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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幻故事匯

    按照婚姻法來說,沒有領結婚證也就是說沒有結婚,彩禮應該返還。

    其實也只能說“應該”返還,可是在真實的的生活中彩禮返還起來是相當困難的。

    特別是給彩禮的現場沒有證明人,返還起來是相當的困難,你說給了,他們如果耍賴,說你沒給你也沒有辦法,因為沒有證明人。或者說你說給了那麼多,他們說沒有,你還真的沒有多好的辦法。

    所以彩禮真正全部返還很難做到。

  • 2 # 祖國萬歲145758046

    青年男女透過各種方式由相識相知到相愛,透過一段時間的接觸、交往後兩情相悅、恩恩愛愛,找到了人生伴侶,攜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也有很多男女朋友通過了解交往後。因為性格不合、父母反對、兩地分居等等各種不可調和的各種原因而分手。其實婚姻是人生大事,與其現在委曲求全、度日如年,生活在一起後痛苦分手,倒不如直接一刀兩斷,對處在青春期的雙方男女都有好處。這自然而然的就說到彩禮的返還問題!一般來說,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越長,彩禮要回來的難度係數就越大!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就是耍流氓!無論雙方是否結婚,一般而言,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彩禮是要全部返還男方的,這也是基本的潛規則!咱們重點聊聊南方提出分手,那彩禮返還問題可就要麻煩多了!

    彩禮,說簡單點就是婚姻的保證金。有了保證金,兩個人才能正常的交往,該做的不該做的你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做。男方不願意提出分手,女方就會認為在親戚朋友面前丟了臉,是件很沒面子,吃了虧的事。彩禮錢大部分是不會退的。美其名曰,青春補償!所以一些男青年如果想提出分手都會做一些讓女方或者女方家長很反感的事,目的就是逼著女方提出分手!比如走親戚時說一下粗話髒話,或者是故意喝酒後藉著酒勁裝傻充愣、尋釁滋事。哪怕是和她老爸稱兄道弟也不是不可以。目的就是儘可能多要回自己的血汗錢,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雖然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萬萬不能,但是錢畢竟還是身外物。而婚姻確實是每個人的終身大事,來不得半點遷就和湊合。祝願你能找到一個非她不娶的,非你不嫁的知心愛人!

  • 3 # 粵家東哥

    有人問【沒有領結婚證,而又下彩禮金訂婚能返還嗎?】答覆如下:(一)你意思講你沒到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證,就想娶人家女兒想瘋狂急不可耐,就下訂婚金給別人而過了解兩個人性格不和要求退還訂婚金。如果你把人家女兒上床睡過夫妻性生活破人家女兒貞節處女膜失身,女方不用退什麼訂婚禮金給你的,你已經粗踏人家女兒身貞節而你反要在訂婚金大小情況下對女方失身給以補償青春損失費與貞節費用合理。請你要做慎重選擇沉默考慮清楚不要因個人一時衝動而損失慘重失妻又失訂婚金再賠償責任金,凡事要學會三思而後行,作出自己正確婚姻道路選擇性。(二)你要是沒粗踏人家女兒失貞節破處女膜,而你下訂婚金覺得兩個人還不夠投緣合適,女方要全部退回訂婚金給你做到婚姻不成功不能成為親家。而女方沒權獨吞霸佔你財產損失,就相當購買東西給以交易沒買成功又支付錢財必須給以全部退還,才成為一個合法經營社會道德問題與商業法觀念。記得蘇洵(1009-1066)字明允,號老泉,北宋眉州眉山人(今四川眉山縣)著名散文家,在27歲精讀古典文學六經百家《孟子》《戰國策》在宋仁宗嘉祐年間(1056-1063)他曾經跟兩個兒子蘇軾與蘇轍入京考試,得到著名文學家翰林大學士歐陽修賞識提拔推薦皇上重用名震京城為三蘇唐宋八大家擅於散文而得名。著作有《六國論》摘句雲曰:“曰:不賄者以賂者喪。”意思講:“有人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是因為賄賂秦國的國家而瓦解滅亡。”那麼現實生活中如果一個人成就一段婚姻家庭規定第一次上門見面要給父母紅包,又第二次上門見面約會又要給父母兄弟紅包到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次都約會見面要給父母紅包,才能讓女兒給你摸一下又望一眼這樣婚姻緣份總算下訂婚金也又難以維持長久結生共老幹脆提出分手退還訂婚金與所有紅包合理明智的。那是小人坑害又鬼賊一籮筐是你跟人家女兒談戀愛,不是跟女兒的父母談戀愛,簡直是天荒唐可笑話是談婚下訂婚金講個人心意而不是講個人賣女賣婚是違法犯罪行為!以上是我今節課堂教學要很針對性講課思想端正人與人之間體系,從而更好理正人思想走正確選擇婚姻路線成為天生一對又地造一雙,達到百年好合永結同心婚姻美滿愛情宣言教方向。請臺下大眾認真學習領悟透徹不用我講課教牛般費盡心機,講一堆思想就是講不入腦成為過耳邊風中眼光光不真正學習文化前進假文藝家教育家科技家醫學家是思想不端正出醜洋相道德半斤八兩引人指責羞恥,謝謝滿意演講教研如何正確選擇婚姻道路方向思想分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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