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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桃ACE456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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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andy帶你觀世界
永住日本許可需要以下條件:
日本出入國管理以及難民認定法第22條規定,以下三點作為永駐資格稽核時的標準。
一.素行要件:
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二.獨立生計要件:
能夠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現有的資產以及技能能夠推斷出以後可以在日本進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三.國益要件:
必須能夠認定對日本所做出的貢獻(在永駐申請時,此點將作為重點稽核),具體稽核物件有以下4點:
1、原則上在日本連續10年以上(注1)獲得在留資格,並且其中有連續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注2)。
2、在日本沒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罰金等問題,履行合法的納稅義務。
3、在所有的在留資格期限中,必須擁有過最長期限的在留資格。(比如,入管法規定工作簽證的在留資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資格屬於最長的期限自個,所以在申請永駐的時候,必須有過曾經獲得過3年簽證的經歷)、從公眾的角度稽核,是否有危害社會的可能。
注1.關於[連續10年]的名詞解釋:
“所謂的[連續10年]並不是只通算10年,也就是說,一旦徹底回國之後,再辦理手續來日本的話,中間不再日本的時間不被計算在內。
但是在取得[再入國許可],臨時回國的情況下,是屬於連續10年範圍之內。需要注意的是1年、2年的長期回國,也有不被計算在內的情況出現”。
住2.關於[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的名詞解釋“[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其中的工作資格包括[投資經營][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的特定工作活動所擁有的在留資格。居住資格根據身份·地位不同,除[永住者]以外還包括[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另外,[留學][就學][研修][特定活動(技能實習)]等作為原則上來說不屬於工作範圍,因此不屬於工作資格。因此,加入曾經在日本擁有6年的[留學]資格進行留學,在畢業之後又擁有[技術]簽證在日本工作4年,合計在日本生活工作10年,但是由於工作時間沒有達到5年以上的標準,因此不能獲得永駐資格。”
補充原則:在屬於以下任意一點的情況下,可以緩和連續在日本10年的限制。
1、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以及特別永住者的配偶的情況,在結婚3年以上並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2、擁有[定住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3、被認定為難民的情況,被認定後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4、在外交、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被認定對日本有貢獻的人物,並且在日本工作生活5年以上。(關於對日本貢獻的規定,有明文規定,下次介紹)看到這裡是不是對永住的申請以及所需資格有了一定的瞭解呢?總結一點經驗,如果想在日本獲得永駐,如果不是在某個領域有著傑出的貢獻,要儘可能的多增加工作年數,留學時間不被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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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aBu
永住簽證不需要面試,和會不會日語沒有關係。
經手辦理的【永住者】簽證中,以與日本人結婚居多,永住者簽證下來後火速離婚的案例很多。大多數女性,選擇和日本人結婚,只是結婚不生孩子的情況下,婚後3-5年,根據本人及配偶的收入、納稅等情況,也可以申請下來永住。如果和日本人生了孩子,會更快取得永住者簽證。一般華人女性、南韓人女性,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永住權,雖然和日本人結婚了,但嘴裡還是一口一個“日本鬼子”的叫,她們也在隱忍,拿到拿到永住後解放自己,去做喜歡的行業。
透過自己的努力,取得簽證也有,上邊有位朋友介紹的,在日本居住滿十年、十年中工作要滿五年,說來說去,日本政府就是考察【申請人有沒有為國家做貢獻】對日本國家有貢獻、有利益,他們也願意給簽證。比如說,結婚生子、屬於對日本人口增加做貢獻(國籍最終選擇未定);工作簽證,納稅。
之前,只要父母是永住簽證的,孩子出生後也會直接給予永住簽證,但是近些年來,政府會考察父母的情況,包括收入、納稅情況,有無違法行為等綜合情況,決定是否直接給予孩子永住簽證。被否決的,給予【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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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救命稻草般的存在
只要你收入夠了,年限夠了沒有犯法記錄就OK。順便噴下跑題了的那些愛華人士,國外真的沒有國內好,請秉承炎黃子孫的一貫精神,不要出國旅遊,到別的國家丟華人的臉,永遠做個癩蛤蟆,不去接觸國外的任何事情,建議你們到中國外交部去抗議,禁止中國在海外開設大使館,也不要發護照,讓華人走出去看看,終有一天會實現民族自強,實現中國夢。如果沒那個能耐就閉嘴,我們國家的千百年來所繼承的包容性容不得井底之蛙糟踐,回到自己的殼裡面享受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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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會不會說日語沒直接關係 最快的方法 進家朋友公司 工資每年開千萬以上 拼命交稅 高等人才分數拼上80分 堅持一年 第二年申請高等人才 下來馬上申請永住 這是最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