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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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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戈話事
清朝所稱之“員外”,實際是官制中的員外郎之簡稱。
按照清朝官制,員外郎屬於司官,為郎中之助。以現時的官職比較,就相當於國家部門的副司長或省裡的副廳長,與地級市的副市長平衡。
員外郎之官職,最早可追溯到三國時期的魏末的“員外散騎常侍”,晉後此官職稱“員外散騎侍郎”,屬於皇帝的近侍官,比較高貴。從隋朝開始,正式在尚書省設定員外郎,其24司每司均配置一名員外郎。從此,員外郎作為司之副成為各朝慣例。所不同的是編員逐漸增多。到清朝,每司一般都置若干員外郎,而多者一司有過十名員外郎。
員外郎的品秩,在唐朝時期曾跌至低點,為正六品。清朝員外郎之品秩沿明制,為從五品。
清朝沿襲前朝之稱謂習慣,將員外郎簡稱為員外。
滿清期間,為何很多員外腰纏萬貫?這是因為清朝的官制除了正常的“例官”外,還有“捐官”,就是清朝捐納制度下的“買來之官”。
捐納制度究竟是一種什麼制度?簡單明瞭地說,就是賣官制度。當然,清朝的捐納制度不止於賣官,還有“賣學”(學位、功名)、“賣勳”(封、銜)、“賣秩”(品級)等等。此為另之話題。
其實,捐納制度自古就有。《史記》記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秦代的捐納制度已成雛形,漢代則達到了制度化。清朝之捐納制度,始於順冶,善於康乾,興於嘉道,濫於鹹同,終於宣統。清朝間隨著時勢之推移,其捐納狀況愈演愈烈,成為朝廷財政不得不依賴的“支柱產業”。
康乾時期,捐納制度相對嚴謹。捐納之官大多可補缺。所謂補缺,就是到崗任職。乾隆時期捐納分“暫行”和“現行”。暫行亦稱大捐,是指遇事定期所辦之捐納。現行亦稱常例捐,是指常年辦之捐納。捐納明碼標價。如乾隆三十九年,捐納價為:郎中,銀9600兩。主事,銀4620兩。道員,銀16400兩。知府,銀13300兩。同知,銀6820兩。知縣,4620兩。縣丞,980兩。這種標價方式,一直維持到清末。而到了清朝後期,捐納大多有職無缺。其之捐納已不是幫補財政問題,而是成了財歇之舉、貪腐之舉、虛榮之舉。很多有錢人為了在社會上有顯赫的地位,爭相捐納。這成為空前絕後的清朝慣常現象。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清朝捐納之官種種,為什麼“員外”格外令人印象深刻?
首先,員外郎之官,屬於清朝捐納之高層官員,特別榮耀。而有本事捐納為員外郎的,必定是腰纏萬貫、威名遠揚之富豪。
其次,對於清朝地方官來說,分府、州、縣三級,知府為從四品,知州為從五品,知縣為正七品。而“員外”品秩為從五品,在知縣之上、知府之下,與顯官知州能平起平坐。因此,捐納之“員外”能雄霸一方,特別顯赫。
正是因為有了清朝的捐納制度,才會常常出現清朝的“員外”腰纏萬貫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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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在遙遠的天邊
我的理解:員外除了大家談到的是朝庭編外閒官和靠金錢買的官員外,應有另外一方面因素:一般員外都是年長男性。從中國封建朝代看,官員任職到一定年齡,大都要解甲歸田回原籍"退休",或歸隱,過起與世無爭生活,安享晚年。當然其家庭條件一般衣食無憂,也有的是過著錦衣玉食的富貴生活。我們從各個歷史階段的文書方面描述員外狀況概莫如是。所以,我認為員外大都為退休朝庭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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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員外,有兩個意思。原來的意思是正員以外的官員,正員就是一般是正式編制內的人員,而員外就是正式編制內以外的人員,也就是員外郎。
員外郎就是員外、外郎,又通稱之為副郎。在明清時期員外郎為從五品。從隋朝到清朝,六部郎中之下設有員外郎,是郎中助理。
那為什麼員外能“腰纏萬貫”呢?
員外之所以能腰纏萬貫,是因為員外後來多指是地主豪紳。因為從明朝以後,員外郎就基本成了一個閒職,已經和透過科舉進入仕途不在有關係,而相反的員外郎是捐買的。
只要有錢,又捨得花錢,就可以捐買一個員外來做。這些有錢人捐買了員外官職後,他還是富豪有錢人,所以員外也就和錢有了很大的關係。
明朝以後得員外基本已經是閒職,不是透過科舉考試取得的,只要有錢,不管是地主還是商人,都可以捐買一個員外。這些地主、商人很有錢,雖然花了一筆錢捐買了一個員外,那時他們不僅是員外,而且他們還是有錢人。所以員外能腰纏萬貫。
比如清朝的著名大臣李衛,他就是捐資而為員外郎。李衛雖然不是透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的,但之後他入朝為官,經歷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特別是雍正對李衛非常器重。李衛曾做過戶部郎中、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直隸總督等。
李衛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做到總督而成了封疆大吏一品大員,只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他的升職速度也是很快的。後李衛在乾隆時期去世,他去世後,諡號位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