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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ch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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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晝
工會的會員證是證明企業職工的有效效證件!再者職工的工資表也是有效證件再加上90年至95年的社保交費記錄,這三者都吻合!在檔案丟失的情況下,因為有以上三方面證據,足以證實工齡的實事存在,在辦理退休時,在沒有檔案的情況下,依據以上有效證據完全應該順利辦理退休!而不應該以檔案缺失作為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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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祥和2743
企業職工每個人都有一本養老保險對帳單,及住房公積金對帳單,每年都會發上年度繳費情況說明,個人繳費多少企業繳存多少,總額多少,利息多少的內容很詳盡,一式兩份鑑字後一份上交,一份裝入對帳單!它就能說明你的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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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流雲在草青青
問題:工會的會員證能證明自己的工齡嗎?我是從1990年開始上班的,2018年退休,檔案丟失。社保繳費記錄顯示1990-1994年有單位繳費記錄,1995-2018年單位和個人都有繳費記錄。2018年退休時從1992年開始給我算工齡。我有工會會員證,能證明1990-1992年的工齡嗎?
很遺憾,能證明你1990-1992年工齡的最權威的材料人事檔案丟了。在人事檔案材料缺失的情況下,工會會員證也好,其他材料也好,如單位存檔原始工資表,勞動局招工表存根,人事局報到證存根,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小紅本),社保系統記錄,社保對賬單等相關材料都是輔助材料,都不能直接代替人事檔案,產生必然效力。是否認可,怎樣認可,要看地方政策,以及退休稽核部門的綜合鑑定結論。
在我看來,你的情況,還是很有可能被認可的,但最管用的,也就是最有效力的材料應該不是工會會員證,而是社保繳費記錄顯示出來1990-1994年你工作單位的繳費記錄。認清這一點,對順利維權非常重要。
1、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應該如何認定?其實,你1990-1992年期間的工齡屬於視同繳費年限,1992-2018年期間的工齡屬於實際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的認定只看社保繳費記錄。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以人事檔案為主。人事檔案是全國公認的確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最權威的材料,也是各地退休稽核部門首先要審鑑的材料。
2、你的檔案已丟失,視同繳費年限怎樣認定?人事檔案缺失的情況下,其他材料退休稽核部門可認可不認。所幸,你有寶貴的1990-1994年單位的社保繳費記錄,它可能會成為你的救命稻草。社保部門有可能不承認上述其他輔助材料,但應該會承認自己部門,也就是社保部門的繳費記錄,這應該是無爭議的材料。它不認,法律也不會支援。認也得認,不認也得認。
3、如何維權?你可以先禮後兵,據理力爭。如果不成,再依法維權。據理力爭也好,依法維權也好,建議把1990-1994年單位的社保繳費記錄作為第一證據。從法律層面和實踐中看,工會會員證本身並不賦有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認定的必然效力,只是輔助材料。但有就比沒有好,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證據越多越充分,對你相關權力的維護越有益。比如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你有嗎?
4、本案例溯本逐源不知你是哪裡人?根據你的描述,我判斷你原來是國企合同工,而且應該是個女同志。是後來轉為正式工人的。國企合同工最早從1986年就開始繳納社保了。而正式工各地最早是從1992年,最晚是從1995年才開始繳納社保的。各地社保個人繳費實帳的建立時間也不同。你的情況,我判斷你們當地的正式工是從1992年開始繳納社保的,是從1995年開始建立個人實帳的。因為建立實帳後,才會出現個人賬戶和個人繳費記錄。
中國的社保制度非常複雜,地區差異、個體差異和歷史性、階段性政策差異綜合作用使然。比如合同工就比較特殊,在當地正式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前的繳費年限視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正式建立個人繳費制度後的繳費年限視為實際繳費年限,在當地建立個人賬戶實帳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以及實際繳費年限,會合並計算,計發過渡性養老金。
結論:
綜上推論,你退休時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應該為1990-2018年的所有年限,共計28年左右。退休工齡的具體認定結論應該是,1990-1992年為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2018年為實際繳費年限,1990-1994年為養老保險個人實帳建立前的用來計發過渡性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就你的情況而言,社保繳費記錄是你的救命稻草。祝你維權順利!
90年上班18年退休,檔案丟失,社保繳費記錄90年至94年有單位繳費記錄95至18年單位和個人都有繳費記錄,18年退休時工齡足92年開始算工齡,我有工會會員證,能證明90年到93年工齡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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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的人事局不承認用工會證證明工齡,有勞動合同,還不承認我臨時工的那段工齡呢,人事局不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