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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裡有的員工享受空調待遇,有的員工辦公室裡沒有安裝空調,但扣降溫費時卻要和享受空調的員工一樣,老闆的意思是,不管辦公室裡有沒有安裝空調,只要是行政人員,降溫費都是要扣的。老闆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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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首先你們老闆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防暑降溫辦法》單位應該依法向員工支付商溫補貼。

    一、單位發放降飲料,開放空調等行為都不能替代應該發放的高溫補貼。

    根據辦法的規定;單位要及時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不能以發放降溫飲料來代替高溫費,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場所設有座椅,保持通風及空調能降溫設施。開空調及配備降溫藥物是法定的義務,都不可以替代高溫補貼。

    二、各地的補貼標準和補貼時間有所不同。

    由於我地域廣闊各的高溫情況不同,所以各地的高溫補貼也有不同,以山東為例:按照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的標準發放職工防暑降溫費。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

    總結建議;發放高溫補貼是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其他理由而拒絕發放,放發的標準各地也有所不同。

  • 2 # 掌上保

    其實這種情況很常見,或許在我們看來,作為沒有享受到空調的一方,如果不能享受到空調,還要剋扣降溫費,肯定是不公平的;但在老闆看來,公司的制度應該更加公平,扣除降溫費,肯定不能單純扣除某個部門的,要一視同仁。

    而且類似高溫費這樣的補貼,在法律上規定並不多,不存在合不合理的情況,就算有些老闆不發,作為員工的,也照樣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公司能發多少那是公司的事。

    有沒有空調吹,也不是針對某個人,所以我個人認為這種事,應該要理性對待。只要公司沒有扣到自己的工資,其他的事情,申請仲裁我認為很不值得。

    一些都要靠自己協商溝通,如果不滿意或者有意見,一定要及時提出,和上級領導進行溝通,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 3 # 職場天下

    首先要明確,老闆扣員工的降溫費是違法的,只要員工保留好相關證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獲得經濟補償金,當然,理想很骨感,現實很豐滿,社會中這類現象太多了,且每個人的思想,環境,條件不一樣,不能強求員工一定要投訴公司獲得賠償,筆者就暫行簡單談一下:

    1,明面上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第,勞動者有幾種情形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後附圖片),其中一條就是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這題中公司老闆明顯就是非法扣除員工正常工資,保留好相關證據,勞動者可以立即出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記住,是通知書,無須公司批不批准,即刻可以離職,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罰用人單位,公司很有可能以勞動者非法離職為由,不予以結算工資,那接下來,就是申請勞動仲裁了,只要勞動者有證據,鐵定百分百贏,勞動法本身有傾向於弱勢群體,更何況你有充足的證據;

    2,個人層面來講,每個人情況不同,很多人都有各種理由,不得不在這公司繼續做下去,明知道老闆扣降溫費是非法的,這就是現實中的無奈,也非筆者所能解決的。一提降溫費,國家在上個世紀就規定出臺了高溫津貼辦法實施了,對在工作環境溫度在33度以上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必須給高溫津貼,每個省市地方補貼標準不一樣(後附圖片),且不屬於最低工資標準範圍。樓主題中之意降溫費不知道是處於什麼環境,如果溫度不高於33度,是沒有高溫津貼的。當然老闆扣取所謂的降溫費,絕對是不對,是非法的。從勞動法關係上講,也是屬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而已,這樣欺負員工,老闆,你的心不疼嗎?還有一點善良嗎?

  • 4 # 南城晴天

    老闆的做法肯定不對。

    國家關於高溫福利的規定

    國家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中規定,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7/8/9四個月中高溫天氣(不低於33℃)環境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具體每個省份又有不同的發放標準,以江蘇省舉例:2019年為300元每月高溫津貼,並且高於40℃停止戶外作業,鼓勵每個單位給員工發放降溫降暑的勞保用品,但是不能抵扣高溫費。所以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來講,高溫天氣環境下作業的可以享受高溫費或者高溫福利。

    勞動法關於扣除降溫費用的規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員工收費任何費用。

    所以,用人單位提供空調是必要的勞動條件,公司不得以此向員工收取費用,此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檢察部門舉報。

    企業管理應適當人性

    法律法規是固定不變的,是不可違背的,公司制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需要共同遵守的,但是管理是人性化的,企業管理者可以對員工在制度規定內人性化管理,以達到團隊穩定、員工滿意度高、提高員工積極性的目的,而不是一味地執行規定,讓企業變成一個冷冰冰的工作場地。

    所以,老闆的做法是錯誤的,員工可以拒絕執行,在最後也可以反思,這樣的老闆還值不值得跟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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