中國的薩頂頂也過格萊美的提名但沒能最終獲獎,這也說明歐美人關注過東方的民族音樂,只是他們還認為不夠符合他們的標準。
在我看來,中國的音樂是沒有歐美做的有影響力,唱片業沒有他們發達,屬於中國自己的特色太少,這些都是原因,中國一些娛樂公司的人把音樂的部分用過多的功利因素佔據掉了,抹煞了音樂該有的狀態和地位,娛樂因素遠遠大於音樂的本身,以至於少有優秀原創的作品在社會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