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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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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傳奇87
孩子你已經長大了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為什麼要借高利貸?借高利貸幹什麼去了?無非就是為了高消費,高品質生活,或者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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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勻楓財技大兜底
過去傳統的套路貸,都是以非法催收暴力催收作為結尾,強迫被害人履行所謂的借款義務。但後來國家打擊嚴厲。
近兩年新型的套路貸,使用起了法律的武器,一般都是用公證,將雙方所簽署的不公平合同,進行有效掩蓋,同時他們也做了外部協作的律師服務,有時候律師也是維護座艙。這樣在法院訴訟時,套路貸公司可以獲得有力的支援。
套路貸有幾大特點,具體給大家講講。
第1點就是大小額合同(陰陽合同),可以哄騙客戶簽署多份借款合同,達到快速堆積客戶的債務總額。最常用的就是以所謂行規為藉口,借款人簽署多份借款合同,但是隻得到一份到手金額。當客戶發現上當時,所有借款合同的要素齊全,公證也做了,給付資金的證明也有了。客戶無法去進行反悔。
第2點就是製造客戶違約,這樣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權利,將客戶剩餘資產全部榨乾。製造客戶違約,只是套路貸公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債權人才可以翻臉,要求借款人將擔保物或抵押物變現以償還借款。
第3點就是過去利用暴力催收,現在利用合法的法律訴訟,讓借款人絕望,乖乖聽他們安排。可以想一下,法院訴訟也是輸,誰叫自己過去這麼不小心呢?而且也沒有留下有力證據,證明是套路。但是對方是留足了各類證據,尤其是各項法律公證,對借款人造成巨大的壓迫感,感覺整個司法體系都是幫助套路貸的,最後只能自認倒黴,變賣家產。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北京還是上海,這種套路貸一直沒有消失,以前是弄房抵貸進行違約,只要敢借一次錢,最後自己的房子一定被他們給搞走了。在這些套路貸公司,將流程正規化,將合同公證化,三四個人一起上馬,借款人防不勝防。
這種犯罪聽起來駭人聽聞,嚴重違反了正常的民間借貸秩序。他們都不屬於高利貸,其實更想經濟詐騙和搶奪搶劫,所以在此情況下,各地法院也加大打擊力度,一般抓到後,犯罪情節屬實的都會判在10年以上。個人覺得看的也不算重,因為他們成功一單,一般就意味著一個家庭的毀滅。
現在國家公檢法體系也警惕了起來,尤其是在公證領域,又加了許多具體操作要求,以防止受害人上當受騙。例如老年人公證必須得有成年子女陪同,否則公證處不能受理。公證的審查要素更加嚴格,對公證書出的要求也更加的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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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霖的思想空間
此類問題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沒有結合相關新聞報導的連結方便讀者比較閱讀。筆者搜尋了一下,這個連結可以有一些相關報導:http://www.banyuetan.org/xszg/detail/20191115/1000200033137251573781795422160747_1.html
這當中有幾個案例,總結出來的關鍵詞,具體新聞內容請點上述連結閱讀:
第一個案例關鍵詞,虛高借條、銀行轉賬實際留痕、無痕取現;
第二個案例關鍵詞,虛高合同、胡亂轉賬、無痕取現;
第三個案例關鍵詞,虛高借款、胡亂轉賬、無痕取現;
看完這些,大家應該就有直觀的感覺了,就是所有的套路都還是有共性的,”虛高金額“、”胡亂轉賬“、”無痕取現“,凡是有這些共性的事情,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了。種種的這些,讓筆者總是感覺很無奈,事實上如果一個略有一定警惕性的成年人,不應該去做出如此昏頭昏腦的事情。能夠做出這樣的事情,理論上應該是有更為緊急的事情讓他或她完全喪失理智了。
請大家謹記”三不原則“,金額不真實,不要接受;胡亂轉賬,不要配合;無痕取現,不要亂給。
從新聞中來看,當事人還是透過報案的手段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利,因此,當不小心已經做了上面這些不應該做的事情之後,一定要做兩件事,第一保留所有證據材料,第二立即報案,而且一定要要求公安部門立案調查,因為只要有了刑事立案的證明,相關的民事訴訟均可申請暫停,待刑事案件有了結果再繼續,這就是所謂的先刑事,再民事原則。
當然,也有些人會可能明知對方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但還是去配合,這可能就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了。筆者一個普通人,不方便再去猜測,這屬於高智商行為了。做套路的人應該自認倒黴了,畢竟遇上高人了嘛。也就是說,受害人其實也有反制的手段的,套路的人是透過民事訴訟來求財,受害人可以用刑事的手段來制裁和反擊的。
總之,總結兩點,謹記”三不原則“和一定要做的”兩件事“。願天下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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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表面證據都清清楚楚,包括收條,轉賬記錄,公正書,等等,如果仔細深查的話,還是查的出的,譬如銀行轉賬前前後後都要查流水,還有取現記錄,影片,借款多少,拿到手多少,一查就一目瞭然。