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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王情感熱線

    每個人離婚都是有不同的原因,世間中千百段失敗的婚姻,過程不同,結果一樣罷了。所有離婚的人最後都是因為有一方不再愛了,或者是雙方都不再愛了,才會有如此的結果。

    離婚的理由千奇百怪,有的是因為一方出軌,有的是因為性格不合,有的是因為家庭的原因等等一系列的理由。但其實這些所有的理由都是表面現象而已,只不過是因為不愛了,想解脫這段婚姻,給自己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罷了。如果不愛了,任何事情都會成為你們離婚的理由。只不過大多數人由於臉面的問題,不願意承認是因為不愛離婚的,而是去隨便找一個高大上的理由而已。

    在夫妻的婚姻生活中,難免會出現時間長了以後,愛情不再難麼熱烈的存在,但是我們其實大多數的愛情都轉變成了親情。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很多年,就算彼此是石頭,也會被對方給捂熱了。所以,在婚姻中,不要夫妻一吵架就把離婚掛在嘴邊,那樣只會把你們的婚姻推向危險的邊緣。兩個人在一起,要多包容對方,時刻關心對方,要給對方更多的寬容和理解。

  • 2 # 煙雨玲瓏

    每個人離婚都有理由,不像結婚,結婚的目的很單一。常見的無非就這幾種:背叛、性格不合,家庭不睦…而離婚在中國仍然讓人覺得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所以離婚的雙方都會找出有利於維護自己形象的理由來面對周圍的人。出軌的理由-我們早就沒感情了,和出軌物件是真愛,再拿對方和出軌物件作一番對比,這種理由最無恥,人比人氣死人,難道遇到更好的就拋家棄子。性格不合主要發生在年輕人身上,性格不成熟,生活中經常有摩擦,而雙方又不能自控,越演越烈就會離婚。最可惜的就是最後一種,家庭不睦,一般不是因為夫妻雙方的原因,比如:婆媳不合、媳婦和小姑子矛盾等,而作為家庭核心的另一方無法調和這種矛盾,久而久之也會離婚。離婚無論是哪一種原因都是不幸的,尤其有孩子的夫妻。既然能走到一起,說明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相互包容理解剋制,遮蔽周圍的異性誘惑以及他人干擾,婚姻總能延續,豈能輕言放棄!

  • 3 # 雪藍花

    不管什麼原因,既然選擇離婚,那就是不想過了,或者過不下去了。

    不想過,過不下去的理由有很多,大致歸納一下,不外乎以下情況:

    1、不能同步的婚姻

    有很多家庭,在生了孩子後,考慮到孩子撫育的問題,一方會從工作撤退到家庭中,另一方繼續在職場拼殺。這樣的結果是,一方各方面有大的提升,獨擋一面,另一方固步自封,原地踏步。

    前進的一方如果不願意等落下的一方,就會產生矛盾,嫌棄對方,久而久之,演變成家庭矛盾。落後的一方付出一樣多,得不到回報,還要被嫌棄,心理落差會使矛盾越演愈烈,最終散夥離場。

    2、婚外情

    人是感情動物,當婚姻內的情感滿足不了個人慾望,他會在婚姻外尋找以此來彌補。有些人有很強的控制力,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他很理性,只要滿足個人感情寄託即可。有的人禁不住誘惑,犯下不可回頭的錯。有的人為了家庭,勉強維持,有的人,眼裡容不得沙子。

    大部分婚外情是直接導致了離婚的結果。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已經成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成為無法維繫夫妻關係的根本原因。

    3、經濟問題

    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再好的感情,沒有面包是維持不了。有情飲水是喝不飽的。

    現在生活壓力大,樣樣需要錢,沒有錢什麼都做不了,什麼都無從談起。哪怕你們海誓山盟都抵不過溫暖的麵包。沒錢或缺錢常常會引起人們持續性的焦慮,相互責備對方,加劇夫妻之間的矛盾,引起婚姻的破裂。

    因失業帶來的經濟危機對婚姻的破壞力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象。

    4、一方不盡責任和義務

    男女雙方一旦締結成家庭,對家庭都有應盡責任和義務。

    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願意承擔家庭責任和義務,如生活費、子女撫養教育、或者家務等,久而久之,雙方會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最終分手。

    跟一個沒有責任和義務的人生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沒人願意無緣由的去消耗自己的人生。

    另外還有家庭暴力,婆媳關係等等的原因。

    不管是什麼原因,解決辦法只有一個。逼自己優秀,因為只要變優秀了,所有事才會跟著好起來,別整天奢望會遇見什麼對的人,因為就算遇見了也抓不住,你優秀了,自然有對的人與你並肩。

  • 4 # 涴卿

    感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 我覺得吧主要是這幾個因素 一、小2口的問題: 1.婚前、婚後反差較大,雙方難以溝通,無法共同繼續生活。 2.子女教育問題,因為2個人教育方式方法不一樣。 3.夫妻性生活不和諧, 二、外在因素 1.婆媳關係難以調和,影響夫妻感情健康發展。 2.遇到更好的人,或者其中一方出軌了 婚姻是2個人共同經營的,能走在一起真的不容易,好好珍惜,就算最後沒有白頭偕老,也好聚好散。 最終的理由是,過不下去了,無法遷就,沒有信任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就想有個人愛我,感覺隨便是誰都可以,這個想法是不是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