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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日葵7O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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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堆栗子
因為高喊著“人性倫理”反對“安樂死”的人從來沒有得過不死的絕症。我希望上天能讓所有反對安樂死的人都得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病,讓他們每天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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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平鴿Amy1877
人的出生和死亡,絶對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安樂死必竟不是自然現象。所謂 順天者昌 逆天者亡,大自然是有定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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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思索完善自我
應該是藥廠怕業務減少。醫院少了收入,國家少了稅收,人性方面的考量應該不是理由,更多的,是利益問題!大家可以想下,本來每個垂死老人或重疾患者選擇了安樂死,那三二十萬治療費醫院去哪弄,這個相關利益集團怎麼會答應同意安樂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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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圓夢3192
當人活的不如死時安樂死是最好的死法。不應想的太多。什麼倫理什麼道理在比活的比死更難受都是不合理的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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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日縱歌
因為難以徹底保證對“安樂”的定義。
安樂定義不清的直接結果是謀殺。
請問,什麼樣的情況適合安樂死?
你可能會說這個人生了重病,生不如死,那麼到什麼程度算生不如死呢?不生病能不能安樂死呢?哪些不生病的情況可以安樂死呢?問著問著你就會發現,這個界限太模糊了,你可以舉出例子,但你給不了精準的區分。
既然給不了精準的區分,那麼適用性就沒法確定,一種情況究竟算安樂死還是謀殺就沒法界定。
很多人倒是提到過讓行為人自己決定安樂死即可。
可問題是,這裡面又會引申出多少的倫理問題,正如不能將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簡單的一律定為死刑這樣。人販子拐賣兒童死刑,可殺人也才死刑啊,那麼拐賣孩子後,人販子還能給孩子活路嗎?
同樣,讓行為人自己簽署安樂死宣告,確實是有極大的合理性,但有沒有想過這麼一種情況,如果安樂死合法,那麼其他人可以利用這個政策,人為的給行為人制造痛苦,以至於行為人簽署同意想盡早一死了之。試問,能排除這種情況嗎?可這是謀殺啊。
定義不清,那就不能隨意的開啟潘朵拉,裡面有你預知不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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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ongsuixinyuan
很簡單,現有的人性都太過複雜,有時候,很難裁定,到底哪些是符合條件,哪些是故意謀殺的。
這種可怕的潘多拉盒子一旦開啟,裡面無窮無盡的慾望奔跑而出,是根本難以控制的。
所以,也許在以後,人的素質提升到了一個層次,這種法律也許會變得合法化了。
以前看過一個小說,就是說一對兄弟倆,都嫌棄自己老孃。老孃氣不過,就喝了農藥。結果,在醫院裡,他們就放棄了治療,假裝拉回老家,就偷偷把老孃拉到火葬場,打算直接把還有氣的老孃直接火化。
後來被火化場的人發現,報了警。他們兄弟倆驚慌失措,都暗暗祈禱老孃快死。老孃因為延誤了最佳治療期,就去世了。結果他們歡天喜地
後來,警察來調查,他們涉嫌謀殺。他們立刻就把責任推給了醫生。
各種人性,都讓人不忍直視。
所以,在當今社會,安樂死還是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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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節生薑張洪濤
對於一些深受疾病之苦,卻苦於無法治療的患者來說,“安樂死”可能是一種解脫。比如癌症末期患者,現代醫學已經遇到了極限,沒法提供有效的治療,癌症的病症可能已經累及很多器官,或者止痛藥對骨轉移的痛苦都無能為力了。
注意,這裡說的是癌症末期,不是晚期。很多人覺得癌症晚期就無藥可救了,這是不對的,因為現在醫學的進步,很多晚期的癌症,雖然不能治癒,但是可以完全控制症狀,患者可以長期以癌共存。比如說《我不是藥神》裡的慢粒白血病,只需要每天服兩粒藥,患者跟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沒啥區別。
對於無法進行有效治療的癌症患者,就是癌症末期。電腦宕機的時候,需要重啟,對於深受疾病之苦的患者,“安樂死”就是一個重啟鍵,如果有來生,希望是沒有那麼多痛苦的來生。
但是,怎麼樣判斷“安樂死”是否是最好的辦法?卻不容易!
因為疾病痛苦、經濟負擔的影響,很多人可能還沒有到末期,就感覺已經到了末期,甚至有的癌症患者只是早期,還有治癒的可能性,往往因為不具備醫學知識,誤以為已經是末期,對治療產生了絕望。
如果是患者自己實施安樂死,那對於這些錯誤判斷的患者,實質上就是因為絕望而產生的自殺,這是一個現代的社會不願意看到的。
如果安樂死由某些指定機構實施,那這些機構會不會因為誤判,擔上謀殺之嫌?
要想讓安樂死成為一種可操作的幫助患者的方式,需要首先有立法的支援,需要有嚴格的監管。雖然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安樂死”已經成為現實,但是,在中國,條件還不成熟。
安樂死,需要有一些契機來推動。我個人的觀點,安樂死這個詞都不合適,應該使用其他更能為這個這會接受的詞,比如說: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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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實行,鑑別都有很大的難度,對這件事的理解,接受,倫理道德也有很大的爭議。看看醫鬧,碰瓷,何況“人死不能復生”,“人命關天”,引起爭議,麻煩,矛盾,誰來擔責?要錢不要命,要命不要錢,打死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