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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都布衣

    大清海關由外華人(洋人)掌控遠不止50年,據考證可能長達近百年!而且也並不是列強逼迫的,恰恰相反,這些外華人都是大清帝國主動聘請來的!原因據說是因為華人不靠譜。

    這裡有組資料可為證。1861年(華人掌控),海關收入還只有552萬兩銀子,到1910年(洋人掌控),就增加到3534萬兩銀子,增長了5倍多。外華人代管的海關,成為了清朝的重要財政收入來源,相當於一個錢袋子。另外海關的華人,還不如聘請來的洋人專業!在這之前,海關官員上交稅款主要看心情。心情好,就多交一點;心情不好,就少交一點,或者乾脆不交!這樣的情況下,換成你會如何做?

  • 2 # 西府趙王爺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海關”是主權象徵,一定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不過在咱們的近代史上,中國的海關,大部分時間是被掌握在洋人手中。

    清朝後期的海關被稱為總稅務司,最初是因為太平天國的影響,清朝無法掌控上海等地海關,於是便在1854年和英、法、美建立合作關係。由洋人來主持上海的稅收,當然了名義上還是清朝管理。

    最初其職權範圍僅限於上海,但幾年下來頗有成效,而且對於列強來說,是個撈錢的好地方,於是在列強的要求下。清政府便於1859年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署,掌全國關稅行政及海關人員任免。1961年,這個機構正式掛牌,而各口稅務司及海關高階職員,均由外華人擔任。首任總稅務司是英華人李泰德。自此,清朝海關,開啟了洋人時代。

    (第一任海關總稅務司李泰國)

    當然了,也並不能說是逼迫,因為當時的情況下,是清政府為了能夠在戰爭時期保證關稅的正常收取,從而選擇了洋人這個“第三方”來幫忙收取。

    這就好比一個公司,清朝是董事長或者說投資人,而洋人則是職業CEO經理人,屬於一個聘用關係,用的是他們的管理制度和運營模式。

    你還別說,這個洋人主持下的大清海關,遠比清朝自己來要更加的有效率。

    “稅鈔大有起色,按年比較,銀數倍增”

    這一點我們可以用資料說明:總稅務司成立之前,清朝四大海關收入不足500萬兩;1865年,清朝海關稅收830萬兩;

    1875年清朝海關稅收1200萬兩。

    19世紀70年代末,清朝海關稅收更是達到3000萬兩,一度佔到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在那個內外交困,國庫空虛的時代,赫德掌管下的清朝海關,成為了大清朝的經濟支柱。

    在這裡,我們必須要提到一個,他叫赫德,英華人,是第二任總稅務司。

    其在任的四十八年時間裡(1863-1908),總稅務司成了清朝所有政府機構中最廉潔的部門,認為是“世界行政管理史上的奇蹟之一”,當然也是最賺錢的。

    (在寧波海關工作的中外官員及工作人員合影)

    晚清時期,貪腐成風,偌大的清王朝,海關年稅收不過幾百萬兩。

    “每年不下六七萬兩,從前原系丁役私收入己”——兩廣總督蘇昌(1763上奏)1852年,江南道監察御史梁紹南上奏稱,經粵海關管轄的地域僅白糖冰糖每年就進口不下五六千萬斤,但在當時粵海關的記錄上,僅得一千五六百萬斤。

    而赫德上任之後,對海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抓腐敗,抓貪汙,總稅務司和之前的大清海關儼然天差地別。

    其實赫德採取的辦法很簡單,無非就兩個:

    第一,高薪養廉。

    總稅務司的僱員是當時最令人羨慕的職業之一,其待遇極高。而且還有養老退休金。這些穩定且正當的收入,使得僱員們,不願意冒風險去貪汙。

    第二,嚴查嚴辦。

    如果說高薪養廉是讓僱員們不想貪,嚴查嚴辦則是讓其不敢貪。

    赫德在稅收的各個環節都建立起了嚴格的監督審查制度,讓職員互相制約,無機可乘。這是嚴查;

    而同時赫德對於那些違反制度的人,絕不姑息。當時一位外班關員僅僅私受報關人員一條鮮魚,就被開除,可見其嚴格程度。

    在這樣一套完備的獎懲制度下,清朝海關的貪腐情況得到了一個基本的杜絕,其也由此成為了當時清朝最乾淨的“衙門”。

    當然了,這些制度看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因為在中國這個講究人情關係的社會,很難行之有效。赫德能做到,不得不說,有他自己的能力。

    因為在海關的出色政績,赫德在清朝也是頗受重視,成為了當時的風雲人物之一。

    話說回來,這對於清朝來講,其實是一個很尷尬,很諷刺的結果。對於一個主權國家而言,海關主權的旁落,是極大的恥辱。

    但人家卻比你做得更好,甚至於為你帶來了更大的利益,讓你離不開他。足以可見,當時的清朝有多麼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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