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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幫兄愛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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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是領取不到失業金待遇的,因為在領取失業金待遇的前提下就有明確的規定,就是說只有企業單方面解除你的個人勞動合同,那麼才具備享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如果說自己提出辭職很明顯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所以說也是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待遇。
那麼除了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之外,對於個人想要享受失業金的待遇,必須還要符合自己參保的失業保險,因為如果你沒有參保失業保險,那麼很明顯也是領取不到失業金待遇的,而且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期限跟失業保險的參保期限有直接的關係,因為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在一週年以上,那麼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依據,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在10週年以上,那麼你就可以享受到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領取。
所以說失業金的領取與我們的失業保險是有直接關係的。當然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很明顯是不能夠享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不但不能夠享受失業金的領取,而且也不能享受企業單位給你的經濟補償待遇,所以說個人提出辭職對於個人來說,是沒有任何的經濟補償待遇和失業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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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懂社保
樓主你好,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那麼是不能夠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因為想要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同時要具備兩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單位,那麼什麼叫做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單位呢,他指的就是必須由企業單方面解除自己的勞動合同,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如果說你是自己主動辭職的,那麼是不具備這樣的條件的。
第2個條件就是必須要正常參保,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最低要達到一週年以上,當然如果說你的累計繳費年限在10週年以上的話,那麼你最長可以領取失業金,不超過24個月,這也是失業金一次性領取的一個最長期限。
那麼一個人終身可以領取三次失業金,比方說你二次失業二次失業以後,在此之前你又參保了10年的失業保險,那麼你第2次還是可以領取到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取三次失業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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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相當於是個人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是本人意願的表現,所以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第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一是本人和單位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這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首要條件,即使不是個人主動辭職,或是非本人意願辭職,但是沒有繳納失業保險,或是雖然繳納了失業保險,但是沒有達到一年以上,也是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二是非本人意願離職的。這個非本人意願離職的含義也是非常豐富的。那麼什麼叫非本人意願離職呢?主要包含了不是本人主動離職、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本人無法繼續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等。總之就是一句話,不是本人主動辭職離職的,就叫非本人意願辭職離職。
三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本人有求職意願的。雖然是由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是本人沒有去勞動部門或是社保部門進行失業登記,雖然進行了失業登記,但是拒不參加勞動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培訓等,都是無法領到失業救濟金的。
第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對於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可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到指定的社保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開始計算。其領取標準為繳滿一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5年以上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年限10年以上,最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失業金標準按照低於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高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則計算,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公佈。
第三,失業保險還有其他待遇很多人沒有注意。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待遇外,還有幾筆費用如果符合條件的,應當進行領取。一是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由失業基金來支付,生病住院時還可以向當地的社保機構申請醫療補助金;二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可一次性發給法定的繼承人或家屬喪葬費和精神撫慰金,其標準和當地在職職工的標準一樣。
總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不屬於非本人意願辭職離職的情形,所以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