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工商登記變更需要提供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只變更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的,無須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變更股東的,須由新股東會制訂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變更有關登記事項應當同時提交的檔案。(按以下不同情況)
變更名稱的
A﹑字號查詢證明;
B﹑變更“行政區劃名稱”的,還應提交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核準證明。
變更住所的
A﹑ 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新住所使用證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原件和身份證影印件。(變更股東的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監事﹑經理的,需提交新股東會或新董事會決議)
變更註冊資本的
A﹑股東(大)會決議;
B﹑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C﹑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同時提交下列檔案:
1〕 公司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紙上登載減資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2〕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變更企業型別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相互轉變企業型別,應按照擬變更的公司型別的設立條件條件有關檔案(參見各類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
變更經營範圍的
A﹑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還應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股東之間轉讓出資或者發起人之間轉讓股份的
B﹑經公證或鑑證的轉讓協議(國有資產轉讓需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文);
C﹑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還應當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覆印件。
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的
A﹑ 原股東(大)會決議;
B﹑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或者發起人向發起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的,還應當提交經公證或鑑證的轉讓協議(國有資產轉讓需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文);
C﹑新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
A﹑ 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證明覆印件;
B﹑改變名稱或者姓名後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提交公司更換董事﹑監事﹑經理的證明(即股東大會關於董事﹑監事免職和選舉的決議,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關於經理解聘和聘任的決議或決定)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辦理工商登記變更需要提供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只變更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的,無須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變更股東的,須由新股東會制訂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變更有關登記事項應當同時提交的檔案。(按以下不同情況)
變更名稱的
A﹑字號查詢證明;
B﹑變更“行政區劃名稱”的,還應提交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核準證明。
變更住所的
A﹑ 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新住所使用證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原件和身份證影印件。(變更股東的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監事﹑經理的,需提交新股東會或新董事會決議)
變更註冊資本的
A﹑股東(大)會決議;
B﹑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C﹑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同時提交下列檔案:
1〕 公司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紙上登載減資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2〕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變更企業型別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相互轉變企業型別,應按照擬變更的公司型別的設立條件條件有關檔案(參見各類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
變更經營範圍的
A﹑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還應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股東之間轉讓出資或者發起人之間轉讓股份的
A﹑股東(大)會決議;
B﹑經公證或鑑證的轉讓協議(國有資產轉讓需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文);
C﹑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還應當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覆印件。
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的
A﹑ 原股東(大)會決議;
B﹑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或者發起人向發起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的,還應當提交經公證或鑑證的轉讓協議(國有資產轉讓需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文);
C﹑新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
A﹑ 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證明覆印件;
B﹑改變名稱或者姓名後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提交公司更換董事﹑監事﹑經理的證明(即股東大會關於董事﹑監事免職和選舉的決議,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關於經理解聘和聘任的決議或決定)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