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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浪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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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萌二在此
房子如果全款付了,那就沒你什麼事了,房子如果還在還貸款,那你就不用擔心,因為你倆結婚後房子也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就是在結婚後,結婚後還的貸款也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不必擔心,至於房子掏裝修費用,這沒啥稀奇的,房子是你倆住的吧,如果是,你倆共同承擔是合情合理的,這沒啥好說的同志,你要是想不付出就摘現成的,這種好事太少了,知道為啥女生缺乏安全感嗎,那是因為男方付出的太多了,在婚姻裡,男方可以隨時走掉而不會損失什麼,因為他都做到了,而對於女的來說,你除了只付出了感情,剩下的物質啥都沒付出,懂吧,你能有安全感嗎?你要是一個經濟獨立,並且自己家裡或者自己買房,你還會覺得婚姻裡缺乏安全感嗎?所以說,同志,別幻想怎麼佔男方的便宜獲得安全感,男方也沒義務給你安全感,安全感全來源於你的經濟獨立,能自己養活自己,懂得面對生活的艱辛,而不是直接獲取勞動成果,尤其是不屬於你的情況下,婚姻是相互扶持的,不是一個帶一個,沒有法律規定男方必須要怎麼樣,要提供什麼樣的物質基礎,法律只規定了男女平等,相互扶持,你覺得平等上來說,你物質不平等,你的心裡平等了嗎,你有足夠的自信嗎,人窮不可怕,可怕的是窮的同時,還沒有骨氣,現在教育這麼發達,就是要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實現人格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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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ENlee
在這裡冒昧的問一句,你提出這個問題真正的想法是擔心以後萬一有個特殊情況(離婚)對於你自己付出的部分會不會付之東流,是否是這個原因。
如果考慮的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可以就最壞的結果來進行一個分析。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的規定,你的男朋友婚前全款買房了,登記的是他的名字,原則上產權是屬於男方的,但是如果裝修時裝修款是你們共同支付的,而且也因為裝修讓房產增值,那麼就裝修款和增值部分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不會全部算作是男方的婚前財產。男方要就一起裝修的款項和增值部分進行補償。所以完全不用擔心如果離婚將會失去一切。
上面是從法律角度來進行分析,接下來從現實生活的角度來談談想法。
首先你們都已經到了談結婚的階段,那麼說明你們的感情基礎相比於剛開始談戀愛的情侶來說是非常堅定的,至於房屋的產權和裝修的款項,屬於誰,由誰來承擔,都可以看作是你們從現在開始到今後幾十年的時間對於你們這個家庭的投入建設,都是你們要一起面對的問題,也是生活最本質的一面。既然是為了共同的家庭所付出的,那麼也沒有必要的太過在意,同心協力,把生活過好就行。
其次無論是安全感的建立,還是個人的患得患失,都是相互的。你的男朋友通過買房來讓你感到安定,那麼相對應的,作為夫妻雙方的另一方,也應該通過一定的方式來讓對方安定,彼此之間的均勢、互信、互助,才是你們感情長期穩定的一個基礎。
最後,我們在感情生活中並不是一路都甜甜蜜蜜,順風順水,往往存在著一些細節上的處理不足,但是生活本質上最終將回歸到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平凡上來,需要我們更多的享得了浪漫,耐得住平凡,所以建議還是迴歸平凡,少些天馬行空,與你男朋友一起把你們的生活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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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深留學少女
作為一個女生,我看了下樓下的回答,看到有說你算計,不獨立,算計別人的,覺得很生氣。
如果我是你,我也是不同意的。全款買房的話,等於這個資產是他的,不是你的,花錢去裝修別人的房子,本來就不合常理。
還看到說什麼裝修房子要參與感的,我要呵呵了。難道女生就應該花錢出力去為別人的房子賣力?有這時間精力,多去賺點錢不好麼?
而且看到你說不要彩禮,也覺得你不是一個貪錢的女生。
那就因為也要住婚房,還要付錢,這不就是交房租?
沒這個事兒。
女生嫁去了男方家裡,等男方父母老了可是要要照顧的,自己的親爹親媽都不一定能照顧到卻要照顧別人的爸媽,萬一男方父母生病了可是要出錢治病的,這錢可是兩個夫妻一起攢的。
一套房子怎麼了?出個裝修錢怎麼了?說白了,這是男人的長線投資,不然靠男人一個人,等到他的父母年紀大了,他一個人醫院辦公室兩處跑,能忙的過來?
這不是安全感問題,而是對個人財產的守護問題。是你自己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就沒有送給別人的道理。你現在享受了男方裝修好的房子,享受了暫時的舒服,以後也是還回去的。等他父母老了,你做飯,洗衣服,忙裡忙外也是付出,難道不值那點點裝修款?
要是男的斤斤計較,算計姑娘們辛苦攢的錢,還算什麼男人?多看看自己付出了什麼吧,還天天覺得別人白住了房子?想想也是好笑。
別說姑娘婚前沒有付出,以後生孩子照顧娃,照顧老人,男人能做什麼?能怎麼一起參與?
女人的付出在別的地方,不在這點裝修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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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晞LuXI
題主姑娘挺可愛的,看你寫的覺得你年紀不是很大,應該在金錢方面沒有過太大的困難,家境應該是不錯的。
目前的情況也很明白,一點兒不復雜:
他家全款買房。你沒要求加名。男朋友希望你分擔裝修。你清楚這房子婚前全款跟你沒有關係。在此就想提醒姑娘一句:
結婚跟戀愛是兩碼事。很多人談戀愛時候談的好好的,到結婚之前突然就談崩了,這樣的情況很多。特別因為房子問題,現在社會的房子已經不只是一個住處,它是一個大額的不動產,可能是一家人省吃儉用一輩子才能存下的不動產。
可想而知,如果房子問題不明確,可能一家子都很久不能安生。
而新婚姻法明晰了婚前財產所有權,也是因為房子真的太貴了,一個鬧不好就是傾家蕩產。
題主姑娘,這是一個涉及一生幸福的問題,嚴重程度不亞於結婚選沒選對人。所以在這上面用點兒心,付出點兒精力不虧。
女性在婚姻中確實更有可能是吃虧的一方。女效能頂半邊天很久了,但是在婚姻中,由於女性生育價值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消退,並且生育會給職業生涯帶來必然的影響,進入婚姻對女性來說面臨的損失是可見的,但是人心會不會變,是不可預見的。
所以很多女性在結婚前會要求房本加名字,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我看來,別人父母半輩子奮鬥一套房子,幾百萬,你就結個婚,就分去一半,這顯然並不合理。
男性什麼情況下會願意房本加名。第一,非常信任老婆,非常愛老婆。
第二,老婆某方面價值抵過了房子的價值。如美貌、智慧、情商、資源等。
之前遇到一個男生30歲,娶個老婆23歲,年輕貌美,怕老婆跑了,急火火加名字娶回來。
第三,兩人共同奮鬥,共同儲蓄,願意加名。
由於女性的生育特性,可以有一定的特權。女性在婚前還是可以向男方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這是為了兩個人將來穩定的婚姻關係,婚前提出,總好過婚後矛盾。
這不是做生意,結婚不能全靠愛,更不能被道德綁架,還是那句話,醜話說在前面,買保險不還盼著一輩子用不到嗎?合理規劃房子權利,但是也希望一輩子不用分開。
目前你們的情況,還可以有以下這些選擇:
1.協商以略低於當前的市值房價估算男友的房子,然後把裝修費算成比例,再加上一部分(你家可以承擔的部分),給男方裝修用,然後按比例在對方房本加你的名字。
比如男方房子市值480萬,裝修需要50萬,你一共給220.230萬,用於裝修,剩下的錢交給他父母,房本加你的名字,產權55開。就當你投資房產了。這樣你們的婚姻也能更穩固。將來房子升值、貶值,都是共同承擔的。
這件事一定好好溝通,不要慪氣,因為如果你沒有婚前財產,房本上還沒有你的名字,將來對你來說是真的非常不利。
你可以說,這個大房子上加了你的名字,如果男方父母覺得不合適,可以用你給的200萬,再投資一套小房子,這樣不是還多了一種投資的渠道。將來還有升值的空間,比現在所有的錢死守著這個大房子要合適。
2.如果對方不同意加名字,建議你登記之前一定要自購一套房產,不為了別的,如果你結婚以後,想自己投資,算婚後財產,而且算二套,不能享受首套的好處。限購的地區你甚至都不能再投資了。
目前看來,房子仍是最保值可靠的不動產沒有之一。
3.如果你自購房產了,裝修費用怎麼辦?
裝修費這事是十個人有十一個看法,因為明明白白的事實就是,如果女方出錢裝修了,離婚的話,女方是一毛錢也得不到的。房子跟你也沒關係。這就看你對你們雙方感情信任程度了。我覺得一個男生,如果真心相愛,不會提出這麼奇怪的要求。因為畢竟他自己心裡也很明白,房子全款,沒你的事兒。你出了裝修,你這錢就是白出了。他不加名字,至少也該把裝修費也出了,不要讓你沒房子還賠裝修費。
作為女生這方面,其實裝修以後你也會住,你也會享受那個房子,計較裝修費是不太合適。但是作為男生,為自己喜歡的女生沒有多考慮一分鐘。我覺得有一點兒過分。
男生在婚前其實應該給予女生足夠的安全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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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歷史深度揭祕
絕大多數女生並不是為了分房子而結婚吧?畢竟這種賺錢方法成本高、風險大,而且週期長。個別的有可能會有。可萬一將來分手了,對於這個自己精心打理、付出全部的家,怎麼就說沒了就沒了?什麼也不剩?對女性而言太不公平。
你表面大方,實際你也不吃虧,吃虧的是你老婆。婚後買房即使寫你老婆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寫字據,婚後買的房子屬於你媳婦獨有。婚前買的房子裝修錢等於你老婆倒貼給你了。
人家全款買房可能已經有點壓力了,裝修你願意並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出資,如果不願意可以選擇不出,如果要結婚感情基礎好這些不要太計較,還沒有結果就考慮離婚以後的問題,這個婚姻能有穩定性嗎?
現實生活中,就有不少例子,女方出裝修、家電、傢俱、車子,到後面離婚了,女方什麼都沒有,這不是計較的問題,真的很現實,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幹,最好商量著來辦,大家都相互給一定的安全感,女方不能老想著佔男方的便宜,男方也不能防賊一樣防這女方,當然女方也要有自己的分寸,不要一心貪戀男方的財物,相互體諒相互尊重,以後才好長久相處。
再說了,男的買房,女的也承諾結婚買車,不要彩禮,那麼只要他們結婚,可以說是門當戶對的啊。但是結婚後,我有個朋友,她朋友就是被騙了裝修費,最後呢?婚沒結成,錢喂狗了。因為她的錢轉給男方,卻沒有證據證明用於裝修,戀愛期間的花費是她心甘情願的,找誰去?哭去。任何一個決定都有一定的未知性, 更何況婚姻這種關係到一生的決定 ,如果患得患失只能造成婚姻關係的不穩定 ,與其婚後擔驚受怕還不如一個人過 ,如果真的擔心財產方面的損失可以考慮婚後出 ,畢竟婚後支出應該可以算共同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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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瑪瑪陽
男方買的房子,希望女方一起出錢裝修做婚房,個人覺得這不是一個好主意。女主也說了,不是不想出錢,而是不希望男朋友提這樣的要求,有網友說女方沒有安全感,才不情願出這個裝修款。
這個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每個人的心理預期和經濟承受能力不同,導致對待同一問題的處理結果必然有差異。第一、女主對男朋友有充足的信任感,且自身經濟實力承擔這部分費用對生活質量不造成影響,那麼女主為未來計,大概率會同意共同裝修,因為自己出錢了,對裝修的規劃發表意見就有充足的底氣,能裝修成自己滿意的婚房,相信對未來婚姻生活也是有好處的,何樂而不為呢?
第二、女主對男朋友有充足的信任感,但如果承擔這部分費用,會降低生活質量,那麼女主可能會產生對未來的不確定感,進而也影響到對戀愛對將來婚姻的疑慮,為了感情可能會出這部分錢,但心裡也埋下了對男朋友的些許埋怨,進而影響以後的婚姻生活。
第三、女主對男朋友感情尚可,但對未來是否能走進婚姻,或者婚後生活如何都沒有足夠自信,這時提共同裝修的要求,等同給女方出了一道難解數學題,不管女主經濟實力如何,這題答不答的出來都是非常燒腦。
第二、可以對男朋友說出你的顧慮,請他理解你的心情。在你力之能及的範圍內出一部分線,而不是均分,這樣的話,你可以多買些結婚用品。
如果男朋友對你的愛是在瞭解你的基礎上才建立的,一定會體諒你的,相信這個問題會圓滿解決。不然,不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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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人北行
說說我的經驗之談吧!除非相親或者閃婚,兩人人從戀愛走進婚姻少則三兩年,多則七八年!人品怎樣,感情怎樣,不合適,認不清,一般不會走進婚姻的!因為如果不夠愛,婚姻裡的雞毛蒜皮和人情世故會讓人慾哭無淚!
我和我老公,1999年國慶大閱兵時相戀,2007年走進婚姻,08年要的孩子,結婚前經歷八年抗戰,別的情侶紛紛分手,我們好不容易走進婚姻!現在也挺過七年之癢,進入相安無事的中年,所以婚姻的長久講得是人品和感情!
人品不好,感情不深都會遲早散場!
我們結婚時,純粹裸婚,除了倆人有工作,沒車沒房!孩子出生還住在出租屋裡,去哪裡劃分婚前財產?
後來買房買車,因為我有北京常住人口身份,所以全是我的名!後來換房名字還是我的,車放在老公名下,也讓他有一個安全感!
所以說,人品好,感情深,婚姻裡沒有什麼二心,房子車子在誰的名下都無所謂!因為愛你的人肯定不會讓你吃虧!人品好的人也做不出虧心事來!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知根知底,看好人品和感情深篤才走進去的!很多人是通過相親閃婚的!
我有一同學,跟大學男友分開後,同事介紹了本地人。她光看人沒看上,人比她大幾歲,雖然個夠高,但是工作多年後離剛出校門的大學生審美很遠,當時沒有馬上點頭!
媒人一看沒相中人,也不懊惱,而是委婉地說說男方家離相親地點不遠,上去喝喝水,解解乏!
我同學也沒多想,就跟著去了。一看房子100多平的大三居,男方父母全款買的,男方自己工資裝修好了。媒人說如果同意房子還可以加上女方的名!
我同學對房子相當滿意,所以也沒排斥交往。半年後倆人就領證結婚了!當然我同學沒有要求男方加自己名,這點操守還是有的!
他們屬於先結婚後戀愛的典型,現在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後來他老公還一直支援她辭職考博,四年才拿下博士文憑!這些年全憑她老公養家,她的博士補助只夠自己花。不過現在也很好,終於去了大學任教,圓了她的學術研究夢!
有時,房子車子加不加名並不能帶來安全感,好的婚姻需要雙方的勢均力敵,誰離開了誰都能獨立成林!當然,更需要愛和包容,相互支援,才能長久!斤斤計較在錢財裡,這是交易不是婚姻!加不加名,出不出錢,怎麼出錢,與其說留心眼,不如說是否有能力!不出錢,也有信心經營好婚姻!願意出錢,也有一分不拿回來獨自生活的勇氣!
所以,無論男方還是女方,獨立才是關鍵,只有不依附才能有底氣! -
9 # 南瓜先生90
安全感都是自己給的,別人給的安全感都是空中閣樓。安全感太低的人不適合婚姻。因為無法做到全心全意的付出,自然無法得到對方百分百的愛。平時的忸怩,計較,患得患失會不斷破壞兩人之間感情的融合度。我跟物件一起付首付買房,雖然首付出了一大半,但房產權益只寫兩成也無所謂。因為我相信自己的判斷,相信自己的另一半。有風險才有收益,所謂捨不得鞋子套不住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冒最大的風險,得最大的愛。
如果不想付出太多,也不想冒風險去先踏出這一步,遲早要玩完。兩人結婚就是經濟命運共同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要寄希望一段婚姻能給自己帶來太多的東西,婚姻只是一種生活方式,自己要有一個人也能活得幸福的能力。結婚之前要全方位的瞭解對方,像人品,家庭關係,工作,價值觀這些,也要了解自己,去判斷兩人的契合度。一旦踏入婚姻,就要有捨我其誰一條道走到黑的魄力和勇氣。如果總是抱著那種別人可能會迫害自己,離婚後我能分到多少錢,自己又多付出了多少這種心態。建議還是不要踏入婚姻了,害人害己,婚姻生活大概率也不會太幸福,一個人過反而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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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松魚鱖兔
我和你情況差不多,不過我是男方,而且我和我老婆也已經結婚了。房子是我家自己買的,裝修費是我自己來的,但是,裝修過程基本是兩個人一起完成的,抽雙休日有空的時候。
我大學時雖然是化學專業的,但是和叔叔學過兩年電工,裝修的接電和裝燈基本是自己完成的。
然後,因為是二手房,不需要大動,而正好初中同學家裡是地板和油漆的,我們關係也一直比較好,就找他爸爸,請他幫個忙,找人修繕了一下地板,然後牆面剷掉重新做了個噴塗。
最後,這次裝修買家電,燈具,刷漆之類零零碎碎加一起,才四萬多點。但是我想說的是,裝修花了多少錢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整個裝修過程是我倆一起參與的,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這麼看重錢。買房子要你們花錢了嗎?你們有能力為買房貢獻力量嗎?你們的父母既然有能力給你們買房,幫你們操辦婚姻,那麼你們需要想的應該是如何儘自己最大努力給他們減負,一個裝修而已,才多少錢?相比你們一輩子能賺的錢來說不過九牛一毛吧。如果目前經濟實力確實不夠的話,可以做個裝修貸,我之前確實有研究過這個。。。我當時打算一個人承擔整個裝修的時候,我是想的,我既然愛她,索性承擔所有,而她也沒有讓我失望,我是雙休,而她週末單休,但她能每個週六都請假和我一起忙裝修,一個女孩子本來沒多大力氣,偏偏因為裝修練就了一身“武藝”送你一句話,兩個人過日子是互為依靠,多為對方考慮,而不是像做生意一樣,在一點小事情上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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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尋常人家53728838
可以付,但必須註明你與他各付的裝修錢與他購該房全款的各自金額數或佔比數,並有正規票據或經過公證處公證的書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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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盛開的時間自己定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不寫女方的名字很正常,畢竟是婚前財產,跟感情好不好沒關係。但是希望女孩一起付裝修錢,這個就想多了,提都不要提。結婚時,雙方共同添置一些生活用品包括大件物品這是應該的,女孩也說了,不要彩禮還買車,已經夠意思了。畢竟結婚後,女孩要為這個家付出的會有很多很多,再加上現在婚姻的太脆弱了,隨時都有解體的可能,所以女孩不想出裝修錢也很正常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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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個人覺得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你愛他,有錢的話可以一起出這筆裝修費,that"s ok. But, 你既然提出這個問題了,說明你內心是有顧慮的。
那既然是顧慮,你想的要麼出錢裝修要加名,要麼不出裝修費。
我想說的是,這完全是出自於個人意願的問題,情感與現實的對抗。不管你出不出掏不掏這筆裝修錢,這裝修費都是出自你們夫妻共同存款的,因為你結婚了啊,這筆錢是從家庭腰包裡出的呀,兩個人的錢會算的很清楚嗎?
所以,不管你個人出不出這筆裝修費,這筆錢還是間接來自夫妻共同資金的,可以理解吧?
既然反正裝修錢都是來自夫妻腰包,我就建議你,聰明點,說願意分擔這筆裝修費(反正都結婚了),你住得也有底氣,也可以提裝修意見,男方也容易接受一點,這樣就和平很多。
補充一點,如果你們婚前沒對各自所持的財產進行公證,分得一清二楚。那其實,這個房子還是有你的份額的,儘管只寫了他的名字,房子在你們結婚期間的增值部分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就算離婚了,房子也有你的份。
另外,既然你出了裝修錢,你也可以選擇做個財產協議或公證,註明你裝修的錢。但這樣有點傷感情。
所以,綜上,我還是建議可以考慮加裝修費,為了自己,也為了和睦。
他小心眼,你就寬容一點,畢竟你剛結婚,以後還有許多年一起過,還有很多事要一起經歷。
祝你生活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