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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檸羽76876

    相同點是儒家,法家思想從其歷史產生背景、社會政治目的和時代作用等方面來看,具有很多相同相近的地方,綜合比較分析儒法思想的相同之處,對於新時代社會有深刻借鑑價值。

      第一,儒法思想產生於相同的歷史背景之下。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衰弱,諸子百家爭鳴,儒家和法家作為當時影響力最深刻的兩個派別,出類拔萃,在社會上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動盪的社會環境,催生了文化思想的繁榮,諸子百家論戰、辯駁,時而又交流、互鑑,在批判和交流中發展。儒法兩家作為時代發展的佼佼者,豐富了中國哲學和社會思想,維護了政治統治。

      第二,儒法思想共同致力於維護社會統治秩序。儒家和法家產生於相同的時代背景,其社會目的都是為了發展各自思想和壯大自己流派,從而在百家爭鳴中處於優勢地位,共同為社會穩定和有序貢獻才智。儒家尚禮崇德,主張施行仁政,法家推崇殘酷刑罰,厲行法治,都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統治提供方法論指導,為安定社會秩序和民生髮展獻計獻策。

      第三,儒法思想相近的時代價值和現實啟示。儒家和法家思想雖已過去幾千年歷史,但對於不同歷史時期和不同歷史階段,兩家思想為社會發展貢獻不同的思想和理論價值,共同為促進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從春秋戰國各家思想相互爭鳴、互相發展之時起,儒法兩家就不斷充實和豐富思想內涵,在不同歷史時期都重視社會地位和價值,為維護統治而不斷髮展完善思想內容。直到當今社會,儒法思想依舊有很深的時代價值,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深挖兩家思想之精髓,為不同領域不同行業提供方法論指導和現實意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性。、

    另外歷史背景相同:先秦儒家和法家所產生的歷史背景基本相同。春秋和戰國時期,社會動盪不安,四分五裂,無論是儒家思想還是法家思想終極目的都是維持社會秩序。

    作用相同:兩者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當時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具有歷史進步性。

  • 2 # 迷茫的怪盜文

    唯一的共同點可能就是它們都是一種思想,可以為統治者所用。

    在內容上是有矛盾的:

    儒家追求的是和諧;法家追求的是富強。

    這兩家的主張都沒法實行,儒家行不通。你和諧,我和諧,大家一起和諧。可是沒人願意這麼幹啊。看看戰國時代,過一天,交通地圖就要換,不然就走到國外去了。如果就你在那兒和諧,別人搞富強,你還能和諧的了嗎?

    法家的想法很美好,個個富強,但是不好搞啊!和平年代修長城、修運河、修宮殿;戰爭時代,扛槍上陣,顛沛流離。這還能富強的起來嗎?

  • 3 # 神馬看世界

    目的都是使民心安定,是國家強盛。

    方式途徑:儒家是以“仁”“禮”為主,主張人與人要有仁愛之心,是社會關係和諧,統治者要取信於民,施仁政,體恤百姓從而達到國家安定,百姓和樂凝聚力強,國力增強。

    法家則是主張以法為本。

  • 4 # 靜一號普洱茶

    儒家和法家的共同點是

    中中國人基因中的責任思想(以天下為己任)、忠孝思想(仁、義、禮、智、信)、恕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倫理思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與專制統治結合的結果。

    儒家是中國最著名的哲學家孔子所創立、孟子所發展、荀子所集其大成,之後延綿不斷,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學術流派。

    儒家原先是先秦諸子百家之一,其創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時期和諸子百家地位平等,秦始皇"焚書坑儒"後,使儒家遭受重創。而後 漢武帝為了維護封建專制統治,聽從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對思想實施鉗制,使儒家重新興起。

    "儒學"、"儒家"、"儒教"這些概念要分清。儒學作為一種學說,儒家作為一個階層,儒教作為一種信仰,三者需要區分開來。

    儒家,又稱儒學、儒教、孔孟思想、孔儒思想,是起源於中國並同時影響及流傳至其他周遭東亞地區國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與宗教體系。前5世紀由孔子創立,脫胎自周朝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輕徭薄賦,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富於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

    思想核心

    仁、義、禮、智、信、恕、忠、孝

    基本教義

    忠恕 中庸 德治 仁政等

    主張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學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創立。孔子創立的儒家學說在總結、概括和繼承了夏、商、週三代尊尊親親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孔子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訖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據魯,親周,故殷,運之三代。"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說過:"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自己的思想本色。儒家思想基本分為"內聖"與"外王",即個人修養與政治主張兩類(值得商榷)。

    互敬互信

    倫理學上儒家注重自身修養,其中心思想乃"仁",意謂人與人之間應注重和諧的關係。

    對待長輩要尊敬尊重,朋友之間要言而有信,為官者要清廉愛民,做人有自知之明,盡分內事,"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統治者要仁政愛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對待上司要忠誠,"君事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對待父母親屬要孝順,"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人要有抱負且有毅力,"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遠"。要尊重知識,"朝聞道,夕死可矣",善於吸取別人的長處,"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以及"君子遠庖廚"等。

    仁而有序

    儒家政治思想是"仁政"、"王道"以及"禮制",其理想是"大同"、"大一統",其政治學主要闡述君臣關係、官民關係。孔子"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孟子"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荀子"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是儒家政治學的代表性主張。

    在現實政治的問題上,儒家要求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雙方都要承擔義務,從理論上說,被統治者有權利反抗不正常承擔義務的統治者。"仁政易行"則提倡分清"不能"與"不為"之間的區別,即"做不到"與"不去做"之間的差異。而其"無恆產,因無恆心"也體現了民本思想。

    在國際政治方面,儒家主張"華夷之辨"。華夷之辨在古代促進了中原先進文化的傳播,在近代則成為中國現代化的障礙。

    微言大義

    儒家有一個重視編修歷史的悠久傳統。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論語·述而》)。但是孔子編修《春秋》,不單純記載史事,而且也通過遣詞用字的方法,藉此以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稱之為"微言大義"。由於歷代儒家學者的努力,中國的編年史從公元前841年(西周共和元年)開始,一直到今天,一年也沒有中斷過。

    重義輕利

    儒家重義輕利,重官輕商,重本抑末,與現代商品經濟不相適應。儒家典籍《禮記》中所描述的大同社會是儒家思想大道之行的描述。

    格物致知

    儒家的格物致知就是專門從事科領域專業知識的研究,此學派已失佚,後來成為儒家認識論的重要問題。子曰:"君子不器。"朱熹的解讀是:"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體無不具,故用無不周,非特為一才一藝而已。"這是儒家輕視專門人才的思想根源。明代撰寫《天工開物》的宋應星,也是六次科舉不中,才轉而研究科技專業知識的。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漢書·藝文志》列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也是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法家倫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觀基礎上的誠信觀和義利觀。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於夏商時期的理官,成熟在戰國時期。春秋、戰國亦稱之為刑名之學,經過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劇辛等人予以大力發展,遂成為一個學派。戰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

    法家是戰國時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謂是"獨步天下"。強調"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 法家思想作為一種主要派系,他們提出了至今仍然影響深遠的以法治國的主張和觀念,這就足以見得他們對法制的高度重視,以及把法律視為一種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為中央集權者穩定社會動盪的主要統治手段。當代中國法律的誕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約束還是很強的,對現代法制的影響也很深遠。

    主張思想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儒外法裡

    隋唐時期法家繼續發展,唐朝的科舉中也設有法家科目。宋朝時期儒家全面上位。在後來的歷史中,偏好法家理念治國的人還有諸葛亮、隋煬帝楊廣、王安石、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張居正、清世宗胤禛等。但大部份獲得好評的帝王都是兼擅採用法儒二家理念治國者,如漢武帝劉徹、唐太宗李世民、清聖祖玄燁等。可見法家的脈搏仍然存在,法家在許多重要歷史時刻都頑強地表現了自己,如諸葛亮治蜀、永貞革新、王安石變法、張居正改革時期。使歷史一次次向前邁進。

    儒家撰文詆譭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在封建專制社會,一切用法來衡量和判斷。

    法家既有反對世襲制的商鞅,那些權貴是不會甘心受法律約束的,所以法家代表人物,如楚國的吳起、秦國的商鞅,最後都為變法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也有支援世襲制,反對文人學而優則仕的慎到,在宋朝禮教日趨嚴密的情況下,自然不允許這種言論繼續延存,有學者指出,始皇下令焚書,並無多大影響性。而事實上,自南北朝以後,由於儒學趨於顯貴,歷宋、元、 明、清各代,每經一次兵火變亂,公館藏書,就隨之作一次大量的銷燬。儒者作為既有之得利者,不再發展與儒學體系相違背的理論存在,以至於即使儒家內部之得勢者也是寥寥無幾。

    法、術、勢三者緊密結合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所倡導,韓非明確地指出:"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法律高於權力,法律至上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內容。法律對權力的控制,是現代法治的基本特徵。

    在統一中國的過程中,法家的目標是富國強兵,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法家認為是農戰,但法家認識到"民之內事,莫苦於農,民之外事,莫難於戰"。農事之苦,戰事之難是推行農戰的極大障礙,然後利用賞罰的手段,民才有可能從令如流,克己之難,以赴耕戰,只有人民努力耕戰,國家才會強盛。在法家看來,富國與富民,強國與強民是對立的,二者不可兼得,"法家的"強國強民"理論上,體現了國家與人民的權利義務界限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法家主張無限的擴大國家權利而縮小人民的利益,這是法家理論的一個危機。如果當人民貧弱到不能生存時,他們就不會再抑儀國家的食祿,而會起來奪食,屆時任何賞罰都將失去作用,國家強盛將不復存在。這個簡單的對立統一規律法家沒有認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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