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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劉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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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eet者
離開對方,如果沒有感情了還在一起只會讓兩個人見面更加尷尬,而且讓他們過得更加辛苦,所以還是離開對方是最好的選擇,做普通的朋友也好啊!!! 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說法.自己的未來的幸福還是自己掌握啊!!! 我勸這個人還是三思而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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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卿菁
你好!你們為什麼上法庭?
為了離婚的事嗎?感覺這個問題缺少主語。
不知道為了什麼事上的法庭。我想可能是因為離婚的事情。
因為其中一方死活不同意離婚?或者因為孩子?或者因為財產?不然離婚也不用搞的這麼轟轟烈烈的。
如果因為孩子的扶養權而上的法庭,我覺得你們雙方要是有感情基礎,還是有破鏡重圓的希望的,因為之前都是為了孩子,是為了給孩子更多的愛為初衷才上的法庭。
如果你們是為了分割財產上的法庭,這個因素下,也沒必要複合了。
先不說感情有沒有決裂到什麼程度,就憑為了爭奪財產臉都撕破成這樣,還有必要複合嗎?
如果是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才上的法庭,現在非要離婚的那一方後悔了,想反悔,這就要看另一方現在的心還在不在你身上了,你為了離婚都不惜法庭上見,估計這個舉動會很傷對方的心。
以上是我對你這個問題的分析。
有很多離婚夫妻破鏡重圓例子,希望你的願望能夠成真,重溫你們最初的幸福,永遠不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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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匡者
兩個人上過法庭,就要看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非原則性問題,彼此還深愛,還是可以在一起生活的。如果是不可調和的糾紛,矛盾才上的法庭,那就沒有必要一起互相折磨,分開才是最好的辦法。
第一,看看你們兩個的上法庭是為什麼?是因為家庭矛盾還是離婚訴訟。家庭矛盾的話都有一定的起因,經過法庭的調節可以緩和,甚至都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有改正的決心,可以繼續生活,畢竟寧拆三座廟,不毀一樁婚。
第二,離婚訴訟的話,說明各自已經心灰意冷,鬧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離婚失敗也很難繼續一起生活,心裡隔閡很難消除,除非雙方有意退讓。
第三,繼續生活能避免帶給孩子身心上的傷害,減少父母的擔憂。分開生活等於兩個家庭分崩離析,造成親人的不和諧。
這完全取決於兩個人的態度,如果有意繼續生活下去,其他都不是問題,如果無意留戀,強求不如放手,各自重新追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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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北小冷風
兩個人上過法庭,只能證明兩個人之間曾經出現過矛盾。當兩個人重歸於好,彼此重新建立起感情和信任時候,還是可以在一起的。人不可能一輩子不犯錯誤,難得的是犯錯後及時改正,得到對方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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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靜淨敬境
古代有句話這樣評價男人,叫浪子回頭金不換。夫妻之間多少次的吵鬧打架,除了男性在社會中遇到事情總是不夠沉穩,容易衝動,不夠成熟。還有女性的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最重要的是後面一句近則不遜,遠則怨,對女人好一點女人就容易得寸進尺,疏遠一點就容易埋怨。
如果遇到了一個男人願意回頭,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因為他願意回頭再找你,那一定是骨子裡這輩子中,和你的回憶最深刻,對你的愛最深刻。
如果遇到了一個女性還對你有感情,那也要好好珍惜,因為這個女人這輩子只有你,不論她以前多麼的任性。
一夜夫妻百日恩,人生苦短,生死相依是需要經歷無窮的磨難,才能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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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君子蘭ycy
這個要看情況而定,到法院是由於一方起訴,一方不離的原因而去的。如果判決書沒下來,還是可以住在一起的。即使判決書下來了,你們兩人都願意住一起,又沒人管。
記得我與前夫第一次離婚時,當時孩子小才4歲,我單位下崗把孩子判給他,判決還沒拿,把孩子帶到他住地時,小孩
怎麼也不跟她。朝我孃家住的地方邊跑邊哭,街上知情的大媽們都掉淚,我心如刀絞。後來在大家的勸說下,看在子女的份上又和好了。沒去法院拿離婚證,住在了一起。
我要告訴你的是,如果真正沒有感情長痛不如短痛,離了就離得乾淨,別拖拖拉拉。早點尋找自己的幸福,道不同不相為謀。我與前夫幾年後還是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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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飛哥品人生
題主的問題,我想可能是,曾經你們可能婚姻中遇到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最後鬧到了法庭,最終你們離了婚!可離婚後,經過時間的推移,或許你倆現在都還單身!藕斷絲連,兩個人還想在一起,但心裡又很矛盾!在一起吧!曾經你們鬧的不可開交!不在一起吧!似乎你們還分不開!其實,過去的就是已經過去了,如果你們倆個經歷了婚姻坎坷之後,兩個人從內心都想明白了,還想繼續在一起,那為什麼不在一起呢?不要去在意別人對你們的看法,自己過的幸福才是真的!
回覆列表
你好!
上過法庭是什麼意思?是已經起訴離婚了,上了法庭,但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如果是這樣,那就看六個月以後,提出離婚的一方是否再起訴。如果再次起訴,和好的可能應該較小。除非出現了使得堅決要求離婚的一方不能離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