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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深不負qingshenb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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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晚街ccc
首先我的回答僅限於本人的想法。如果一段婚姻不是因為愛情,那麼他們之間的結合也就毫無意義可言,生活本身就很枯燥無味,如果在感情上都湊合著過,那麼每一天就是在複製前一天的生活。每一天都過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想想就讓人頭疼。
可是如果這段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生活中偶爾的小甜蜜,每天見到自己喜歡的人,上班前的一個親吻,下班後依偎在一起看電影,這一切的一切都會使生活每天都充滿著新意,生活才有意義。
有人可能會說沒有愛情這些事情一樣可以做,但對於我來說思想上的相通遠遠比生活上的要重要的多,不是因為愛情的婚姻大多都是因為“條件不錯”或者“我不想等他了”這樣的感情都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生活是用來取悅自己的,婚姻也是。
也許還有人會說愛情也有歸於平淡的一天,也需要面對每天的柴米油鹽啊。這就好像你去學了一節瑜伽課,你學完了好像對生活並沒有太大的用處,可你身上會多了一種難以言喻的氣質,而那些沒學過的已經和之前沒有什麼改變。
如果有一天你結婚了,我喜歡那是因為愛情。生活是給自己過得,而不是要活成別人眼中的樣子,所以在沒遇見愛情之前千萬別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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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齊魯海風
一對圍城男女,如果沒有愛情做基石,拿什麼抵抗漫長的歲月?婚姻就要非愛勿擾,寧可高貴的單身,也不要湊合的婚姻。
芳齡已過30的李曼,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樣有模樣,性情溫婉,經濟獨立,孝敬父母,渾身上下挑不出一點毛病,可她卻是個不折不扣的“不婚族”。
女兒不婚,老媽最急。老媽天天逼著李曼去相親,今天是衣食無憂的公務員,明天是日進斗金的商業小開,在一輪接一輪的相親大戰中,李曼的終身大事始終沒有塵埃落定。
這下老媽更沉不住氣了,跑婚介所趕相親大會,慫恿李曼參加網路徵婚、電視徵婚。李曼哭笑不得,成天絞盡腦汁和老媽鬥智鬥勇!
前幾年老媽還自信爆棚,對外宣稱,沒有嫁不出去的女兒,我還想多留她兩年呢!沒幾年的工夫,老媽就旁敲側擊,委婉地建議她不妨和離異男人試著交往,對方帶個孩子也沒關係。
李曼發現在自家老媽的眼裡,自己已經行情下跌,真應了那句老話“女不嫁,母之過”。
李曼在一家國企做管理,與她年齡相仿的女同事先後步入圍城,她一下子和同齡人失去了共同語言。單位裡的董事長、總經理、工會主席都把她的婚戀問題列為除工作之外的頭等大事來抓。
這些好心的熱心的同事,讓李曼不堪其擾,她想換家公司,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哪成想,無論她到哪家公司應聘,都無一例外遭遇結沒結婚、生沒生育的問題,一家大公司的HR甚至明確地告訴她,像她這樣的年齡最好已經結婚生子,才是公司需要的人才。
哪條律法規定職場大齡女婚否已經上升到和升遷、加薪同等的地位,已經不是個人私事。
面對世俗,李曼堪稱打不死的小強,不肯向歲月低頭認輸。她踐行著一個人獨善其身,兩個人相親相愛的愛情觀,聲稱如果有一天遇見對的人,她會放棄單身的自由,如果遇不到,她也會把自己的日子過好,盡情享受單身的美妙。
李曼並非獨身主義者,她談過一場長達八年的馬拉松戀愛。男友是她的大學同學,別的校園情侶是畢業就分手,她和男友反其道而行之,畢業才相戀。
短暫的浪漫之後,便是無休無止的雙城戀,跨國戀,男友從英國學成回國,鄭重其事地向她求婚,李曼突然發現時間和距離沖淡了感情,她不愛對方了。男友迫切地要給兩人多年的感情一個交代,李曼卻對這樣的婚姻沒有信心。
周圍的朋友同事都說李曼矯情,男友都為了她回國了,在外面又沒有變心,她自己也搭進去這麼多年的感情和時間,怎麼就沒感覺了?怎麼就不能花好月圓呢?
在感情上,李曼從來都不盲從,她遵從了自己內心的聲音,與男友和平分手。
這時候的李曼已經步入“剩女”行列,在婚戀的路上她沒有慌不擇路,飢不擇食,她不拒絕老套的相親,有合適的物件會去見面,也樂於嘗試徵婚網站等新鮮事物,拓展自己的社交圈。
幾年下來,李曼還待字閨閣,沒有覓得如意郎君。見多了情侶間結婚離婚再婚的戲碼,朋友們有的已經三進圍城,有的成了單親媽媽,李曼變得理性、慎重了,結婚生子不是必須的義務,人生比愛情和婚姻有意義的事有很多,她有自己安身立命、行走江湖的資本,她不需要靠男人穿衣吃飯,購房買車,有人攜手同遊人間固然好,一個人走路,也有屬於自己的精彩和自由。
婚姻和單身一樣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我們每個人都有選擇與否的權利。真正決定幸福的不是結婚與不婚,而是一個人內心的自在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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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只是一時興起,如若真是為了愛情建議永遠都不要結婚。結婚之後面對都是生活的瑣碎,和財米油鹽,都是俗物。兩者不可兼得。除非財務極其自由,不然哪裡來的時間和精力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