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書規則
1、本院教工、同學一律憑校園卡借書。校園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校園卡應妥為儲存,如有遺失應立即到我館和學院後勤部報失,報失前如有被冒借,由本人負責。
3、借書冊數:學生、臨聘教職工每人6冊;教職工、外聘老師每人20冊,每次限借小說3冊。因搞科研或其他特殊原因,可按學院領導批示的數額和期限借閱所需圖書。
4、借書時應當檢查,如發現有破損、殘缺或書有“附光碟”字樣而書內沒有光碟等情況,須立刻向管理人員宣告,由管理人員加蓋印記。否則,在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5、借書期限:學生、臨聘教職工2個月;教職工、外聘教師3個月。
6、如教學、科研需要,可續借一次。請讀者自行在圖書館主頁上操作,流通書庫一般不辦理續借手續,過續借期不還書,按逾期處理。因公外出特殊情況不能回校還書者,經有關人員證明,可不做逾期處理。
7、讀者對所借書刊應保管好。如有遺失,應即向圖書館報失,並於一個月內以相同版本的圖書賠償。若不能購回原書償還,按圖書遺失辦法處理。
8、讀者應愛護圖書,不得任意損壞、撕毀、塗改、圈點、寫字。如發現有上述情況,除追回原書,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9、讀者離校時,應清還所借閱圖書及將校園卡交本館,否則不予籤離校證明。
10、臨聘和外聘老師,需交納借書押金,此押金在清還書刊資料退還後憑收據退回。
(二)閱覽規則
1、本院讀者進入閱覽室須登記,外單位讀者須持本人工作證,並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方可入室閱覽。
2、本室閱覽座位有限,望讀者按先後順序入座,不可爭先恐後,搶佔座位。
3、書包、手提袋、雨傘等物品請按指定位置放。
4、講文明、講禮貌,不得穿內衣、拖鞋或赤膊進入閱覽室。
5、本室的雜誌,報紙只限在室內閱覽,為方便教工備課和寫論文,教工可於星期五下午借3本雜誌,下星期一歸還。
6、本室實行開架閱覽,讀者可自行取閱,但每次只限取一本,閱後須放回原處。
7、保持室內安靜、清潔,不得高聲談笑、鬨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紙屑、雜物;不得吸菸。
8、愛護書刊,不得隨意批註、塗抹、撕剪;不得把書刊扔出窗外或攜帶出室外。如有發現上述情況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報請學院有關部門處理。
(三)工具書、過刊借閱規則
1、本館收藏的工具書和過期刊物合訂本(下簡稱過刊),供師生在庫內查閱,憑藉書證入庫。庫內書籍是按一定分類順序排列,閱後請放回原處。
2、工具書原則上不外借,僅供師生在室內查閱。如要影印可借出,但必須當班歸還。如因教學、科研需要借用,須經館長批准,外借期限為半個月,不辦理續借。
3、教職工一次可借過刊兩本,期限為一個月。
4、工具書、過刊必須按期歸還,逾期者,第一次提示,第二次交滯納金,逾期一天0.2元,第三次停借三個月。
5、愛護工具書和過刊,不得塗寫、畫線、汙損、撕剪等,如有違者,按圖書損壞辦法處理。
6、保持本庫安靜和整潔,嚴禁吸菸。
(四)圖書館遺失、偷竊、損壞和逾期的處理辦法
1、圖書遺失
(1)凡遺失圖書應自行購回同版本新書賠償,並交納加工費3元。
(2)如無法購回同版本新書時,按下列辦法賠償:
A.一般圖書按原書價雙倍賠償。
B.多卷書按原書價3倍賠償。
C.珍書、孤本書按原書價10倍賠償。
2、圖書偷竊
凡偷竊圖書者,除追回原書外,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並另加50%的罰款,此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學院有關部門處理。
3、圖書損壞
(1)損壞的圖書(包括撕、剪、挖、刻等)經修復可復原者,按原書價賠償,另加修理費3-5元。
(2)損壞圖書無法修復者,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
(3)汙損的圖書(包括圈點、劃線、塗鴉、批註等)不影響其流通,按每頁0.5元罰款,如每頁劃線超5行或批註超過10個字,按每頁1元罰款。
(4)汙損的圖書無法繼續流通,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
4、圖書逾期
逾期30天內,每天罰款0.1元;超過30天者,超過的天數按每天罰款0.2元。
(一)借書規則
1、本院教工、同學一律憑校園卡借書。校園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校園卡應妥為儲存,如有遺失應立即到我館和學院後勤部報失,報失前如有被冒借,由本人負責。
3、借書冊數:學生、臨聘教職工每人6冊;教職工、外聘老師每人20冊,每次限借小說3冊。因搞科研或其他特殊原因,可按學院領導批示的數額和期限借閱所需圖書。
4、借書時應當檢查,如發現有破損、殘缺或書有“附光碟”字樣而書內沒有光碟等情況,須立刻向管理人員宣告,由管理人員加蓋印記。否則,在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5、借書期限:學生、臨聘教職工2個月;教職工、外聘教師3個月。
6、如教學、科研需要,可續借一次。請讀者自行在圖書館主頁上操作,流通書庫一般不辦理續借手續,過續借期不還書,按逾期處理。因公外出特殊情況不能回校還書者,經有關人員證明,可不做逾期處理。
7、讀者對所借書刊應保管好。如有遺失,應即向圖書館報失,並於一個月內以相同版本的圖書賠償。若不能購回原書償還,按圖書遺失辦法處理。
8、讀者應愛護圖書,不得任意損壞、撕毀、塗改、圈點、寫字。如發現有上述情況,除追回原書,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9、讀者離校時,應清還所借閱圖書及將校園卡交本館,否則不予籤離校證明。
10、臨聘和外聘老師,需交納借書押金,此押金在清還書刊資料退還後憑收據退回。
(二)閱覽規則
1、本院讀者進入閱覽室須登記,外單位讀者須持本人工作證,並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方可入室閱覽。
2、本室閱覽座位有限,望讀者按先後順序入座,不可爭先恐後,搶佔座位。
3、書包、手提袋、雨傘等物品請按指定位置放。
4、講文明、講禮貌,不得穿內衣、拖鞋或赤膊進入閱覽室。
5、本室的雜誌,報紙只限在室內閱覽,為方便教工備課和寫論文,教工可於星期五下午借3本雜誌,下星期一歸還。
6、本室實行開架閱覽,讀者可自行取閱,但每次只限取一本,閱後須放回原處。
7、保持室內安靜、清潔,不得高聲談笑、鬨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紙屑、雜物;不得吸菸。
8、愛護書刊,不得隨意批註、塗抹、撕剪;不得把書刊扔出窗外或攜帶出室外。如有發現上述情況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報請學院有關部門處理。
(三)工具書、過刊借閱規則
1、本館收藏的工具書和過期刊物合訂本(下簡稱過刊),供師生在庫內查閱,憑藉書證入庫。庫內書籍是按一定分類順序排列,閱後請放回原處。
2、工具書原則上不外借,僅供師生在室內查閱。如要影印可借出,但必須當班歸還。如因教學、科研需要借用,須經館長批准,外借期限為半個月,不辦理續借。
3、教職工一次可借過刊兩本,期限為一個月。
4、工具書、過刊必須按期歸還,逾期者,第一次提示,第二次交滯納金,逾期一天0.2元,第三次停借三個月。
5、愛護工具書和過刊,不得塗寫、畫線、汙損、撕剪等,如有違者,按圖書損壞辦法處理。
6、保持本庫安靜和整潔,嚴禁吸菸。
(四)圖書館遺失、偷竊、損壞和逾期的處理辦法
1、圖書遺失
(1)凡遺失圖書應自行購回同版本新書賠償,並交納加工費3元。
(2)如無法購回同版本新書時,按下列辦法賠償:
A.一般圖書按原書價雙倍賠償。
B.多卷書按原書價3倍賠償。
C.珍書、孤本書按原書價10倍賠償。
2、圖書偷竊
凡偷竊圖書者,除追回原書外,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並另加50%的罰款,此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學院有關部門處理。
3、圖書損壞
(1)損壞的圖書(包括撕、剪、挖、刻等)經修復可復原者,按原書價賠償,另加修理費3-5元。
(2)損壞圖書無法修復者,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
(3)汙損的圖書(包括圈點、劃線、塗鴉、批註等)不影響其流通,按每頁0.5元罰款,如每頁劃線超5行或批註超過10個字,按每頁1元罰款。
(4)汙損的圖書無法繼續流通,按遺失圖書處理辦法賠償。
4、圖書逾期
逾期30天內,每天罰款0.1元;超過30天者,超過的天數按每天罰款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