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巴赫介紹哥德巴赫(Goldbach]C.,1690.3.18~1764.11.20)是德國數學家;哥德巴赫人物出生于格奧尼格斯別爾格(現名加里寧城);曾在英國牛津大學學習;原學法學,由於在歐洲各國訪問期間結識了貝努利家族,所以對數學研究產生了興趣;曾擔任中學教師。1725年,到了俄國,同年被選為彼得堡科學院院士;1725年~1740年擔任彼得堡科學院會議秘書;1742年,移居莫斯科,並在俄國外交部任職。哥德巴赫猜想1729年~1764年,哥德巴赫與尤拉保持了長達三十五年的書信往來。在1742年6月7日給尤拉的信中,哥德巴赫提出了一個命題。他寫道:"我的問題是這樣的:隨便取某一個奇數,比如77,可以把它寫成三個素數之和:77=53+17+7;再任取一個奇數,比如461,461=449+7+5,也是三個素數之和,461還可以寫成257+199+5,仍然是三個素數之和。這樣,我發現:任何大於5的奇數都是三個素數之和。但這怎樣證明呢?雖然做過的每一次試驗都得到了上述結果,但是不可能把所有的奇數都拿來檢驗,需要的是一般的證明,而不是個別的檢驗。"歐拉回信說:“這個命題看來是正確的”。但是他也給不出嚴格的證明。同時尤拉又提出了另一個命題:任何一個大於2的偶數都是兩個素數之和,但是這個命題他也沒能給予證明。不難看出,哥德巴赫的命題是尤拉命題的推論。事實上,任何一個大於5的奇數都可以寫成如下形式:2N+1=3+2(N-1),其中2(N-1)≥4。若尤拉的命題成立,則偶數2N可以寫成兩個素數之和,於是奇數2N+1可以寫成三個素數之和,從而,對於大於5的奇數,哥德巴赫的猜想成立。但是哥德巴赫的命題成立並不能保證尤拉命題的成立。因而尤拉的命題比哥德巴赫的命題要求更高。現在通常把這兩個命題統稱為哥德巴赫猜想。小史從哥德巴赫提出這個猜想至今,許多數學家都不斷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曾經有人作了些具體的驗證工作,例如:6=3+3,8=3+5,10=5+5=3+7,12=5+7,14=7+7=3+11,16=5+11,18=5+13,……等等。有人對33×108以內且大過6之偶數一一進行驗算,哥德巴赫猜想(1)都成立。但嚴格的數學證明尚待數學家的努力。哥德巴赫的幾個猜想從此,這道著名的數學難題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萬數學家的注意。200年過去了,沒有人證明它。也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為數學CROWN上一顆可望不可及的“明珠”。人們對哥德巴赫猜想難題的熱情,歷經兩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許許多多的數學工作者,殫精竭慮,費盡心機,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到了20世紀20年代,才有人開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數學家布朗用一種古老的篩選法證明,得出了一個結論:任何大於特定大偶數N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兩個殆素數之和的形式,且這兩個殆素數只擁有最多9個素因子。(所謂“殆素數”就是素數因子(包括相同的與不同的)的個數不超過某一固定常數的奇整數。例如,15=3×5有2個素因子,27=3×3×3有3個素因子。)此結論被記為“9+9”。這種縮小包圍圈的辦法很管用,科學家們於是從“9十9”開始,逐步減少每個殆素數里所含素因子的個數,直到使每個殆素數都是奇素數為止。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條件“大於特定大偶數N”,利用這種方法得出的結論本質上有別於哥德巴赫猜想。目前最佳的結果是中國數學家陳景潤於1966年證明的,稱為陳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數都是一個質數與一個自然數之和,而後者最多僅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通常都簡稱這個結果為(1+2)。[編輯本段]進展在陳景潤之前,關於偶數可表示為s個質數的乘積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簡稱“s+t”問題)之進展情況如下:1920年,挪威的布爵證明了“9+9”。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證明了“7+7”。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證明了“6+6”。1937年,義大利的蕾西先後證明了“5+7”,“4+9”,“3+15”和“2+366”。1938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證明了“5+5”。1940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證明了“4+4”。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證明了“1+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數。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3+4”。1957年,中國的王元先後證明了“3+3”和“2+3”。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證明了“1+5”,中國的王元證明了“1+4”。1965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和小維諾格拉多夫,及義大利的朋比利證明了“1+3”。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證明了“1+2”。
哥德巴赫介紹哥德巴赫(Goldbach]C.,1690.3.18~1764.11.20)是德國數學家;哥德巴赫人物出生于格奧尼格斯別爾格(現名加里寧城);曾在英國牛津大學學習;原學法學,由於在歐洲各國訪問期間結識了貝努利家族,所以對數學研究產生了興趣;曾擔任中學教師。1725年,到了俄國,同年被選為彼得堡科學院院士;1725年~1740年擔任彼得堡科學院會議秘書;1742年,移居莫斯科,並在俄國外交部任職。哥德巴赫猜想1729年~1764年,哥德巴赫與尤拉保持了長達三十五年的書信往來。在1742年6月7日給尤拉的信中,哥德巴赫提出了一個命題。他寫道:"我的問題是這樣的:隨便取某一個奇數,比如77,可以把它寫成三個素數之和:77=53+17+7;再任取一個奇數,比如461,461=449+7+5,也是三個素數之和,461還可以寫成257+199+5,仍然是三個素數之和。這樣,我發現:任何大於5的奇數都是三個素數之和。但這怎樣證明呢?雖然做過的每一次試驗都得到了上述結果,但是不可能把所有的奇數都拿來檢驗,需要的是一般的證明,而不是個別的檢驗。"歐拉回信說:“這個命題看來是正確的”。但是他也給不出嚴格的證明。同時尤拉又提出了另一個命題:任何一個大於2的偶數都是兩個素數之和,但是這個命題他也沒能給予證明。不難看出,哥德巴赫的命題是尤拉命題的推論。事實上,任何一個大於5的奇數都可以寫成如下形式:2N+1=3+2(N-1),其中2(N-1)≥4。若尤拉的命題成立,則偶數2N可以寫成兩個素數之和,於是奇數2N+1可以寫成三個素數之和,從而,對於大於5的奇數,哥德巴赫的猜想成立。但是哥德巴赫的命題成立並不能保證尤拉命題的成立。因而尤拉的命題比哥德巴赫的命題要求更高。現在通常把這兩個命題統稱為哥德巴赫猜想。小史從哥德巴赫提出這個猜想至今,許多數學家都不斷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曾經有人作了些具體的驗證工作,例如:6=3+3,8=3+5,10=5+5=3+7,12=5+7,14=7+7=3+11,16=5+11,18=5+13,……等等。有人對33×108以內且大過6之偶數一一進行驗算,哥德巴赫猜想(1)都成立。但嚴格的數學證明尚待數學家的努力。哥德巴赫的幾個猜想從此,這道著名的數學難題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萬數學家的注意。200年過去了,沒有人證明它。也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為數學CROWN上一顆可望不可及的“明珠”。人們對哥德巴赫猜想難題的熱情,歷經兩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許許多多的數學工作者,殫精竭慮,費盡心機,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到了20世紀20年代,才有人開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數學家布朗用一種古老的篩選法證明,得出了一個結論:任何大於特定大偶數N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兩個殆素數之和的形式,且這兩個殆素數只擁有最多9個素因子。(所謂“殆素數”就是素數因子(包括相同的與不同的)的個數不超過某一固定常數的奇整數。例如,15=3×5有2個素因子,27=3×3×3有3個素因子。)此結論被記為“9+9”。這種縮小包圍圈的辦法很管用,科學家們於是從“9十9”開始,逐步減少每個殆素數里所含素因子的個數,直到使每個殆素數都是奇素數為止。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條件“大於特定大偶數N”,利用這種方法得出的結論本質上有別於哥德巴赫猜想。目前最佳的結果是中國數學家陳景潤於1966年證明的,稱為陳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數都是一個質數與一個自然數之和,而後者最多僅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通常都簡稱這個結果為(1+2)。[編輯本段]進展在陳景潤之前,關於偶數可表示為s個質數的乘積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簡稱“s+t”問題)之進展情況如下:1920年,挪威的布爵證明了“9+9”。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證明了“7+7”。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證明了“6+6”。1937年,義大利的蕾西先後證明了“5+7”,“4+9”,“3+15”和“2+366”。1938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證明了“5+5”。1940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證明了“4+4”。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證明了“1+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數。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3+4”。1957年,中國的王元先後證明了“3+3”和“2+3”。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證明了“1+5”,中國的王元證明了“1+4”。1965年,蘇聯的布赫夕太勃和小維諾格拉多夫,及義大利的朋比利證明了“1+3”。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證明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