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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雯子217

    對於形婚,你有哪些看法。我的回家是,不可取。其實,婚姻是一種保障,是一種制約,是一種對彼此的由相愛而產生的親情紐帶。形婚的方式束縛了彼此之間的交流情感,並對自身也是一種傷害。放飛自己解放束縛,快樂的去享受時光,可以同居,可以陪伴,以形婚的方式來捆綁情感,真的很殘忍也非常不可思議。從我看到現在的年輕人,很多人基本上都屬於形婚,生活過真的是很累,我指出集中型別,前提是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情況下,第一種,相親。隨著年齡的增長,基本上都已經到了30掛零的年紀了,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家長都是很著急,在介紹人的幫助下,只是從他們眼中看到了年輕人的匹配,所以,牽線搭橋,促成了一對。結婚前少顯多瞭解是否三觀一致,就在激情下,很快結婚。婚後,雙方父母就開始了加入小兩口的日常生活,藉口就是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問題。結果是,小兩口婚後都不能拖離原有的家庭,在新的家庭裡,也沒有完全適應,形成了夾生家庭,矛盾日益突出,曾經的好沒有看到,看到的都是對方的不足,深感如果我孩子也要這樣生活,真累。由此,他們現在就以分床休息,不影響彼此生活。第二種,年輕人自己在工作中相識相知相愛了,以為,這樣的生活會是不錯的,至少是有感情基礎吧,結果是,婚後,常常因為生活壓力,缺錢,而爭吵不休,為了讓自己的小家生活的更好,男方竟然讓自己的父母搬出躍層戶型的房子,出租在郊外的一套兩居室,用租房差價來不足經濟上的壓力,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們小年輕解決了他們的自身問題,是用父母的降低生活狀態來換取他們的幸福,是很悲哀的。為了一次性解決男方父母的問題,他們就更是絕了,直接購買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是用出租的錢,這樣,就不用再租房了,但是父母基本上沒有回去的可能性了,他們以此保住了自己的婚姻。第三種,小兩口有能力,但是,卻不尊重現在的父母,尤其是對男方的父母更是說,不屑一顧。為了他們自己的事情,可以直接甩開家長,但是利用父母的資源可是一點也不客氣,就是說,可以用你的人脈,可以用你的資源,更是可以使用你的房產,因為你們是男方,就應該這樣。我也是一個男孩子的媽媽,我真的要大聲疾呼,我沒有任何義務和責任,負責下一代所有你們需要的事情。份內的事情,和分外的事情,我自己分的很清,就是情分本分。對於一些女孩子家就趾高氣揚的說,就應該是男方承擔,對不起。沒有就應該。婚姻是雙方情感交流,相愛所致。婚姻不是買賣,價位高低,更不是用來綁架夫家,讓夫家就要做出犧牲。中國社會的今天,已經變成了到處沖蝕功利場,在職業場,在婚姻場所,在學校也是這樣。以上這些婚姻狀態是我身邊所發生的,看著真的很累。唯獨我沒有看到相親相愛的一家人。以前我們的生活物質匱乏,現在生活豐富多彩,卻更加讓人寒心,什麼時候,女孩子就應該是斂錢的工具了,我自己家裡就我和妹妹。我們的父母也從來沒有要我們的夫家一分錢,但是他們培養了我們兩個都是大學畢業。情感是一種心靈感受,湊合的婚姻真的不可取,三觀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生真的很短,不要去糟蹋了時間,更不要對自己太苛求。不知道什麼時候,婚姻已經變成了扭曲的生活,般配的人,般配的家庭,般配的工作,就是沒有去想,孩子們自己是否有激情,有情感。我的中學同學聚會後,我才知道,很多人都離異,讓我大吃一驚。我原本以為,我們近六十歲的人,離異會很難抉擇的,沒有想到,還是真的很瀟灑。反過來說,就是形婚在一起也太累了,不如就分了。所以,我更支援不相愛了,也累了,就分吧。只是對於年輕人,形婚太早了,對於六十多歲的人形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可以理解。

  • 2 # 神木DC

    首先要釐清形婚是什麼?假的婚姻,或者叫形式婚姻,騙人的對吧!婚姻法怎麼規定的?夫妻雙方自願原則選擇結合到一起的,如果這個婚姻是假的做為前提被確認的話,夫妻雙方首先是違法了,所有適應婚姻法的一切後果都不予支援肯定是唯一的結果。但是現實中人是存在千變萬化的,如何確認形婚,如何確認婚姻本身不合法又很困難,所以導致了我們看到的形形色色的“形婚”、“被形婚”。做為遵紀守法的公民,我當然是不贊成形婚的。

  • 3 # 帥哥同志片

    任何事情存在就有他的道理,形婚也一樣,它的存在必定能滿足一部分的需求,假如形婚的目的是善意的,我是支援這種做法的,假如是惡意的,那我不建議這樣操作!

    哪種形婚是善意的呢?我個人認為同性戀的形婚是善意的,同性戀群體對性取向是不可以改變的,但我們為了更好的活在人群當中,所以我們會找人結婚,不過結婚以後我們不會碰人家,因為我們對女人不感興趣。因此我們會找女同性戀結婚,圈裡稱拉拉,這樣的形婚不僅保護了我們自己也保護了其他女性不受傷害,我支援這種形婚。

    我反對惡意的形婚,我之前有個朋友,她的形婚完全是為了入戶,透過結婚,把戶口解決了,最後還分人家一半的家產,我覺得特別不靠譜,做人要有良心。

  • 4 # 味哎兒

    是無性婚姻嗎,若很正常。且不是性冷淡,及有矛盾在冷戰,而是長年兩地分居很遠的人,為工作不可顧家,1970年前工業軍隊有家室者都如此。好單位一年有10天探親假,工作任務緊的單位三年有15天探親假,說不定有緊急任務時也不放假了。

  • 5 # 中國風45

    我懷疑你打錯了字,是否把冥婚打為形婚?如果是冥婚,即是為己亡故的男人娶冥妻,如果硬要說是形婚,那就是有其名無其實的形式婚姻,別無它解!

  • 6 # 虎231676876

    男女之間應該怎樣相處?形式婚姻或自由狀態的婚姻,各有利有弊,但有一點很重要,不能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慾而傷害了對方,道德底線在這兒擺著,自已掂量吧!

  • 7 # 日日悅讀

    不少同性戀者考慮以“形式婚姻”來應付父母和異性戀社會。但是形式婚姻也不僅僅是一個“形式”那麼簡單, 在中國社會中, 父母與子女終身捆綁在一起,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對子女的期待並不因為有了一場婚姻戛然而止, 兩代人之間仍然會有進一步的互動。形式婚姻關係到雙方情感、財產、下一代等方方面面的問題。一些同性戀者形象地將形式婚姻稱為一場“連續劇”, 做一個好的演員很重要。劇中的演員一旦進入角色, 恐怕一時難以退出, 需要不斷地演下去, 因為觀眾 (主要是雙方父母) 不斷地提出新的期待和要求, 有時候甚至會角色串聯、戲裡戲外、真真假假地同臺表演。

    與異性婚姻不同的是, 形式婚姻沒有去傷害無辜者, 婚姻雙方對彼此的情況都是透明的, 相互之間甚至還會有各種協議———也可以說是“劇本”。而這個“善意的謊言”的物件則是男女同性戀者雙方不知情的父母。對許多同性戀者而言, 不告訴父母自己是同性戀者而假裝進入父母所期待的婚姻, 比讓父母知道真相後出現可以預料的各種擔憂與家庭衝突要好得多。

    形式婚姻的適用性也因個人的性格特徵、經濟狀況等因素、雙方的家庭因素、倆人之間的配合以及雙方長期生活中出現不可預測的意外等而有很大的差異, 這方面並沒有統一的模式和定論, 而且個人的認知、理解與期待也不盡相同。 一些同性戀者對形式婚姻持樂觀、贊同的態度, 如:

    我28歲結的 (形) 婚, 已經5年了, 但我覺得這5年挺順利的, 也很快樂, 讓我來形容形婚, 它應該叫“一個很美麗的謊言”。為什麼呢?我們華人有自己特色的環境和傳統, 我們並不是所有的同志都可以選擇出櫃, 因為他有他自己的情況, 或者他父母有他父母的情況。出櫃以不傷害父母的情感或影響你跟父母之間的關係、不把事情搞得更僵為前提。我的拉拉女朋友, 很T , 很爺們兒, 比我還爺們兒。 (她) 是我一個好朋友介紹的, 是個醫生, 我們倆也是好朋友, 在結婚之前我們倆就有一些接觸, 協商好建立一種好朋友的關係。雖然這是很假的婚姻, 但是我們用法律的關係或婚姻的關係把我們之間的友誼、我們之間非愛的感情固定下來。我們經常說, 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 可能我們倆是最親的人, 因為我們倆是親人。關於如何面對雙方父母的問題, 其實很簡單, 我就把她的父母當成我的父母、我的最好朋友的父母, 她對我父母也非常孝敬。 (李某, 男)

    考慮形式婚姻的同性戀者除了為應付家庭與社會壓力之外, 通常都是已經有長期、固定的理想同性伴侶, 有一起生活的長遠打算。因此, 他們考慮的問題也多比較現實, 例如一些同性戀者顧慮到將來由同性家長撫養長大的孩子在成長經歷中是否會存在某種缺失, 是否會與異性戀父母養育的子女有區別等問題。

    關於孩子的問題, 我們現在正在計劃要孩子, 為什麼要孩子?這是我們一直很糾結的問題, 怎麼要?要來之後怎麼辦?當然我們不會這樣 (指他跟妻子生) 來要, 我實在是不行 (指發生性行為) , 所以我們商量的可能是用人工的或第三方的方法要孩子。孩子出生之後的問題我們也考慮了很多, 就是孩子怎樣面對同性戀身份的父母。當然孩子很小的時候我們都會去愛他, 她和她女朋友, 我和我男朋友, 他有4個父母親。那麼當孩子懂事的時候我會告訴他我們的真實情況, 我會告訴孩子的一句話就是:你像其他孩子一樣, 你很幸福;雖然你的父母不相愛, 但是你的父母像其他父母一樣愛你。所以, 我很看好我的這一段連續劇。 (張某, 男,)

    形式婚姻的狀況與非同性戀者本人可控制一些外部的因素 (如家長對子女的態度等) 以及同性戀者雙方的特質都有關係。下面這位同性戀者與他的形式婚姻物件由於從小就“青梅竹馬”, 雙方的父母已經認可他倆的“異性戀關係”, 所以他們形式婚姻也就比較順暢。

    我的成長經歷跟大多數同性戀者的成長經歷不一樣, 因為我來自單親家庭, 可能從小對我的教育會比較寬鬆一點。在我們家, 女孩是當男孩養的, 男孩是當女孩養的, 所以從小的成長環境不一樣。4年前我剛考上大學的時候, 我媽媽跟我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你要找女朋友, 找一個家境好的、能照顧你的女朋友;如果你找男朋友, 也記住, 找一個待你好的。有這樣一個開放的母親, 相比她而言, 我有時候想東西可能更保守一些。我很幸運, 在正式牽手之前, 我認識的第一個同性戀在“熊” 的問題上跟我聊了很多, 給了我很多有益的啟發。我剛上大學的時候, 我一個同班同學, 我們倆住的地方只有十分鐘的距離。她是女同性戀, 非常非常爺們, 從我們見面的第一天, 從教室門口走到她旁邊問她有沒有坐人的那一瞬間, 就確定我是了, 然後各種和我示好, 後來我才知道, 這是她 (佈下) 的一個局。但最後, 我們倆相互扶持著走到今天了。 (男, 20多歲)

    當然, 也有同性戀者對形式婚姻持有質疑、不贊成態度的。這些人對形式婚姻更多的是感到疲憊與無奈, 認為不是萬不得已還是不要走這條路, 在家庭條件允許的條件下, 適時向父母出櫃是最好的選擇。作為“劇中人”、也是“局中人”, “大寶”對形式婚姻有著非常真切的體驗與感受:

    如果能爭取到父母的理解, 我覺得最好還是跟父母多溝通。如果像我這樣到了30多歲非要走形婚這條路、覺得形婚這條路可以試一試的話, 我倒覺得有幾條建議可以考慮一下:第一, 年齡太小的不要去想這條路, 因為父母的期望值在你30歲的時候會達到頂峰, 你在這個時候去迎合父母的話, 期望值太高, 失望會更大, 會造成對雙方的各種傷害, 因為父母絕對不會想著讓你湊合著隨便找個伴侶就能夠接受的。我覺得想搞形婚的也是30歲以後的事兒;第二, 如果自己情感不穩定的話也不要去嘗試, 如果你連自己的男朋友都搞不定, 而將兩個沒有感情的人硬扯到一塊兒去演戲的話, 這個難度會更大。自己的感情都處理不好就不要想著能去處理好形婚這件事兒;第三, 如果你真的決定要走這條路的話, 一定要簡單再簡單, 把所有的醜話說在前面, 說白了, 兩個人就是互為導演與演員之間的關係, 不要想著你們會有多美好的感情, 這個是在你們把所有的關係都處理好之後再表演出來的感情。把所有的東西都寫下來吧, 要花哪些錢、要做那些事兒, 你的場面要控制到什麼地步, 這絕對是一個製片人做的活兒, 應當像一個製片一樣的把所有可能發現的問題寫下來, 再做導演、再做演員的時候才能保證你們形婚的過程不出意外。但是我覺得最好還是與父母溝通做到理解。除非你一開始就說明了我就演三年, 三年以後就打算離婚的那種, 要不然形婚牽涉進來之後不是你隨便能夠退出的。你形婚了以後還要考慮拉拉朋友的家庭環境和她那邊的感受, 所以一旦這場連續劇開演之後, 你就收不住了, 中間會摻插進來很多配角。 (“大寶”)

    不是到了迫不得已或者跟父母沒法溝通的時候還是不要走這條路, 因為一個謊言需要一百個謊言來掩飾, 你就想, 這是一個永遠要續保的保單, 但是這個保單是沒有生意的。你無時不刻要處在一個演戲的狀態, 隨時要進入狀態。這不是一個婚禮這麼簡單, 婚禮的那一個月的話, 你就是再大、再頭疼你也可以忍受過去, 但後面一年一年的、沒有盡頭的謊言, 這是對兩個人最大的折磨。 (阿偉, 男)

    另外一些同性戀者明確表示不會考慮形式婚煙, 有的同性戀者面對形式婚姻則望而卻步、“臨陣退縮”了。

    逼不得已我會考慮形式婚姻。但是第一, 如果家裡不知道你是形婚, 就會逼著你要孩子。第二, 形式婚 (姻) 開始之後, 家裡來人, 一起生活是個很大的問題。形式婚姻執行起來有很多工作, 最好還是別去做。 (“軍魂”訪談,)

    家裡逼你結婚不是目的, 目的是要孩子, 結婚是解決了, 但是下一步逼你要孩子怎麼解決?這是很多人事先沒有考慮過的。前不久有一位女同跟我來信, 她和她女朋友與另外倆男同六年前形式婚姻了, 而且生了個孩子, 現在孩子已經6歲, 看出問題了, 說為什麼我爸爸怎麼老是跟一男的在一起, 媽媽老是跟一女的在一起。所以孩子老是問他們, 他們不知道怎麼回答。形婚能夠維持幾年以上的非常少, 因為它是一個謊言, 一開始就有四個人知道, 四個人在各自的圈子內告訴自己最親密的閨蜜, 一下子就十幾個人知道了。這個時候就很難維持這個 (謊言) 。更重要的是, 形婚的協議是無法強制履行的。很多人現在籤合同, 比如說保證我媽媽來北京看我, 你必須來給我扮演妻子。但她不來, 不來怎麼辦?你能去法院告她麼?有一對男同跟女同結婚後一個星期, 男的被車撞了, 在病房裡搶救的時候他父母就說, 你老婆怎麼不在, 她老婆平時根本就不跟他聯絡。 (“星星”北京同志中心分享會)

    我接觸的孩子裡邊形婚的有好幾對, 每個人的經歷當然不同。有一些很幸運, 他的父母年齡已經很大, 也不會繼續去追究這件事情, 所以他可能就這樣過去了;有的也離婚了、出國了, 但接下來父母還會要求你離婚再結婚。有一個解放軍今年結婚, 他的父母非常重視這件事, 結果在三個城市一共辦了上百桌酒席, 因為他父母覺得挺虧的, 過去送給別人很多錢 (禮金) , 想借此收回來。特別巧, 這個男孩子得病了, 腸膿腫, 結果他的父母對他的妻子很不滿意, 因為她總不可能陪在旁邊。那個男孩子是在北京的部隊, 回到唐山去療養, 剛開始還可以解釋, 女孩子工作在北京, 但是後邊接著“五一”、“國慶”等一系列的節日, 現在真的快包不住了。所以我覺得不能只看到順利的, 也要看到這些意外的事情。 (“藕姨”)

    作為父母來講, 如果他們對自己的同性戀子女不知情, 對形式婚姻這個問題自然無從回答。從一些已經知道自己子女是同性戀者的父母來看, 他們對形式婚姻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如果父母更多地是從自己子女的角度出發想問題的、傾向於在家庭內考慮的話, 他們會對自己的同性戀子女結成形式婚姻持反對態度, 因為沒有這種必要, 既然大家都已經坦白, 又何必多此一舉。同性戀親友會會長吳幼堅女士也不支援形式婚姻, 她更多地是從愛情與社會關係的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

    形婚是“權宜之計、無奈之舉”, 我從來不提倡、不撮合。我覺得人生本來不是很容易, 就算你是異性戀, 想要找個相愛的人一起過下去也有很多困難和矛盾, 而且你是同性戀, 要找到相愛的人好好地愛也已經很困難, 你幹嘛還自討苦吃地去找一個跟你原來毫無關係的人扯進來, 還要把她的父母、祖父母這一輩這麼多的人都扯到一起, 弄得一團亂麻?可能還沒來得及把喜事的歡樂分享完就已經遇到很多麻煩了。 (吳幼堅)

    但是如果從自己的核心家庭之外的角度考慮問題 (比如社會形象、面子等) 的父母, 他們則會傾向於贊成自己子女的形式婚姻。如有家長甚至主動幫助自己的兒子在同性戀網站上尋找合適的形式婚姻物件。

    同性戀者採取形式婚姻的背後或許有著更多的文化涵義。儒家文化注重“孝”道, 它的解釋是“無違”, 也即承認長老權威。長老代表傳統, 遵守傳統也就可以無違於父之教。“反對”在這種關係裡是不發生的, 除非在文化傳遞失效的情況下。費孝通認為, 在一個急劇變遷的社會中, “名”與“實”之間的分離表現得尤為明顯:

    在長老權力下, 傳統的形式是不準反對的, 但是隻要表面上承認這種形式, 內容卻可以經註釋而改變。結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國舊式家庭中生長的人都明白家長的意志怎樣在表面的無違下, 事實上被歪曲的。虛偽在這種情境中不但是無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對不能反對而又不切實用的教條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 只留一個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無違。

    形式婚姻正是體現了這種“名”與“實”的分離、“無違”地恪守“孝”道。形式婚姻頗有中國特色, 從家庭世系關係的角度來看, 中國婚姻很注重形式的要求。子女的婚姻通常是奉父母之命, 其目的在於進入家族世系, 藉由香火的傳承獲取社會地位, 在這種婚姻關係中, 愛情與性等並非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一些極端的例子中, 比如“冥婚”與“嫁神主牌”, 死者亦可以結婚, 中國婚姻對儀式的要求可以是純粹得只剩下儀式。在一個講究人情、面子的社會中, 它是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之調合的產物。在這種情境下, 形式主義與人情關係又是另一個讓人感興趣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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