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綠夭

    男方應該付給女方孩子的撫養費啊!起訴的話,一般情況下孩子不滿2歲是會判給母親的,然後父親需要付給孩子的撫養費。

  • 2 # 0應是綠肥紅瘦00

    你是想錢想瘋咯,一週歲,你想帶都帶不走,撫養權媽媽的,她不要才能歸你,你還想訛她錢呢?你要每個月給撫養費!

  • 3 # 手機使用者62842483648

    一看這個媽媽就是個女強人……為了爭得孩子扶養權……居然還要給男方拿錢哦!其實真的可以不用拿錢……走法律程式……幼兒必須得跟母親……相反……男方應該給孩子定時交扶養費……

  • 4 # 看評論比故事精彩

    不給撫養費,反倒要錢。這男的要臉不,他是男人嗎?他不應該在這個地球上生存,浪費糧食。

    婦女兒童保護法規定:父母離婚,兩週歲以下幼兒歸母親;父母有義務撫養未成年人至18週歲。

    女方照顧孩子,男方要付撫養費。男方不付撫養費就是垃圾,不付錢倒要錢,就是垃圾中的戰鬥機。

    男方付撫養費,他白付嗎?他不白付,他從中得的好處無限。

    1,比交保險,醫保社保都核算,這保那保公司有可能破產,尤其保險都是文字遊戲。付點撫養費,孩子將來會管這男人的生老病死(生活的生,不是出生的生),這才是全保。(當然大多數父母為了減輕孩子負擔,會交社保)

    2,將來這男孩會給這男子傳宗接代

    3,他可以經常看孩子,不用他含辛茹苦的照顧,他卻可以看著孩子從一個可愛的寶寶,成長為一個帥氣男生,從孩子身上看到當年自己的影子,這過程中的精神享受,不是養寵物可代替的。

    4、5…………(此處省略10000字)

    真不知道這男人腦回路怎麼長的,還想倒要錢,你問問你媽生你,給你爸多少錢,你爸掙多少錢了,你在這個世上有多少兄弟姐妹

  • 5 # 駱駝老房

    題主的法律常識有待普及。事關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孩子的監護權確定。其中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婚姻存續期內夫妻二人共同共有房產和一般性收入(含儲蓄、股票、債券等)之和一人分得一半。孩子監護權爭奪方面,由於孩子尚小,一般是給女方的(除非女方沒有穩定收入或者身懷疾病、經常打罵孩子等情況下難以正常養育照顧孩子),男方需要償付女方(孩子)撫養費直到孩子年滿18週歲,具體撫養費數額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開銷)並考慮到男方的實際收入水平,由二人協商而定(無法透過協商達成一致的,需要透過仲裁或民事訴訟官司來確定),期間男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女方有義務為男方探視孩子提供方便)。

  • 6 # 蠶寶貝

    孩子一般跟著媽媽比較好。我覺得你不應該從錢的方面考慮,你應該從孩子的生長環境考慮,那邊的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有益。你是孩子的爸爸嗎從法律角度,孩子的母親扶養孩子,你要每個月出扶養費的,而不是從女方那裡掏錢。

  • 7 # 使用者POPLJL0806

    一歲男孩的父母親,不能給自己的兒子,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反而因為彼此無法維繫正常的婚姻生活,以兒子做籌碼,雙方討價還價,大有不達目標,誓不罷休之勢。男方更恬不之恥的,打算將跟著自己姓的兒子,讓女方撫養,而女方為爭取撫養權,還得支付男方一筆費用,這是什麼邏輯?什麼樣的男人啊!

    婚姻是人類專有的一種制度,是男女雙方所享有的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有了共同的子女之後,更多了一份責任,所謂養不教,父之過,當男女雙方日久生隙,激情不再,也可以分道揚鑣,但是嬰兒何其不幸,不僅沒有選擇的權利,不論跟著父親,還是交由母親撫養,所擁有的,卻將是一種殘缺的愛,何況他的父親還不打算爭取撫養權,反利用他來謀利,除非媽媽不改嫁,否則,嬰兒的命運實在很可憐!

  • 8 # 如此晶

    才一週歲啊!女方現在帶走孩子是正確的,不需要付給男方任何錢。因為孩子還小必須要和母親在一起,沒叫男方付她錢就不錯的了。有的女的不要小孩讓男方自己帶,讓他還有沒有心思想這樣

  • 9 # 長征154442478

    一分錢都不應該給,法律會支援女方帶走孩子。男方要錢是不要臉,相反他還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女方帶走孩子,她只是獲得了監護權,孩子還是雙方的,男方每月還應支付孩子的撫養權。

    發生這種事一般在農村,想用這種方法綁架女方,阻止她離婚並帶走孩子。本來女方帶走孩子對男方是有利的,卻反而藉此索要錢財,是恬不知恥。但是如果雙方能協商達成一致,你情我願的,法律也不會干預。

  • 10 # 小小雛菊迎風笑

    這是你的孩子,女方帶走扶養,法律有規定,你要每月給撫養費,直到孩子年滿18歲!啥畜牲爹,不但不想著扶養孩子,還倒問女的要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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