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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被鄰居家剛剛生完小狗的母狗咬過。當時不知道有狂犬病就沒有打針,用了土方法敷傷口,過很多天那狗也沒死。那麼多年過去了還是有些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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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東方貪狼

    以前是聽說過有這說法,不知道是不是,也不敢驗證,只是打防疫針的時候不能食,之後肯定可以食用。我養狗不食狗也不反對別人食狗!

  • 2 # 東海一笑

    沒聽說過有這種說法,我這裡有幾個被狗咬傷過的人,也沒因為被狗咬傷過而忌這口的,到現在也沒發現有什麼不妥呀。

  • 3 # 大腦正常人

    你這什麼問題啊。

    第一,國家疾控檔案明文寫明瞭:潛伏期5天至數年,極少超過1年。

    第二,狗肇事後10日仍保持健康,就是絕對排除感染風險。

    所以你現在已經百分之二百的確定安全了。

  • 4 # 哐哐有態度

    沒事的,狂犬病和吃狗關係不大。如果被狗咬了,需要打狂犬疫苗,狂犬病潛伏期是20年。

    吃狗肉只要是正規途徑經過檢驗檢疫的肉狗,正確烹飪,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正規渠道正規肉狗是沒有問題的。狗有不同種類,那就讓哪一類歸哪一類吧。

    還呼籲一點,大家喜歡狗就真心去喜歡,別三分鐘熱度,弄出來一堆流浪狗,危害社會。

  • 5 # 文冘毎武

    "過了很多天那狗也沒死"這句話讓人費解,你到底是擔心狗咬你是否會對你留下後遺症?還是你的血有毒,怕狗沾了你的血而毒死了?

  • 6 # 龍東京

    狗狗咬人,現場人又把狗狗咬死?法院怎該怎麼判呢?狗狗主人獲賠嗎?人會被判刑嗎?律師會站在狗狗立場依法依規把人送進監獄嗎???

  • 7 # 岱嶽太平湖畔153

    狗肉好吃,幾千年來全國各地都有吃狗肉的習慣,廣西玉林地區,安徽部分地區,山東沂蒙山區,遼寧東部,陝甘寧地區都有。且有很多百年狗肉老店,從宋朝開始政府鼓勵,養六畜以來,狗肉已經成為餐桌美味佳餚了。人們對動物肉食用因個人口味,可能有不喜歡的,有的人吃羊肉就嘔吐。這不能說羊肉不能吃。只是因人而異。愛狗人士說狗肉沒有檢疫不能吃,請問鴿子肉很鮮美,有檢疫麼?甲魚很好吃檢疫了沒?國家強制性檢疫的動物肉都是消費量大的,對一些食用少的很少檢疫,細菌病毒在高溫下超過十分鐘基本都能殺滅。狗肉不能生吃。紅燒慢燉味美可口。放心吃大膽吃,吃一次還想吃第二次。

  • 8 # 有情389

    國家應該強制規定,城市裡禁止養狗,中國城市人口密度大,不適合養狗,現在城市養狗帶來好多傷害!到處把人咬傷咬死,城市養狗了,這些人變得失去倫理道德了,在也不幫助別人了,沒好人好事,不崇拜英雄了,養狗的變得自私變態,愛狗人士己經行成一股勢力了,愛狗人士都成為邪教組織了,愛狗的對父母克溥,把狗當兒子,狗叫爸爸媽媽,這些人完全變態了,養狗只是豆哈樂而已!是有害無宜!希望國家禁止城裡養狗!如果要養小狗一個月5000塊錢的環境汙染費,中型吠一個月10000塊錢環境汙染費,大型吠一個月20000塊錢的環境汙染費,收費了看這些愛狗人士是不是真愛狗?只要在公共地方沒栓狗繩的,一律按流浪狗處理,任何人都可以打死!不負任何責任!對養的交2萬押金,先進行素質培訓,和養狗注意事項,培訓完了發許可證才能養狗,每個月在交環境汙染費,2000塊錢,這樣他在知道狗的價值,才不隨便丟棄,流浪狗才能減少,象現在這樣,養狗成本低,不管什麼人都養條狗,不高興了就丟棄了,造成現在這樣到處是流浪狗,!希望大家轉發!

  • 9 # 老頭無票15

    治理狗害政府是第一責任人!所謂“文明養犬”只是靠個人行為,依法養犬才是可行的,國家應當儘快立法,規範養狗者的行為並嚴格執行。狗害其實是人害。放狗亂跑,流浪狗都是養狗者造成的,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必須嚴格管理、重罰養狗者。狗只傷人,嚴重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 邯鄲警方“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狗主人: https://www.365yg.com/a6555342887825965572#mid=156751944908185

  • 10 # 月宮遊客

    本人小時被惡狗咬傷過,至今留有明顯的傷疤。根據自身的經歷,可以肯定的回答:“被狗咬過就不能吃狗肉”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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