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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言莫語

    你若是想為了孩子和彼此過下去的話,那這些你可能還要承受,當然你可以還回去,非常霸氣的那種,維護自身安全。

    你若是不想和對方過下去了,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看法院判決,即使孩子以後不歸你撫養,但是你依舊可以去看孩子,因為法院判決是允許看望孩子的。

  • 2 # 真實情感研究僧

    根據題主所說被婚內出軌,還被打,那你應該是一位體力孱弱的女性,而打你的人正是你的丈夫。因此判斷,你不但遭遇了背叛,還遭遇了家暴,還失去了接觸兒子的自由。

    根據你的情況,為了保障你的權益,我給你提幾條建議:

    一、做最後的挽回

    要做這一步,其實已沒有多大的必要,但是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的態度,還是再努力一下。先試著去挽回。你要找到你的丈夫,好好的談一談,為什麼會這樣,然後還能有沒有挽回的可能挽回的機會,如果是真的沒有的話,那麼你就做下一步準備。(估計也沒有挽回的可能)

    二、收集出軌證據

    既然婚姻已經沒有了挽回的可能,那麼你就要收集他出軌的證據,還有他打你的證據和對方可能轉移財產的證據。收集好這些證據之後,對你是非常有利的,這些包括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銀行流水記錄、開房記錄、監控影片等等,記住一定要收集好,並且妥善保管。

    三、被傷害時要報警

    假如再被打的時候一定要要報警,不能夠忍讓。報警了,一般警察同志到現場,都會把你們帶去派出所進行問話調查,對於你被打的情況進行一個判斷和評估,再對你的老公進行批評教育,如果他把你打傷了,受傷程度達到了輕微傷,他還會被拘留。同時警方現場的調查,筆錄等證據,還能在將來你訴訟離婚時,作為對你非常有利的證據。

    四、向法院訴訟離婚

    到時收集好證據之後,你就可以請專門的律師幫你寫訴狀,向法院提出離婚。因為你有他家暴和出軌的證據,他有錯在先,那麼你作為無過錯方,就可以在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方面的問題上佔據主動權,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提出財產分割的方案,也可以提出要兒子撫養權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都會把財產和孩子都判給你的,甚至會讓你那打人的老公淨身出戶。

    結論

    女人在婚姻裡不一定都過得很幸福,當你遭遇傷害的時候,一定要記住,用合法,合規的手段,正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要大膽地向家庭暴力勇敢說不!

  • 3 # 南橋布衣

    如題,你說你是被出軌,也就你並未出軌,而是你丈夫或誤會,或汙陷於你,他還為此打你,並不讓你看孩子,而你們現在還未離婚,

    首先,說人得有證據,他既然為此打你,必然是指向明確,也就是有明確的指向人,那你就應冷靜的梳理一下,你與那位男人之間,是否有不檢點,不恰當的關係,若無,那是否有引人誤會的行為,若無,那你就應考慮你丈夫為何要汙陷你,其動機何在,

    就你所訴的情況而言,你們之間的矛盾已經激化,你應不管他是誤會或汙陷你,你都應積極收集他家暴的證據,如他再向你動手,你可報警,以此鎖定證據,現在你是被出軌,唯一能給你提供實際幫助的,就是婦聯,你應向當地婦聯求助,如你丈夫是誤會於你,也好透過婦聯的幫助消除誤會,如是汙陷於你,你也可以透過她們的幫助,洗去你丈夫汙陷於你的不白之冤,還你清白,

    當事情在婦聯幫助下弄清真象後,如是誤會,而你丈夫在消除誤會後,也能認識自己的錯誤,你也應給他一次機會,畢竟你倆還有孩子,但如果不是誤會,而是汙陷,那就說明他早已不愛你了,並想透過對你的汙陷,達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你就應在婦聯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且注意收集他汙陷你,打你,不讓你看孩子的證據,這些在法庭上都會有用,

    當然,我也希望這只是一場誤會!

    順祝:一切安好!

  • 4 # 麻辣火星

    自作自受,自己惹得麻煩自己解決吧。結婚前幹嘛去了,為啥不玩夠了再結婚,結婚了有孩子了又想出去浪,有沒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

    不讓你看孩子是對的,孩子知道自己有這樣一個母親會怎麼想,當然兒不嫌母,長大以後他的人生觀愛情觀都會扭曲。

    我曾經透過別人介紹認識個女孩,介紹人就是她母親,我們住一個小區十幾年了,誰都知道這個母親年輕的時候放蕩不羈,老公上班的功夫,就能把男人領回家,老公夜班,男人就在家過夜,兄妹倆小的時候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但是長大了,能沒有影響麼,這女孩和我認識不到一個禮拜,我就發現她和一個40多歲有家庭的男人同居,每到晚上7點以後要麼不接電話,要麼關機,這還是我暗中調查發現的。

    當然這是個例,不一定所有孩子都會受父母影響。但是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師,難免會受到影響和暗示。

    所以,婚前無論怎麼玩怎麼浪,婚後都要注意收心了,沒準備好結婚就不要結,否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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