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拳頭98435551
-
2 # 飛翔詩話
工作人員勸阻拒進,
木桶泡澡沒有聲音,
高血壓窒息丟性命,
家屬問訊索賠償金,
十萬大洋不少一分,
司法調解四萬結清。
老頭在家家人放心,
洗澡出去監護何人?
出了事故扯皮鬧經,
訛詐一筆社會通病!
2019年3月13日下午,年近八旬的張大爺來到洗浴中心,在其單間的木桶裡泡澡。工作人員見他過了許久沒出來,便到洗澡間叫了幾聲。見老人遲遲沒有迴應,工作人員進去一看,才發現張大爺已經沒了生命跡象,遂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報了警。救護車和警察很快都趕到現場,經現場檢查,確認老人已經死亡。經法醫鑑定排除他殺,是張大爺突發高血壓窒息而亡。
聞訊趕來的家屬無法相信眼前的事實,好端端的人怎麼洗個澡就沒了呢?尤其是老人的兒子張某,情緒十分激動,堅稱父親是在浴室死亡的,浴室難辭其咎,如果不賠償10萬元,他們將不會取回父親的遺體。洗浴中心工作人員則表示,之前老人進去洗澡時,他們已經極力勸阻,可老人執意要洗,最後釀成悲劇,責任不在洗浴中心。
儒林司法所調解人員瞭解情況後,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對死者家屬做思想工作,老人的突然死亡對家人來說打擊很大,但老人年事已高,確實患有高血壓;另一方面對洗浴中心負責人表示,老人在洗浴中心死亡也是事實。經調解員多次協調溝通,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洗浴中心出於人道主義,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4萬多元,並當場結清;遺體由家屬領回處理,雙方此後再無糾葛。
老人泡澡時有很多禁忌,尤其是患有高血壓、心腦血管等方面疾病的老人,危險係數更高;泡澡時間不宜過長,水溫不宜太高;空腹、飽食或過度勞累都不宜泡澡。
-
3 # 雙馬33600213
浴室的責任,就不該讓老人一個人來洗澡,法院的責任更大,讓大家都可以不用照顧老人了,只有家人沒責任,還撈到好處
-
4 # 鳶都風采
路上行人七十稀,很少見過八十滴。當然這是舊社會剛解放生活沒條件,醫療沒設施的緣故,壽命短。而今人的壽命普遍延長,身體雖說不上健壯也算是健康,所以說八十的老人自己到澡堂泡澡應該沒問題很正常,洗澡猝死於澡桶中,只能說正常死亡但不是地方,所以人死了家屬就應理智一點,不能隨便一說漫天要價這樣不利於解決問題,再怎麼說澡堂開門做生意是不願意碰到這種事情的,好說好商量,真要鬧到法院你也未必能得到4萬元。
-
5 # 冬天71922922
泡澡死亡,因此澡堂子應該每個泡澡者身邊都應有至少一人監視著。澡堂必須要配備至少三名專科醫生,護士九名,配急救車三臺,九名司機三班倒,公證處派員九人,三班倒,男女池各三名為一班。洗澡費500元!對了,還應由派出所派專人在男女各池值班!
-
6 # 等待晨曦r
特意去看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個人認為老人子女的索賠要求顯然是不合理的。現在的社會只要死人了,總會想方設法要賠償,能賠多少算多少。3月13日下午,年近八旬的張大爺來到洗浴中心,在其單間的木桶裡泡澡。工作人員見他過了許久沒出來,便到洗澡間叫了幾聲。見老人遲遲沒有迴應,工作人員進去一看,才發現張大爺已經沒了生命跡象,遂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報了警。救護車和警察很快都趕到現場,經現場檢查,確認老人已經死亡。經法醫鑑定排除他殺,是張大爺突發高血壓窒息而亡。老人的兒子張某,堅稱父親是在浴室死亡的,浴室難辭其咎,如果不賠償10萬元,他們將不會取回父親的遺體。
接下來我想說說我對於此事的看法:
老人明知道自己有高血壓還單獨去洗浴中心,更何況還在單間木桶裡單獨泡澡。工作人員極力勸阻過後還堅持泡澡,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
其次,老人的子女也有責任,明知道父親有病而且上了年紀還讓他單獨去澡堂洗澡,子女作為監護人,責無旁貸。
雖然洗浴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之前老人進去洗澡時,他們已經極力勸阻,但是老人不聽勸阻執意要洗,最後釀成悲劇,責任不應該在洗浴中心。
最後老人子女先是獅子大開口想要10萬賠償,不賠錢就不把父親遺體取回,這是赤裸裸的訛詐,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我認為這事主要責任還是在老人自己,子女沒有起到陪同照顧的責任。澡堂子工作人員的確也有失職,畢竟產生買賣交易達成理論合同關係。
但是老人家屬竟然訛詐索要高額賠償。老人死在澡堂子裡,給澡堂的後期生意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有可能就關門了,所以應該要求死者家屬應給與澡堂同等賠償才公平。
回覆列表
我這裡有兩家澡堂出同樣的事,第二家打官司要求人道賠償。現在澡堂統一規定,超過70或者身體原因沒有家人陪同拒絕老人入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