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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緣生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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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相輝1112
這個問題已經是今非昔比了,你想封建社會人們信奉的孔子的學說,忠,孝禮,義,信就把人們的思想,行為,道德規範齊整了,這叫洗腦,鑄靈魂,人們也願意自悟自覺,皇上可以指婚,父母選婚,媒人說禮錢,天不下雨不長草,婚姻無媒婚不久,古人講究的是三媒六娉,這個主要是富貴人家為兒女親家的多層保障。而今的社會,人們誰還在乎那麼多的講究,一切向前看,只要有房有車有鉅額的騁禮,有些女娃自作主張就把自己給嫁了,反正生在了當今這個法制社會,結婚容易,離婚更容,更,更易,不是有一部電視劇叫我的青春我作主嗎?這基本上奏由不得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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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闊海6013
古代婚姻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華人皆賤之"!
意思是不遵從父母、媒妁安排,私戀,會被社會上的人鄙視,且視為賤人。有了父母、媒妁安排,婚戀使堂正合理"合法"了!
古時侯,也可說是封建王朝統治時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麼程度?比如,父母指腹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親,男方只看女方腳大小,腳小為美、為上佳女;還有相親時,男女雙方不得見面,女方"隔簾偷窺";等等,男女雙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養,興趣愛好,人格人品;三觀是否一致,更談不上。這些,一,源於社會落後,王朝腐朽;二,源於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權主義風氣!
再比如封建社會,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絕對是社會弱勢群體,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僕人,也是傳統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養媳"現象!
當夫婿有了新歡,或者是另有原因時,男方可以隨時隨意,單方面強行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即:一紙休書,便姻緣兩隔,把女性諮意無情的拋入感情的荒漠,棄之於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現在的目光看,那時期的女性著實可憐,男方的行徑、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實屬令人震驚髮指!
〈梁山伯與祝英臺〉,真有其人又帶演繹描述,祝英臺與其父祝公遠,因愛情而激烈的對抗,最終祝英臺為了追求真愛,而不惜以身殉情。其意義在於,身為弱女子的祝英臺,向腐朽的婚姻模式發出吶喊,用花季生命,發起了對封建婚姻制度的挑戰。其行其壯,動人心絃,實為千古絕唱!
古時期,整個社會婚姻狀態是,處於弱勢群體的女性,遵從夫唱婦隨,忠守節操(紅杏出牆為個例),生為男方之人,死為男方之鬼;如男方因病或者是意外身亡,有的女性終身守寡,不再嫁人,用青春和生命,踐行對當初婚姻的貞節與操守,"貞節牌坊"便源於此種貞德行為狀況!
古時候,父母之命,對子女的婚姻狀況,造成的悲涼、悲劇不少。媒妁,即古時候專門有從事說媒的人(也偶有出於好心做媒的),收受些微物品,聊以補貼養家餬口,類似於現在的婚介所,但兩者本質上差別是巨大的!
現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己過時,也不起作用了。但現在的婚姻狀況,太激進了,女方動不動獅子大開口:樓、房、車、金飯碗、高收入、富裕家庭、公婆是"大樹"等等現象,極為普遍!
現在男方家娶一個媳婦,一般人家,幾近"蕩產",舉債累累。婚後沉重的債務,又嚴重影響著小夫妻的生活質量,不得不拼命打工,先還債,後置業,同時又艱難打拼心中所期望的事業。沉重的婚禮債務,更壓彎了父母的腰!
天價彩禮,不客氣點講,實屬一社會毒瘤,當割除。社會大眾應大力抵制,相關部門應廣泛宣傳,並出臺相關法規條文予以約束!
總之,對於傳統的東西,應抱著"去偽存真,去粗取精"之思想,予以繼承,過時淘汰的東西,當捨棄!
現在倡導的男女平等,婚戀自由,便於男女雙方互相瞭解,更好的選擇適合自己的伴侶;這是封建婚姻制度的脫胎換骨,這是時代的進步,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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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在僻遠山區,或者愚孝的孩子,或強勢的父母家庭還實用。
這些父母認為,他們是過來人,所謂“吃的鹽比你吃的飯多,過的橋比你走的路多。"他們覺得他們的人生閱歷豐富,看問題看人更準確,更能懂得門當戶對的好處,把對方的家庭條件打聽清楚,為孩子的幸福著想,其實他們這種婚姻找的是勢均力敵,條件對等,是合適,根本不考慮當事人的性格脾性是否合得來,對對方是否有感覺。總之,他們找的是家庭條件是否合適,覺得結婚就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生孩子養娃孝敬父母。
這種封建社會的婚戀觀還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其實,我的師姐就是這種婚姻。三十年前,師姐自己耍了一個男朋友,可她母親不同意,她說哪有自己耍的,你又不瞭解人家的家庭,是個窮小子的話,你就跟著當乞丐了,沒得媒人說的婚姻,看你怎麼抬得起頭來生活。師姐的媽媽硬是棒打鴛鴦,重新給師姐介紹了新疆邊境的自願兵,她說過幾年轉業了就有二十幾萬的安置費,還有正式工作。這在當時的農村的確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條件,師姐媽媽跟本不管師姐同意與否,等那志願兵探親就上門說條件,直接帶他們去辦結婚證,一個星期後就讓女兒跟著女婿去部隊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