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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貓妖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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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告諮詢銀川
執念達成以後,就不會執著了。
早解決問題好一些。
讓他帶著你一起去。
然後單獨給他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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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享小屋7
首先,見不見恐怕也由不得你吧!關鍵人家初戀本人也願意見你們麼?
初戀若是並不想見呢,難道你要逼著你的初戀非跟你現在的老公老婆見上一面麼!這也不太現實吧!如果你的初戀是不介意見面的,那就見吧,反正只要你們的感情是真的已經過去了,對現在的婚姻也已經沒有半點影響了,那就只不過是普通朋友見個面而已,沒什麼的。
可若是你跟你的初戀,你們之間還有那麼一點情愫,就不要安排這樣的見面了,否則,你心裡對人家那點情一眼就能被你現在的另一半識破,往後就等著無窮無盡的爭吵和疑神疑鬼吧……
所以,總結下來呢,還是最好不見,哪怕早已沒了感情,只是普通朋友的見面,也犯不著非得讓他們見。當然啦,除非你的另一半真的是說服不了,非得見,那就依了她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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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展眉
夫妻雙方,有一方想見見初戀,我認為不僅應該讓他(她)見,而且另一方要給他(她)找來見!
這樣做的目的,不是大度,而是出於人性的善良!愛人向你提出這個“過分”要求,說明他(她)已經身患絕症,不能自主行動。或者,生命在彌留之際。
誰都知道,見初戀情人是配偶的大忌,若是他(她)有非分之想,身體健康,相見就見了,何必提出來自惹麻煩?
即使這個提議我們心裡不舒服,甚至懷疑愛人曾精神出軌,但他(她)向我們提出來,說明他(她)內心是坦誠的。就想在離開人世前,看一看自己曾經牽過手的人,這不是罪。
人生愛過的很多,但只要愛我們多一分,就值得慶幸!否則,他(她)為什麼與我們同床共枕?一世夫妻,走過多少坎坷,這最後的願望,不知在心裡憋了多久,我們為什麼不幫他(她)實現?
人生錯過很多,我們欠愛人的也很多。如果我們這次錯過,可能成為永恆的虧欠!
人本善良,讓他(她)見吧!他(她)的思念,我們的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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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紅陽小海苔
你吃了個杏,前兩口覺得挺酸爽,越吃越澀。吃到一半的時候,實在吃不下去了,吐了。
精挑細選之後,又選了個蜜桃,吃了幾口之後,覺得有點太甜了。
這時候你又開始懷念那個吐掉的酸杏,想撿起來繼續吃。
且不說別人,你自己覺得惡不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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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諾善說育兒
答案當然是兩個字:不見。
接下來說說理由。
要知道兩個相愛的人無論到最後有沒有走到一起,但是對於男女雙方來說,初戀必定都是美好的;既然是美好的情感,就必定有值得眷戀的地方。
而且,人有時候是很奇怪的生物,往往會覺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久而久之,初戀就成了“床前明月光”或者是“心頭的硃砂痣”。
在這樣的心態下去見初戀,可能都逃不過三種結局:
1、兩人見面之後,感覺平平、不復當初相戀時的那種激情;隨後,可能是做普通朋友,也可能就此淡了不再聯絡。
2、兩人見面之後,一方大失所望;發現原來初戀已經變成油膩,徹底死心,並不再聯絡。
3、兩人見面後,發現竟然還能找到很多的共同話題;一聊之後,都有對當初沒能走到一起的深深遺憾。於是為了彌補這些年的遺憾,兩人經常聯絡,感情越來越深厚。
由此可見,兩人見面後,對於各自的家庭來說,前兩種結局是好的;可問題就在於人心難測、世事難料,萬一出現第三種結局的話,對兩個家庭的婚姻都會有衝擊。
所以有句老話是這樣說的:“相見不如懷念不如相忘於江湖”。如果真的想見初戀,那就把這份感情深埋心裡;默默祝福對方,這才是面對初戀的最好的姿態。
否則的話,如果見面引發第三種結局,會給初戀帶來無比狼狽和不堪的局面;畢竟婚姻中的男女,既然已經信守了一紙承諾,就沒有資格再去追求美好的愛情了。
望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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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網紅涼皮7273
可以見見,見一面或許雙方死灰復燃,或許雙方就徹底死了心了,讓見,不讓見,都是這結果,還不如順水推舟。否則人家二人偷偷摸摸到小樹林相約,不會叫你知道,當你是王八,叫你知道了,噁心死你。所以大度點叫見一面,還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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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假如73766565
見一見也沒什麼,我和我初戀也經常見面,我老婆也知道,可我覺的三十年前沒發生什麼,現在見見也只是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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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緊重事莫許見
無干求見背叛舉
解…沒有緊急重要事不允許見,找藉口不相干理由那是背叛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