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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宅專案規範》開始在住建部官網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高了住宅設定電梯的要求,由原七層及以上或超過16米設定電梯,調整到了四層及以上或超過9米應設定電梯,以及明確新建住宅應全裝修交付等。而其中引發廣泛關注的是,規定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有關“公攤面積將取消”、“房價又要漲”的訊息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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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宏業007

    答案是不會。公攤面積主要是交通核,受消規制約,不達標審批驗收都過不去。燒死人的事,消防建審和驗收都極其嚴格。不但不會減少,最近新消規調整,一梯三戶每戶還增加了大約5平的公攤。

  • 2 # 醉江南小鎮

    絕對會,地產商已經在策劃了。架空層會有嗎?電梯前室的消防要求是多少?那個樓盤不是按倍數設計(公攤嘛、豪華),公共設施室、監控室、值班室、直至會所,會大手大腳給你?

  • 3 # a9望月

    從目前情況,我認為,開發商會趨於建公攤率小的房子,請注意,我說的是公攤率。舉個例子,假設有2套房,戶型樓層都一樣,成本也一樣,同地段,不同的是一套套內80公攤20,另一套套內90公攤10,這兩套就差在樓梯電梯公共通道的面積上,也就是公攤率不同,現在我們買房以及平時討論房子,我們橫向比較,更多討論的是建築面積,套內面積雖然也談,但主要還是以建築面積比對,大家一看都賣100萬,沒啥區別,雖然我的套內面積比你小10,但我電梯比你多,走道比你寬,跟你不相上下,心裡不會太不舒服,現在都按套內了,大家平時關注點都在套內,比較的時候,會把重點盯在套內上,同樣100萬,你的比我少10平,你就會心裡不舒服,你很少會主動覺得自己樓梯電梯公共通道要比我大出行比我方便,因為你還沒有住,沒有體會到出行不便有多糟心,你會緊盯著套內去比,你肯定是希望要大套內,於是,購房人的心理會逼著開發商建所謂得房率高的房子,於是樓梯電梯公共通道會一步步壓縮,這是普通消費者的心理對開發商的影響,而那些相對有錢的人,他們在考慮買房的時候,就不會像普通消費者那樣緊盯著套內,他們也要看出行看樓梯電梯公共通道面積。開發商之所以要壓縮公共面積,是因為消費者追求高得房率,他們是為了迎合消費者,不是為了省成本。

  • 4 # 安天廈

    這是肯定的,你想啊,走廊裡,過道,樓梯,保安亭,地庫都是公攤,全是費用,為了少開支費用,這些配置肯定會縮水。

  • 5 # 四川良民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按實際建築面積交易,開發商肯定會壓縮小區的公共面積。因為小區地皮是他高價買的,他可以多建幾座樓,多修幾個停車位用來出售出租。

    七十年代修的樓房,100平米的住房公攤面積只有幾個平方,如今100平米的房,而且還是高層建築,公攤面積達30平方,大家不覺得奇怪嗎?就是有公攤面積一說,業主買房只注重房間的部局和大小,很少有人會去對室內面積進行丈量,讓開發商有機可乘。明明建築面積只有70,交易時說成100,業主也不會生疑。大家算一算,一套住房多算30,一個小區將多出幾萬平方,比整個小區的佔地面積多萬倍。不要說公攤面積只算樓梯、電梯井,其實整個小區的佔地面積都被業主高出百倍的價額買下了。這就是開發商的算計。現在要取消公攤面積進行交易,開發商不想出其他辦法來彌補,那他就不是開發商了。

  • 6 # 歡哥聊房

    其實說白了,就是政府要開發商多建小公攤的房子,少做些公共面積和配套,相信以後會在技術規範方面有具體要求,這樣一來,即便壓著點單價,套內面積上去了,開發商也可以多賣點利潤,政府調控的空間就又大了點,人民的心氣也順了點,三贏!

  • 7 # w苦行僧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來共同學習一下小區的公攤面積有哪些: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配電室、值班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裝置用房;2.每套房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從上面我們不難看出公攤部分都是為整棟樓服務公共部分及配套的裝置用房。

    我們把公攤部分可以分成四部分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梯前廳這部分是與業主的生活息息相關的,而且在看房時首先展現在準業主面前的東西,如果發展商縮小這部分的面積會大大降低樓宇居住的舒適程度,影響樓宇的銷售,況且這部分的面積還要滿足消防等的設計規範。發展商減少這部分的面積是不太可能的;2.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通道、配電室這部分是小區的設施裝置的配套用房,他首先必須滿足裝置空間和使用的要求,通常都是按照使用要求設計的,發展商是不可能刻意將這部分做大或做小的;3.值班室、為整棟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這部分的用房在建築方案報建時規劃部門會稽核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設計,發展商有可能按照最低標準配套建設這些公共用房。這些配套房屋的面積大小並不會影響業主的正常使用;4.每套房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這部分是根據結構要求設計的跟發展商沒有什麼關係,也不存在做大或做小的問題。

    縱觀上面的分析,如果發展商刻意縮小公攤面積,是會影響樓宇使用的舒適程度,同時也會影響樓宇的銷售。但是公攤面積的設計是要滿足國家的建築設計規範及消防規範的要求,留給開發商縮小的面積的空間是不大的,發展商是不可能刻意縮小公攤面積而影響樓宇的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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