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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獵戶座心雲

    你好!女生喜歡和男孩待在一個空間裡,卻不喜歡發生親密關係,這是一種異常心理。

    兩性相互吸引,進而激發好感、增進親密,最終引發兩性之間的激情互動,這是自然對兩性關係的正常設定。也就是說,大自然在人的動物本能中植入了性意識,由此推進人類族群的繁衍生息,這種本能是人類延續的根本動力。

    所以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相互之間想入非非,乾柴烈火翻雲覆雨是正常的,但是僅僅有親密,而沒有激情,說明在性心理的某些環節上出現了阻礙。

    很多女性與男性建立良好的關係,但是並非是兩性關係。

    他們可能是兄弟關係、閨蜜關係,彼此之間的性別意識是模糊的,只有意氣相投,說得來而言。

    他們可能是紅顏知己,直接跳躍了兩性生理關係,而進入更高的精神世界

    他們可能只是寵物與主人的關係,女生與男生在一起純粹為了消除寂寞,有人陪伴

    他們可能是合作關係,彼此只有經往來,相互依靠搭夥過日子,但是沒有性吸引

    這樣的關係顯然不是正常的兩性關係,因為他們的交往違背了人類兩性結合孕育後代的本性。是什麼阻礙的女性對男性的激情愛呢?

    來自於女性對男性的偏見。她們僅僅把男人當做玩伴、寵物和閨蜜,但是不敢越雷池半步,因為一旦確認男女關係,則有利益之爭。

    對於性的恐懼。傳統社會男女大防的思想依然陰魂不散,很多傳統家庭從小對女生嚴加管束,男女激情被認為是洪水猛獸,這種錯誤觀點的影響延續到成年。

    女性本身性心理異常。拉拉善於結交優質男性朋友,但是對親密激情關係非常排斥,這與她們的性取向有關係。她們可以和男人共處一榻,但是一旦發生肢體接觸就感覺噁心反感。

    心理和生理缺陷的隱疾。身心障礙導致內心自卑,而自卑感阻擾了男女激情行為的快樂感。因為顧忌重重擔心被對方否定,加劇心理思想負擔,使得本該輕鬆快樂的事情變得沉重。所以她們僅僅尋求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而不敢與異性進行更深程度的融合。

    綜上,男性與女性親密舉止本該發乎於情,如果戛然而止,不可深入,一定是心理出了問題。

  • 2 # 浪裡個稂

    我不知道題主說的“動手動腳”是不是涉及到發生關係那一步,我姑且這麼理解吧。

    雖然現在是9102年了,但是有些女生還是保留著最傳統的貞操觀——想把第一次留在新婚之夜。我身邊就有兩個這樣的同事。

    有一個女同事是基督教信徒。她跟男朋友在一起5年,最近兩、三年開始住在一起,同睡一張床,但是從來沒有發生過關係。一方面是作為基督信徒要要求自己不能發生婚前性行為,另一方面是對男友現狀不太滿意,還處在觀望狀態,所以不願意全身心託付給他。有人會問,那你們就別住一起啊,這讓男友多憋屈啊!她的回答是:“可是我不喜歡一個人住,房間裡有他在我覺得特別安心,而且住一起能省房租。”

    說得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最後的結局是,他們分手了。

    另一個女同事沒有信教,但從小家教甚嚴,觀念保守。她跟男友住在一起3年多了,也是同睡一張床,各種愛撫都有,但就是沒有到達最後一步。她就像堅守自己的信仰一樣堅守最後一塊陣地,因為她覺得,那東西很噁心。她覺得親吻,擁抱,撫摸都很美好,但如果要到那一步就很噁心。我們問她:“那以後怎麼生孩子呢?”她回答:“結婚後再說吧,這些問題不應該婚後探討嗎?”好吧,這種心理看來不是性冷淡能解釋的。

    在她們眼中,你們對性怎麼這麼隨便啊,沒結婚就發生關係!

    但我們想說,你們對婚姻怎麼這麼隨便啊,沒發生關係就結婚!

    就是由內心深處的價值觀決定的,很難改變,甚至很難理解。

    第二種心理是純粹的喜歡跟你呆在一起。喜歡一個人,真的不需要做什麼,就安安靜靜待在一起,兩人各做各的,偶爾開開玩笑,或者出去壓馬路聊聊天。親親抱抱舉高高就是浪漫的親密啊,而不是非得寬衣解帶。一旦動手動腳,就涉及到另一外一件麻煩的事了。要洗澡,要刷牙,完事了還要洗洗刷刷。真的好麻煩。

    如果動手動腳,說明你喜歡的不是我的人,而是我的身體。動手動腳節奏太快,或者當時的氣氛不對,那就是掃興,是對愛情的褻瀆,而不是愛情的升級。

    可是有人就會反問,既然沒有此意,就不要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啊,難道不知道避嫌?

    關於避嫌,有些女生還真不明白這些道理,或者就算明白,也不相信這會是真的。或者相信是真的,卻僥倖認為我們之間的愛情不一樣,不會落入俗套的。

    《詩經》有云:發之於情,止乎於禮。女生以為男生心中有一把禮的尺子,而男生卻只想著證明自己的雄性動物的本能。哎,太讓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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