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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像鵝卵石的核

    這個要看你的職業規劃。

    1、首先你如果認同這家公司的企業文化,並且你覺得這個公司有發展前途,以後你會長期或一直幹下去那你就加班。比如很多初創業型的小公司大家都把工作當自己的一份事業很多無償加班,前提你看好這個工作,然後等公司慢慢做大做強慢慢完善你就是公司骨幹元老級人物,混的好的還會佔公司期權和股份。

    2、如果你覺得目前這個公司發展前景比較小甚至只是作為學點經驗就跳槽的可加可不加,但是一般情況而言,你不加班,別人都加班,在主管看來你做事吊兒郎當不夠努力不加班,績效也會相應很低(因為我是過來人,就因為我上一家公司形成了一個加班文化,即使你已經把工作做完了沒事可幹,但是到了點本來6點下班打卡,沒人動,都是要拖到八九點,甚至公司你所在的部門就七八個人還會建五六個群,下班後在群裡聊啥時候走呀,什麼時候去吃飯呀,走呀,一起呀)。由於我到點把手上的事幹完就走了,結果跟我做同樣工作比我晚來公司的同事每個月的績效比我高很多,就是因為加班。而且你不加班領導對你印象也不好,比如有提升之類的也不會想到你的。所以後面我受不了,一家小的貿易公司天天讓我在那裡假裝加班,真心累,上了一天班,就想正常下班,然後果斷辭職了。

    總之,很多時候你工作中關於加班不加班無需糾結,看你那個公司文化以及發展空間及前景。

  • 2 # 吳語Wy

    要加的,其實心裡不怎麼樂意.我現在在學校裡面,週一至週五,基本上每天接近十個小時,但是不算加班,所以我辭工了,現在人的觀念都是非常現實的,我做鐘點工阿姨,一個小時多少錢,做幾個小時就是幾個小時的錢,雖然累點,但是非常值,

  • 3 # 偉音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珠原因需要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起過三十六小時。加班單位勞動時間超時,而且還要求無償加班,我能拒絕!按照勞動法規定:加班應該給予補償。無償是加班不合理,您可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實在不行,可以去當地勞動局進行維權。您可以提出辭職,依照勞動合同,您有權獲得補償。

  • 4 # 我這右手鮮紅如烈火

    看正常工資多少,看自己職位,看專案如何是否值得,看加班強度。如果綜合起來覺得可以就加班,如果覺得不行就辭職。

  • 5 # 川叫獸

    可以換一種問法:無償加班值不值得加?判斷值不值得要看個人關注的是什麼,關注的眼前利益,那就不值得,關注自己的成長,關注長期價值就值得加。

    只要做一份工作,總是認為做什麼都是在幫老闆做的員工很難得到成長,升職加薪更不可能,公司要裁員的時候老闆首先會淘汰掉這批人。

    關注自己能力的人會把長期利益放在第一,不會計較偶爾加班,看看失業人群,都是看中短期利益的人,在職場上混了很多年沒有一點成長,能力沒有提升,眼光放長遠一點,加加班很值得。

  • 6 # 會飛的甲魚7707

    難道加班是有償的啊?樓主,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而且是對於996是福報的企業來說,員工不加班就是沒有鬥志,沒有鬥志就是不符合公司的價值觀,不符合公司的價值觀就是不值得培養,不值得培養就等於沒有上升空間

  • 7 # 太陽光下的花朵兒

    看情況吧,如果真的是一兩次也是沒有多大問題的,如果經常加班,不是不可以的,必須要有加班費,這是你的勞動所得,就好比你不去上班老闆也不會給你發工資一樣。

  • 8 # 大坦克媽媽

    如果只有湊巧一兩次就算了,如果是多次加班那要向公司要加班費。

    具體要求按照勞動法來: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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