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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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照亮遠方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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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園丁圃
現在的教育師資是比較緊張的,有的時候校長也是沒辦法的。如果教育師資力量比較雄厚的話,誰願意去弄那個大班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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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歌飄揚
現在雖然提倡小班制,但是好多學校,還是大班啊。那也是沒辦法,學生多啊。
①公立學校大班,老師也叫苦不迭啊,
②私立學校,總想多招學生,錢多啊。
取消大班制,這是早晚的事情,現在每個地方的政府,就建了好多完全學校(幼兒園到高中)。
大家好,我是化學課老師。
目前,有些學校,有些校長,在班級越來越大的情況下,還招擇校生。特別是農村高中,這種現象,最為普遍。
首先,先說說什麼是擇校生?
什麼是擇校生,有三種理解:
第一種理解:是否“選擇學校”。與普通老百姓對“擇校”的樸素的理解相一致,與“擇校”的字面意義相一致。“擇”就是“選擇”的意思,“擇校”就是“選擇學校”,因此,“擇校生”的必要條件是要有“選擇”的操作或動作,只要是“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也就是選擇的學校不屬於“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不論分數高低,都屬於“擇校生”。無校可擇(例如:一個縣區市內只有一處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或 教育行政部門指定 一處初中的畢業生只能報考指定的一處普通高中)、或未進行選擇(例如:只報考一處普通高中,擇校志願和統招志願是相同的),都沒有產生“選擇”的操作或動作,因此,不屬於“擇校”。
“擇校生”政策的基礎是普通高中的“劃片招生”政策,不進行“劃片招生”就不會有“擇校生”。 但是,“劃片招生”有“區域歧視”的嫌疑。不在一中招生片內的人,還未出生就已經註定了沒有報考一中統招生的權利。
第二種理解:根據分數(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是“擇校生”。與目前所有高中校乾和招生人員 的理解 是一致的,也就是,一處高中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70%是統招生、30%是擇校生;按中考成績來劃分,被學校錄取的成績較高的70%的學生是統招生,成績較低的30%的學生是擇校生,與是否存在“擇校”動作無關。
例1:一個縣只有一處普通高中學校,全縣想升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只能報考這所唯一的學校,沒有第二所學校可供選擇;這唯一的一處普通高中招生的學生,有30%是擇校生(要收取擇校費)。
例2:某縣有多處普通高中學校,但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劃片招生”的辦法;一處普通高中只能從指定的幾處初中招收初中畢業生(指統招生),各高中不能跨片招生;例如 二中只能從二中的招生片內招生,二中不能從一中的招生片內招生;一處初中學校的畢業生,只能報考指定的一處高中(指統招生)。例如:某一位初中畢業生屬於一中招生片,該考生的統招志願是一中(他只能報考一中,不允許報考其它高中),該考生的擇校志願也是一中,擇校志願和統招志願是相同的,統招志願和擇校志願都是“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沒有“擇”校,沒有“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但他仍然被錄取為“擇校生”,要繳納“擇校費”。
例3:某初中畢業生,家住在一中附近,與一中相鄰,祖祖輩輩都住在這兒,他的統招志願和擇校志願都是報考的一中,他應該報考一中 並且只報考了一中,沒有“擇”校,但他被錄取為一中的“擇校生”,要繳納“擇校費”。
第三種理解:是對“擇校生”的完整正確的理解:擇校生是指初中畢業生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並且要求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這部分學生除按規定繳納正常學費、課本費等費用外,還應按培養成本一次性繳納擇校費。(後來規定 繳納擇校費的學生不再繳納學費。) 因此,判斷是否是“擇校生”,有三點:一是 分數夠不夠,二是 有沒有“選擇高中”,三是 選擇的是否為 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 第一條,“初中畢業生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也就是分數不夠,分數低;第二條,“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也就是要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第三條,僅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還不夠,還必須是選擇了“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也就是 選擇的普通高中 不屬於“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如果儘管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但選的是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也不屬於“擇校”。上述三點必須同時具備 才屬於“擇校生”;缺少任何一條,均不屬於“擇校生”。
擇校生的招生也是有計劃的。擇校生招生計劃和統招生招生計劃是同時制定、同時批准、同時公佈的。實際上,是先確定全校的招生計劃,然後再將招生計劃數乘以0.7就是統招生計劃,將招生計劃數乘以0.3就是擇校生計劃;因此,如果統招生計劃屬於“計劃內”的話,擇校生計劃也一樣屬於“計劃內”的。
但是,目前,各教育廳,各教育局已下文規定:禁止招收擇校生。
所以,擇校生,這種現象,會逐漸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