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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與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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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理講師初雪
我認為教師需要“懲戒權”。
一、沒有懲戒權的教育,到底傷了誰?
1.傷了學生。
老師沒有了懲戒權,首先傷的就是學生。試想一下,假如老師出於好心嚴格管理學生,使用了一些懲戒手段,學生家長卻以“護犢子”的態度第一時間衝到學校鬧事,最終老師因為管理這個學生而受到了不該有的“懲罰”,更有甚者,還要給行為不當的學生道歉或者賠償,那下一次,誰還敢再管這個學生?教師不敢懲戒,首先傷的就是學生。家長對老師的態度,直接決定著老師對孩子的態度。
2.傷了學校。
近年來,已經有太多的老師因為懲戒違反紀律學生而被處罰、被警告,有的還受到家長的圍攻、辱罵和傷害等;情況更嚴重的,有的老師還被學生殘忍殺害,丟了身家性命。這樣做的後果,只能讓那些責任心強、對學生嚴格要求的老師銳氣大傷,不敢放開手腳去管教學生;最終結果是學校的文化氛圍受到重創,大家都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工作,即使是學生犯了錯,也不聞不問。
3.傷了整個教育行業。
教師缺乏懲戒權的後果,還會傷了教師行業的整體形象。從古至今,一說起“老師”這個詞,一股尊重感油然而生;有句古語說,“國將興,必重師而重傅”。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老師卻成了“高危行業”——學生搗亂,不敢管,怕被家長告、怕被學校罰,更怕因此丟了性命……
學生無視老師,家長助紂為虐的結果,必然會導致孩子無視規則、無視師道尊嚴,會讓孩子學壞。最終,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民族,人們也會因為害怕承擔不該承擔的風險而離開教師行業,如果真的這樣,這將是整個國家和民族的悲哀。
二、老師到底該不該有懲戒權?
“跪著的教師教不出站著的學生”,師道尊嚴,從來都是由一身傲骨撐起的不屈脊樑。“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老師不僅要“言傳”,教給學生知識;更要“身教”,教給學生做人的道理。
錚錚鐵骨的老師,才能教出一身正氣的學生。只有給予教師適度懲戒權,並將懲戒權上升到執法地位,教師們才能放心去教書育人,挺直腰桿做人,才敢去管無視校規校紀的學生,才能讓不明事理的家長不敢去學校滋擾鬧事,才能真正還老師一個清白之名,讓他們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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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竹子的故事,說明了教育懲戒的必要性
我小的時候,爸爸經常給我講一個故事。這個故事是這樣的: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家庭,當孩子很小的時候母親去世了,爸爸帶著孩子艱難的過日子。由於孩子小,爸爸每次被朋友請吃飯,都帶著孩子一起去。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孩子長大到了15歲。有一次,爸爸對孩子說:“孩子,你已經長大成人了,不能再跟著爸爸去別人家吃飯。”孩子一聽,非常生氣的對父親說:“你如果不給我跟著去,今晚我會殺了你。”爸爸沒有帶著孩子去朋友家吃飯,但是在朋友家說起了這個事,朋友建議他回家還是要防備,擔心孩子會做傻事。爸爸吃完飯回到家,想起了朋友的話,就在家裡拿起了一個南瓜放在枕頭上,並蓋上被子。三更半夜,孩子回來到了父親的床,摸到了枕頭後拿著菜刀砍下去,並離家出走。若干年以後,父親在外乞討到了一個富貴人家。孩子認出了是自己的父親,當時對父親說:“如果你能把這根大竹杆放進米缸,我給你100兩黃金。”父親一直想辦法放進去,可是就是放不進去。然後孩子又拿了一根小竹子讓父親放進去,這次父親輕鬆地把小竹子放進米缸。孩子對父親說:“小的時候你不約束,長大以後約束得了嗎?”說完拿了100兩黃金,讓父親回老家去吧!從此再無音信,也沒相認。
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孩子小的時候一定要約束,做錯了事就應當懲戒,長大以後對法律法規才會遵守,將來才是有用之人。關於教育的懲戒,我一直的認為,當孩子多次教育無效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懲戒,例如打手底。對於這種做法,家長應當支援老師的教育。
現在有一部分家長,認為孩子做錯了事,不能批評,也不能懲戒,因為這些權利只有家長才有,最後導致孩子的學習越來越差,品行越來越壞,最後買單的是家長。
我曾經在上課時,對一個在課堂講話的女生,經多次提醒教育無效後用書本打了孩子的手底。孩子回到家後告訴了他父親,他父親打電話把我罵了一個晚上,我也道歉了一個晚上。當然,以後對於這個孩子,我不敢問,也不敢說,從此孩子的成績越來越差,於第二個學期我換了班教學。我想,家長的溺愛,對於孩子百害而無一益。
在以後的教學工作中,我在課堂從來不懲戒孩子。如果孩子多次教育無效,我就在課堂上打我自己的大腿。常常有懂事的孩子問我,老師你為什麼老是打自己,我只能如實告訴學生。你們做錯了,老師不敢懲戒你,只有打自己了。當然,我的學生是成績好的更好,差的更差,一切隨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