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山與吳小妹都是年輕單身“北漂”。二人透過相親網站結識,經過三個月的溝通和了解,雙方很能處得來,都認為自己找到了意中人,並將此事稟告了各自的父母。雙方父母聽到這個訊息高興壞了,都雙手拍好均表示同意。
半年後,開始為二人籌辦婚禮。按照當地風俗習慣,周山陸續送給吳小妹三十萬元彩禮,包括珠寶首飾、車輛、房屋、服裝等。
2014年12月26日,周山和吳小妹拿著戶口本登記結婚了。奇怪的是登記結婚之後,雙方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還是各過各的,只是偶爾見一面,聯絡聯絡感情。2015年春節,雙方各回各家過年。春節後,吳小妹稱自己南下打工,周山也表示同意,可是自從吳小妹走了以後就音信全無。周山聯絡不上吳小妹,前往吳小妹老家尋找。尋找過程中,周山意外發現吳小妹另有戀人,而自己一直蒙在了鼓裡。是個男人都接受不了這樣的事情,於是周山決定起訴吳小妹,請求法院判處離婚,並返還30萬彩禮。法院會判決離婚嗎?彩禮還有要回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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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酬兔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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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橫又一豎
這會不會是人財兩空的騙婚案件?
北漂青年被騙婚,新娘逃跑事情大概經過是這樣的,經過相親網認識的兩個北漂,通過了解,最終在半年後開始準備婚禮。男方按照當地風俗,陸續給了女方三十萬彩禮,包括珠寶首飾,車輛,房屋,服裝等。
2014年12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奇怪的是兩人婚後並沒有一起生活,還是各過各的,平時只是偶爾見上一面。自2015年春節後,女方南下打工後就杳無音訊了。
男方在前往女方老家尋找時,意外發現女方另有戀人,而自己一直不知情。隨後男方起訴女方,請求離婚並返還30萬彩禮。
老王觀點:
原來女方在跟男方結婚的同時還有一個戀人,而且婚後不跟自己的丈夫一起生活。這說明女方從開始就一直騙男方,主要目的的騙取錢財。
會判離婚嗎?這起離婚案件比較特殊,正常離婚案一般都是夫妻共同生活一段時間,甚至還有兒女。這此案件特殊就特殊在兩人雖然結婚了,法律上二人已是合法夫妻。但女方實際上隱瞞了自己的戀情,具有欺詐行為,期目的在於騙取彩禮。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法院最終支援了男方的離婚請求。
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那麼女方騙取的彩禮能要回來嗎?法律會不會支援這樣的行為?前面已經分析了這是一起騙婚事件,人無信則不立,同樣法律也是支援誠信的。無論是物權行為還是合同行為,女方都應該退還騙取得來的彩禮。
最終,經過法院的審理,判處女方返還30萬財彩。
結束語:當今社會,男人娶老婆越來越不容易。不僅需要高額的彩禮,還要防止被騙。如今被騙婚的事件不少,因此,大家擇偶時,特別是網戀擇偶時一定要了解對方,然後再做決定是否結婚的打算。
明知自己有戀人,還透過欺詐的手段騙取他人彩禮,這是道德素質問題。
事件人:欺詐人吳小妹,被欺詐人周山
單身北漂透過相親網站相識
第一、周山和吳小妹都是從大山裡出來奮鬥年輕單身北漂,兩個人透過某相親網站認識,透過三個多月的溝通與瞭解,雙方都覺得處的來,都覺得彼此找到了意中人,然後雙方把打算結婚的事情告訴了父母,父母聽了都高興壞了,並舉雙手同意兩個人的婚事。
為了結婚,周山給了女方30萬元的彩禮
兩個人在半年後,周山的父母很快徵得吳小妹的同意,開始籌備兩個人的婚禮,周山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周山給吳小妹30萬的彩禮,其中包括珠寶首飾、汽車、房子、服裝等。
奇葩事情,結婚後卻不和自己的丈夫住一起
2014年12月26日,周山和吳小妹拿著戶口本登記結婚了,奇怪的是登記結婚之後,雙方並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還是各過各的,只是偶爾見一面,聯絡聯絡感情。
2015年春節,雙方各回各家過年,春節後,吳小妹稱自己南下打工,周山也表示同意,可是自從吳小妹走了以後就音信全無。
因為聯絡不上妻子,尋找中意外得知妻子早有意中人
自從妻子吳小妹音信全無後,丈夫周山很擔心妻子吳小妹的安危,就前往吳小妹的老家尋找,在尋找過程中,丈夫周山意外發現妻子吳小妹在沒有和自己結婚的時候就有男朋友,吳小妹不跟周山住在一起的原因就是和男朋友住一起,而自己卻一直被矇在鼓裡,作為男人的周山接受不了這樣的事情,於是周山決定起訴吳小妹,請求法院判處離婚,並返還30萬的彩禮。
吳小妹在戀人又和戀人同居的情況下,還和周山結婚騙取彩禮,這是可恥額的行為:
第一、吳小妹和周山是透過網路平臺認識的,所以網戀需謹慎,網路騙婚的男女不在少數。
第二、周山在和吳小妹結婚的時候,沒有深入瞭解吳小妹,導致被吳小妹欺騙。
第三、吳小妹再有男友,並和男友還是同居的關係下,還和周山結婚,這就是誠信問題,人無信則無恥。
第四、周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追回自己的30萬元彩禮,並要求法院判處離婚,因為吳小妹是欺詐欺騙的騙婚行為,就是為了騙取錢財。
第五、如果吳小妹拒不履行返還30萬彩禮,可以透過網路平臺曝光她,並建議法院對吳小妹進行行政拘留處理及判刑追回彩禮。
結束語
又是一起透過網路平臺欺詐他人彩禮的騙婚行為,結了婚卻不和自己老公住一起,而是用自己欺詐的錢去養自己的男朋友,這樣的人會有報應的,並會受到社會及道德的譴責。
最後說一句:網戀需謹慎,別被騙財騙色,那就得不償失了,擦亮眼睛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