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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水文章不染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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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間道路走到底999
筆名被別人佔用這現象少有發生,但也實實在在存在。早年我曾用自然風筆名發表過作品,但看看網路上自然風這個名字不只我一個。後來改用懶陽燦燦輝,有點精靈古怪,重名的自然就少了。再後來搜尋我本名,居然看到一千多個字條。世界之大,重名重姓是不可避免的。
筆名被別人佔用,最大的可能是別人也不知情,也是無辜的。因為著作權是個人財產、個人名譽,浸潤著個人心血與汗水,誰都不會想無端被佔用或撞衫。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只要做個友好溝通,就能較好解決比,如一方退出使用,或者發表個宣告,隊筆名做個特別界定,像大張偉、小張偉那樣,讀者很容易就把重名去分開來了。和平手段解決筆名重複問題。
另有一種是惡意佔用。惡意就是不懷好意,具有一定的攻擊性和功利性。所謂來者不善。假如溝通無果,就要認真採證,拿出有效證據,對搏公堂,釐清是非,維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這個一定要手腕硬,不可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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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澗裡
名字並不是商標,人人都可以用,筆名也是如此。假如你覺得自己的筆名非常好,我建議申請註冊個人商標。
現在很多投機取巧,無孔不入的人,壞心眼太多。
假如你是個名人,我建議你把名字也註冊一下,免得到了老了還要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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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劍南京
依知名度確定。
筆名的含義。筆名與著作權有關,其本身產東是姓名權。一般而言,普通人不能排除他人使用筆名的權利。如,你在網上取名一個“雪上飛”的筆名,不能禁止他人也用“雪上飛”發表作品。如果法律加以目標,筆名又好似商標權一樣,人們會紛紛惡意搶注。
筆名受法律保護的要點。但我們也不能一概認為筆名不受法律保護。某人長期使用該筆名,並被公眾所知悉,具有較高的聲譽,其筆名應當受法律保護。如,某人在美術作品中署名著名畫家的筆名並出售,可能要受到刑事追究。
因此,普通人使用筆名並沒有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只有普通人經過長期使用,並持續的發表作品,在全國或者某個領域有較高的聲譽時,方能依法禁止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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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飛貓飛貓飛貓
提煉了一下核心詞:“筆名被佔用”,佔用一詞,有先用和惡意使用兩種狀態,處理的方式也會不同。
咱們用筆名的心態,學學魯迅,他一生使用的筆名有180多個呢,“魯迅”只不過是他用得最多的而已。
如果是在網路上,按目前的情況來下,沒有哪個筆名,是非你用不可的。確切的講只有先用,不存在唯一性,也不存在惡意佔用。當然,各種平臺都能隨便註冊,也兼顧不過來,別人先註冊先用了,那你在這個平臺就無法用了。類似於現在那些商標搶注行為。
如果是我的筆名被人佔用,那我還真會相視一笑,自己再另外想一個,或者加一點字元區別一下就行了。因為我非著名人士,這個名字被人佔用,損害不了我什麼,我只是寫個小文章,在網路上和網友互動而已,穿了一件非真名的馬甲而已。
這個世界上,真名一模一樣的人也多了去了,更別說一個筆名。我覺得人家的筆名一樣,那就是和我想到一塊去了,那說明對方是一個和我意趣相同的人。
如果一定很介意這件事,那自己先反醒一下,是不是這名起得太大眾化了點?你能想到別人也能想到,憑啥你能用得,別人就用不得?要不然起一個小眾特別一點的筆名,這樣,別人在註冊的時候也不太可能會想起來用這種的,要不然早點在網站上註冊。
筆名,一個名字而已,讀者只買賬有知識增量的文章。名起得再與眾不同,文章一般般,還是沒有用的,讀者們心裡象明鏡一樣,大家還是認文章質量的,不會被你的筆名打動。
如果你已經在自媒體或紙媒領域頗有名氣了,筆名被佔用還是挺氣人的,這種情況下,要麼走法律途徑,要麼和對方協商。無外乎是被惡意佔用,也有可能人家真的是無心之舉,用了一個一樣的筆名。一般情況下,大家是不太會註冊一個已成名人士的筆名發表文章的,無心之舉的,商量一下,也是很好解決的,就怕是惡意佔用,那麼為了保護自己,就需要用維護自己的權利了。
捍衛自己權利。有人使用和你一模一樣的筆名,用於牟取名利,那就是惡意佔用,您應該用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註冊個人商標。當自己的筆名有比較大的權重,給你帶來利益的時候,記得及時去註冊一個個人商標,這樣,碰到被佔用,也可以訴諸法律渠道。
發表打假聲名。我們也經常可以看到名人們在網路上發表聲名打假。有些人心術不正,膽大的光明正大的直接用筆名,膽子小點的,走走擦邊球,蹭人家的流量。這種情況下,一定不能姑息這種人,堅決維護自己的權利。
視實際情況,該進該退,自己拿捏一下,對於惡意佔用,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絕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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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就佔了吧!名字只是一個程式碼,並不是天生就屬於自己的!再說,世界上沒有相同的兩片葉子,也就沒有相同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